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取消农业税在缓解新疆农村社会矛盾的同时,也给新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带来了很大的冲击,使得本已不足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面临着更大的危机。文章首先指出取消农业税后新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存在的问题,并对其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然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取消农业税后新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对策,要建立“城乡一体化”公共产品供给体系,明确界定各级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上的责任,完善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决策机制。
关键词:新疆 农业税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
新疆地处我国西北部,是全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属典型的干旱地区,气候多变,生态环境脆弱。新疆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多种宗教文化并存、经济欠发达地区,是一个农业大区。目前全区共有85个县市、868个乡镇(其中42个民族乡)、9586个村,乡村人口1263.5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62.9%。近年来,新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但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其中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是其重要原因。2006年,中央政府决定全部取消农业税,把中国的发展逐步推向了一个后农业税时代。取消农业税以后,新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具体表现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健全,如医疗卫生条件差,教育发展落后,农民缺乏生活保障,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落后等。因此,在新疆多民族地区,如何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向广大农牧民提供充足、丰富的公共产品,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课题。它既是推动新疆农业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和保障,也是体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优越性的客观要求。
一、取消农业税后新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存在的问题
在新疆,农业是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相互交织的弱质产业,加上农民生产的分散性组织形式,决定了农民生产私人产品对农村公共产品的强烈依赖,并且农村经济市场化程度越高,这种依赖性就越大。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十五”期间,中央及新疆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农村公共产品的投入力度。加大水利基本建设、农村公路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和生活环境;加大文教科卫投入,增强农牧民文化修养、健康水平等综合素质;加快林业生态建设步伐,改善农村生态环境。通过这些努力,逐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改变农村落后面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特别是随着农业税的取消,中央政府逐步提高了新疆农村社会性公共支出在公共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增加了农村公共产品数量,促进了新疆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在农村,也形成了“农民实际可支配收入——农民改善农村公共产品的能力增强——农民收入增加”的良性循环机制。但是,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与威胁共生。我们看到,取消农业税给新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带来机遇的同时,也给新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带来了冲击。
(一)新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不足
2005年新疆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低773元,比新疆城市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5508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逐年扩大趋势,低收入水平使得农户在公共品方面的投入非常有限。提高对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层次,期望借助政府的力量改善公共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综合生产能力,改善生活质量,使得农户对公共产品需求的范围日益扩大。但是,新疆作为一个农业大区,受长期以来我国以农补工政策的影响,农业基础设施严重不足,中央及区政府在农业基本建设的投资数额一直偏低。农业财政支出占全区财政支出的比重远低于农业在全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据统计,截至2005年底,全区还有146个村没有通汽车,2030个村不是自来水受益村,234个村不通电,1307个村不通电话,分别占全区村委会总数的1.6%、22.7%、2.6%和14.6%。新疆乡村人口1263.5万人中尚有399万农牧民的饮水水质不达标,其中饮用超标苦咸水、氟超标水、砷超标水的分别达到147.92万人、93.54万人、7.75万人。仍有约1/3的农牧人口尚未参加合作医疗,全区大部分农牧民缺乏最基本的“安全保障网”,医疗经费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处于一种“小病不看,大病看不起”的状态。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占全区人口多数的农村人口就得不到最基本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
(二)新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结构不合理
由于现阶段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采用的依旧是自上而下的供给决策机制,这就使得政府较少顾及农民的需求程度,以致在总量不足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供给结构也不合理,新疆亦然。具体表现在:首先,农牧民急需的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当前,由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农牧民急需的公共产品包括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公共设施( 如农田水利设施、道路桥梁、大型农业机械等)、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农业科技和市场供求信息。然而,就目前而言,新疆水、电、路和通讯等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土地沙漠化严重,农村生态环境依然恶劣,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落后,农业科技投入较少,农业科研人员短缺,没有完整规范的全国市场供求信息网络,甚至有些农户连周边地区的市场供求也不清楚。其次,农村较少需求的公共产品供给过剩。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因地制宜的有效投入满足农民生产、生活的公共需要,但有些地方领导热衷于一些政绩工程,特别是上级领导要求考核的公共设施项目,如示范性或标志性的面子工程等,造成供给过剩,这往往是农民较少需求的公共产品;甚至有的政府官员为了满足一己之私欲而向农民提供一些毫无实际意义甚至是有害的“豆腐渣”公共工程和以次充好的农用资料及设施。
二、取消农业税后新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存在问题的原因
取消农业税后新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主要有城乡二元经济体制的影响、中央与地方财权和事权不对称、“自上而下”的公共产品决策机制等几个原因。
(一)城乡二元经济体制的影响
城乡关系由分离到融合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由于特殊的工业化战略、计划经济体制和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制度安排,我国形成了典型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偏向的发展战略和城乡分割体制的延续,使得这种局面没有发生根本改变,并日益成为制约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的一个重大障碍。尤其是在公共产品的投入上,中国自建国以来就存在城乡两套公共产品供给模式,重城市、轻农村的倾向十分突出。对于新疆而言,全区乡村人口占总人口的62.9%,有限的投入分摊于每一个乡村人口后,数量极其有限,且新疆地域广阔,投入重点不突出,效益难以显现,进一步拉大城乡间的差距。以目前新疆卫生部门预算内公用卫生经费拨款为例,占总人口30%的城市占全部经费的70%,占总人口70%的农村仅占全部经费的30%。
(二)中央与地方财权和事权不对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