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新闻热线 报料人 话语权力 传播
“每个人都是一名记者”,这一理念最初是由韩国记者吴延浩提出,而如今,由他一手创办的“新闻游击组织”网站(ohmynews)已经拥有了近3万名市民记者和200万忠实受众。[1]此外,随着当代传播技术的进步,以及红纸网站()等一批非主流媒体的兴起,人们表达自我的意愿越来越强烈,对于传统主流媒体的不信任度也日益加强,越来越多的普通市民开始参与到新闻报道中来。2002年1月江苏电视台的《南京零距离》试水电视民生新闻,取得AC尼尔森平均收视率8%的骄人业绩,此后全国各省市电视台纷纷开播民生新闻栏目,如安徽卫视的《第一时间》、湖南经视的《都市一时间》、重庆卫视的《天天630》、杭州西湖的《阿六头说新闻》等,一时间,民生新闻成为了当代新闻传播的主旋律。伴随着民生新闻的发展,媒体对于新闻来源的争夺日益加剧,新闻热线和有奖征集等方法应运而生,更催生出一直新闻生力军——新闻报料人,即定期或非定期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信息以获取报酬的非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特别是在南京、杭州等经济发达地区,新闻报料人呈现职业化趋势,甚至出现了新闻报料公司,新闻报料已经成为一个收入颇丰的行业。
作为近年来的一个热门话题,新闻报料人的利与弊已经被讨论得很多了,而人们也开始学会比较客观、全面地看待这一社会角色。但是,新闻报料人所带给我们的,绝不仅仅只是一个正在逐渐走向职业化的新兴行业,更重要的是它所展现的媒体和受众关系的新变化,而这也正是令很多学者感到欣喜的。报料人的崛起,使长期以来受众在大众传播中的被动地位大为改变,凭借新闻热线这一传播渠道,任何一个普通百姓都可能顺利地完成由接受者向传播主体的飞跃。这种互动的传受关系,不仅有利于大众媒体社会功能的更好履行,更有利于受众地位的提高以及受众话语权的强化,表现了媒体民主责任意识的增强。
然而,要弄清楚某一传播活动的各方参与者之间真正的地位关系,必须对这一传播活动发生的整个过程进行全面的分析,而不能仅仅依据谁传播、谁接受来判断。下文将通过对报料人传播活动的多角度分析,来说明新闻热线并没有使受众的被动地位得到实质性的改变,而所谓的受众话语权,只不过是一种触手可破的泡沫现象。
一、传播目的分析
从表面上来看,新闻报料人的出现,似乎是实现了互动传播,因为受众不仅仅只是被动地接受新闻,还有机会发出自己的声音,甚至是直接充当新闻传播者。然而,只要对比人际传播就会发现,新闻报料活动并不是一种真正的互动传播。在人际传播中,传受双方只有一个共同的目的,那就是共享信息,同为个人的传播者和受传者之间,不断地变换着角色,保持着传播的循环和信息的畅通。这才是名副其实的互动传播,在这一过程中,传受双方都拥有绝对的话语权。
但是,在新闻报料的传播活动中,大众媒体和新闻报料人之间的关系却不是那么的纯粹,由于经济利益的作用,传受双方除了信息提供者和信息接受者的关系,还多了一层经济关系。我们知道,新闻热线的兴起,可以说是“新闻媒体竞争发展的需要和报料人对于自身利益追求相互作用的结果”,[2]这里的利益既包括报料人表达自我,参与社会事务的愿望的实现,也包括数目可观的经济利益,而后者则更有利于职业报料人作为一个行业的完善和稳定。报料人的报料行为,实际上就是新闻信息商品的售卖行为,而报料的成功,也就是报料人和媒体之间交易的成功,报料人之所以成为一个被看好的行业,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有着稳定而可观的经济利益作为后盾。
这种经济关系的客观存在和难于避免,充分反映了媒体和报料人各自参与传播的不同目的,同时也决定了报料人在这一传播活动中受制于人。媒体接受信息的动机是为了获取有利于行业竞争的原材料,而报料人传递信息的目的则是出于物质利益以及精神满足两方面的需要,其中,报料人的传播目的得以实现,是以媒体接受动机的产生为前提的,这本身就已经奠定了两者的不平等关系,也极大地削弱了由报料人参加的新型舆论监督的力度以及报料人的自主话语权力。
二、传播内容分析
既然报料人参与传播是出于媒体对信息的需要,那么,传播什么内容,传播多少内容,报料人是否拥有自主决定权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报料人提供新闻信息,是期待经济报偿的,因此,他们在选择传播内容的时候,势必不可能完全按照自己的价值判断。他们会经常考虑自己所提供的新闻线索,会不会引起媒体的兴趣,会不会被媒体采用。也就是说,媒体的口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报料人的传播行为,媒体对于新闻价值的判断标准,是报料人传播信息的实际主宰。报料人所传递的信息,仍然是大众媒体所需要的,而不是他们自己所要求传播的,在这种情况之下,还谈何话语权呢?
当然,除了事实信息,报料人还可以通过新闻热线传播意见性信息。我们可以把此类信息分为两种情况加以考虑,一种是软信息,包括报料人自身对于众多社会事件、文化事件以及娱乐事件的看法,这种信息是完全有可能由报料人自主传播的,可以看成是报料人话语权力的顺利行使。但是,这一传播内容跟普通受众的反馈信息在本质上是相同的,而且自广播、电视开播以来就已经存在,最早是以书信的形式进行传达,现如今则能够依靠网络、手机等新媒体更加方便地开展,因此,不能认为是新闻报料活动的专利。第二种意见信息则是涉及对政府行为和政治体制的看法,这是媒体的敏感话题,不可能轻易成为大众讨论的主题,即使报料人通过新闻热线表达了这方面的意见,亦或者提供了相关的新闻线索,经过媒体的三审四议,十有八九仅仅只是成为工作人员的谈资而已。
三、传播方向分析
在人际传播中,传者和受者的地位是平等的,位置是可以互换的,在一种信息的传播过程中处于传者位置的人,在另一种信息的传播过程中有可能变成为受者,这样的传播关系才能真正称之为互动,其传播方向如下:
信息1 信息1
A → B → C
←
信息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