具体流程为:当有性侵害犯罪人被判决有罪,在监狱内服刑期间,应当由相关的心理辅导人员进行心理辅导,在刑期届满之前,则由监狱部门报请前述的鉴定机构对犯罪人进行鉴定,其鉴定结果应当分为三种类型:1.具有再犯的危险性,建议进行强制治疗;2.不具有再犯危险性,但有接受治疗的必要,建议定期到心理辅导机构进行身心辅导;3.不具有再犯危险性,不建议进行强制治疗。当鉴定机构出具的是第一种鉴定意见时,则由监狱管理机关报请控诉机关向法院申请对性侵害犯罪人施以强制治疗保安处分,是否应该对其施以强制治疗,由法院裁定。如果裁定应当对行为人施以保安处分,则应当将行为人纳入到专门的医疗机构进行强制治疗。进入刑后强制治疗处所后,相关专门治疗机构应尽速会同精神科专科医生、心理医事等专业人员进行治疗前评估,以决定后续治疗方式,再由刑后强制治疗专门机关内相关专业人员实施治疗。治疗的时间长短以其再犯危险性明显降低为标准。为了防止强制治疗保安处分时间过长,不适当地限制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建议每治疗半年,对行为人进行一次鉴定,但是如果行为人在治疗期间有明显好转,也可酌情随时鉴定。相关专门治疗机构认为性侵害犯罪加害人在接受强制治疗后,其再犯危险性有显着降低,则可向检察机关进行报告,由检察机关向法院申请停止治疗获裁定许可后,则该性侵害犯罪加害人就可以结束保安处分。当鉴定机构出具的是第二种鉴定意见时,则无需进行强制治疗,但是由于其还是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仍然需要进行身心矫治,则应当定期到居住地的相关心理矫治部门接受心理矫治。这也被称之为社区治疗,社区治疗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主办或委托合格医院、心理卫生中心等机构、团体进行身心治疗和辅导教育。如果鉴定机构出具的是第三种鉴定意见,则无需进行强制治疗,也不用接受当地心理矫治部门的心理矫治。
之所以采用刑后强制治疗的保安处分能够实现如下目的:第一,能够缓和保安处分的双轨制。如果我国设置的保安处分措施采取的是双轨制,而双轨制最为人所诟病之处,就是在于其可能造成双重处罚问题,而违反一事不再罚的基本原理,关于性侵害犯罪人的治疗,主要是以狱中服刑期间的身心教辅为主,仅在接受该教辅之后,行为人经鉴定、评估仍然有再犯之嫌,才能使用强制治疗的手段,以缓和保安处分双轨制可能带来的结果。第二,落实终身控制的理念。现今医学上对于性侵害加害人强制治疗的观念,其施以强制治疗的主要目的并非在于治疗,而在于终身控制,如果将强制治疗制度设置在刑前或者刑中为之,似乎认为性侵害犯罪人可以通过强制的手段而治愈,然而,“心理上、人格上问题的所谓治疗,恐怕不似生理疾病的治疗,可以有药到病除的效果。”如果将强制医疗不设置在刑后,则与现行医学上并不是治愈犯罪人,而是期望能够通过治愈达到终身自我控制的理念相悖。刑后治疗能够符合现今医学上期望对性侵害犯罪人达到“终身控制”,并降低性侵害犯罪人的再犯率,为治疗目的的理念。第三,符合有效的治疗时点。医学上认为,强制治疗的最佳时间,应当在于出狱前一直两年内为之,刑后强制治疗,将更能符合医学上普遍认为应在出狱前一到两年最具成效的概念,且将强制治疗改在刑后为之,将可视狱中教辅的状况,而决定是否进行强制治疗,以避免无效治疗的发生,有些节省资源。
四、结语
我国是性侵害犯罪常发的国家,时有严重性的性侵害犯罪案件发生,威胁着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也极大扰乱了社会的稳定。如何规制性侵害犯罪,不能单从社会政策以及案发后对于受害人的抚慰的角度来应对。如何防止妇女儿童再次遭受性侵害,必须针对性侵害犯罪人的个人特质进行强制治疗,防止其再次犯罪。在保安处分即将成为我国刑事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之时,对性侵害犯罪人的强制治疗的研究极为必要,其不仅能够使我国的保安处分得到完善,更能够使得妇女儿童的性权益得到更加完备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