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WTO相关数据表明,创伤是44 岁以下人群死亡原因之首[1]。而创伤患者重伤或死亡的主要原因是颅脑外伤。由于颅脑损伤重点涉及中枢神经系统,其造成较高死亡率和致残率,占创伤全身部位的20%左右[2]。本研究收集自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因故致重度颅脑损伤的110例患者的临床资料。主要分析急救接报时间至救护车到达现场的时间与患者预后的相关性。探讨院前急救在反应时间是否对重度颅脑损伤预后造成影响.为提高抢救成功率及改善预后,完善院前急救流程提供科学依据。
1.临床资料
1.1 资料
收集2012 及2013 年由我院急诊科接诊处理的所有颅脑损伤病例,相关资料汇总后再进行认真、严格筛检.将统计不合格病例去除.按照GCS评分在8分以下,共采集110例。对从接到指令电话至救护车到达现场时间进行分析、总结。本组共统计病例110例,预后较好组40 例,其年龄范围2~75岁,平均年龄36.5 岁。从接到120指令电话至救护车抵达报警现场时间分析,最短为5 分钟,最长为14分钟,平均时间9.8 分钟。预后不良组70 例,其年龄范围1~73 岁,平均年龄33.4 岁。从接到120指令电话至救护车抵达报警现场时间分析,最短时间为6 分钟,最长为22分钟,平均时间11.3 分钟。所有病人入院24 h 内GCS评分均≤8 分。详见表格1.2
表格 1 110例重度颅脑损伤年龄比较
Table 1 110 cases of severe brain injury age comparison
所有患者(n=110) 分组(均数±标准差)
t值
P 预后较好组 预后不良组 (均数±标准差) (40) (70) 年龄 35.68±16.024 35.46±15.786 34.32±16.64 0.668 0.488 表格 2 110 例重型颅脑损伤院前反应时间比较
Table 2 110 cases of severe brain injury comparison of the time of ambulance arrived at the scene.
所有病人(n=110) 分组(均数±标准差)
t值
P 预后较好组 预后不良组 (均数±标准差) (40) (70) 院前急救反应时间 10.68±2.453 9.80±1.632 11.20±2.384 -2.642 0.012 1.2治疗方法与预后
应用统一的院内规范化治疗.根据出院后3个月患者康复情况,应用GOS分级判定患者的预后情况。采取药物保守治疗患者有38 例,进行常规治疗:畅通呼吸道、降低颅内压、抗感染、止血、营养神经、亚低温治疗。手术治疗患者有72例。采用去骨瓣减压术、开颅血肿清除术等。结果判定良好18 例,中残22例,重残32 例,植物生存8 例,死亡30 例。将110例患者区分为2 组:良好及中残的患者定义为预后较好为对照组,将重残、植物生存及死亡的70 例患者定义为预后不良作为实验组。
2.结果
2.1一般结果
如表1所示,110例患者中预后较好组的平均年龄为35.46±15.786 岁,预后不良组的平均年龄34.32±16.64 岁,P 值>0.05,无统计学意义.
2.2院前急救反应时间比较
如表2所示,预后较好组的反应平均时间为9.80±1.632 分钟;预后不良组的的平均时间为 11.20±2.384 分钟.P 值<0.05,表明有统计学意义。
讨论
2010年我国部分城市院前急救统计数据表明,创伤类患者是院前急救中最多的,而在重度创伤中.接近四分之一有颅脑损伤[3]。大脑作为生命中枢,在受伤后往往容易导致呼吸系统以及循环系统功能障碍。颅脑自身的解剖特点使得颅脑损伤的严重性及其接受急救的时效性尤为突出。院前急救反应时间指从120急救中心发出指令开始到医院救护车到达报警现场,伤员获得初期救治的时间。本研究显示不同预后组患者的院前急救反应时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有资料显示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人群中约有50%死于院前[4],因院前诊断或后送延迟的因素占死亡人数的1/3 [5],Loiselle等[4]研究发现,通过空中比通过陆地转运的伤员的死亡率低9%。同时也有资料表明经过急救培训的目击者可以对减少创伤患者的死亡率和致残率起到一定作用[6],甚至有研究指出花费过多的时间在现场,会延迟患者院内的救治[7]。因此利用城市目前已有的公共应急平台,充分多部门信息共享的优势,当接到报警有伤员出现时,立即通过120指令通知救护车上医务人员,通过急救中心增加设备资金的投入,优化出车方案,尽可能缩短院前急救反应时间,利于提高救治率,改善患者预后。
参考文献
[1] Pfeifer R ,Tarkin IS,Rocos B et al.Patterns of mortality and causes of death in polytrauma patients--has anything changed?[J].Injury,2009,40(9):907-911.DOI:10.1016/j.injury.2009.05.006. [2] 赵继宗主编.神经外科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337-338.
[3] 张在其,骆福添,陈兵等.我国八个大中城市院前急救流行病学调查分析[J].中华急诊医学杂志,2010,19(11):1130-1136.DOI:10.3760/cma.j.issn.1671-0282.2010.11.003.
[4] Loiselle JM,Baker MD'Templeton JM Jr,et a1.Substance abuse in adolescent trauma[J].Ann Emerg Med,1993,22(10):1530·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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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Hussain IM,Redmond AD.Are pre—hospital deaths from accidental injury preventable?[J].BMJ,1994,308(6936):1077-1080.
[7] 韩起军,潘湘清.重型颅面颌联合损伤的急救处理解[J].中华急诊医学杂志.2003,
12( 5):350 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