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对区域性生态产业衍生效益进行科学界定的基础上,依据边际理论、时间价值理论和系统理论,分析和探讨了如何运用支付与补偿双因素问卷调查法、多要素影子价格综合评价法和多要素模糊综合评价法对区域性生态产业的衍生效益进行综合性评价。
关键词:生态产业;衍生效益;综合评价。
1区域性生态产业衍生效益的经济学属性
区域性生态产业是依据系统原理,遵循生态经济和知识经济规律组织起来的,建立在区域生态系统承载能力基础上的,具有完备的生态过程、和谐的生态功能及较高的经济外部性的地域型产业范畴。区域性生态产业衍生效益,就是该产业功能所固有的,建立在其经济效益之上,同时又相对独立于经济效益的,包括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人文效益和政治效益等在内的效益综合体。与传统意义上经济效益相比较,其具有以下经济学属性。
1.1源生于生态产业的经济外部性
从表面上看,区域性生态产业是有形产业,只能通过提供实物产品来满足民众的物质需要。但就实质而言,其在创造物质财富、提高人们物质消费水平的同时,可以借助于改善人类生存空间、创造精神财富,拉动社会消费、刺激经济发展,传承精神文明、促进人类进步等途径发挥生态、社会、人文和政治等方面的效应。这些外部性衍生效益的产生往往大于投资者的经济效益,使得区域性生态产业的整体效益无法在一个经营单位内部直接表现出来。
1.2具有共享与独占的统一性
作为区域性生态产业之基本要素的土地和由其提供的环境资源,是大自然赋予全人类的共同财富,从本质上讲,它所带来的以生态效益为主的衍生效益是一种公共产品,具有共享性的一面。然而,某些生态产品的研制和开发却具有独创性,由此而产生的衍生效益便表现出独占性。由于共享性与独占性的同在,就要求运用更为合理的评价指标,来加强对这一知识产权的保护,维护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1.3效益显现表现出明显的时段性
区域性生态产业是一个系统工程,其自然在生产过程和经济在生产过程总是交织在一起,受自然条件影响大,在该系统的运转过程中,部分子系统发挥作用的速度比较快,其衍生效益在短期内便能得以充分体现,而有的子系统却表现出迟效性,其衍生效益需要经过一个较长的生产周期才能表现出来,个别系统项目则功在当世、利在千秋。这种速效与时滞的差异,给区域性生态产业衍生效益评价目标的确定和评价方法的选择带来了更大的难度。
1.4货币化计量与模糊性评价的相依性
区域性生态产业在创造有形产品的同时,主要是为民众提供接触自然、体验自然风光以及休闲与休憩的场所与机会,发挥特殊的服务功能。对于这些特殊功能所带来的衍生效益,一方面,可以借助于技术进步,通过市场模拟等方式,使其价值依附于实体性产品而存在,从而能够进行货币化计量。但对于大多数衍生效益而言,在目前条件下,尚无法进行直接的货币化计量,只能借助于模糊分析等方法做出间接性评价。
2区域性生态产业衍生效益评价的理论依据
2.1边际理论
按照边际理论的要求,在区域性生态产业的开发过程中,每一增量投入,就有相应的增量产出,当增量投入与增量产出相等时,总收益最大。由于区域性生态产业的衍生效益具有特殊的经济学属性,在应用边际理论时,可以将机会成本和影子价格作为考虑的重点。
影子价格是以边际生产力为基础的商品“边际成本”,或者资源“边际效益”,可以表现为商品或生产要素的边际增量所引起的社会福利的增加值。运用影子价格,可以对区域性生态产业开发过程中某些稀缺而又没有固定市场价格的资源或产品通过虚拟给予必要的真实价值度量,或以优化资源和产品配置为目的,对现有资源或产品的价格做出适当的校正。机会成本,是指由于某一决策,将有限的资源用于某种用途后,因放弃其它用途可能导致的资源和环境的损失或代价。运用机会成本,可以对区域性生态产业投资过程中的资源配置、产品开发等问题做出正确选择,从而把有限的资源投向不仅有效益而且最有效益的产业领域。
2.2时间价值理论
依照资金时间价值理论,资金作为生产要素进入生产和流通领域后由于产生利润会使其增值,将其用于投资而推迟消费后因导致福利损失而必须进行必要的补偿。在区域性生态产业衍生效益评价中,资金时间价值理论可以看作是资源稀缺性理论和风险报酬理论的基本体现。
按照现代西方福利经济学的观点,一项资源,因它的有效性未得到充分开发而导致的资源“稀缺”使其具有价值,且价值的大小又取决于该资源的“稀缺”程度和“效用”。区域性生态产业的发展需要消耗社会资源,现有的社会资源构成了现存的社会财富,而利用这些社会资源所创造出来的将来的物质和文化产品构成了将来的社会财富,在对其衍生效益进行评价时,应当始终注意到由于资源稀缺所导致的现在财富与未来财富在效用方面的价值差异性。风险报酬,是指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投资者由于冒着风险进行投资而获得的超过资金时间价值的额外收益。评价区域性生态产业衍生效益时,必须充分考虑项目投资所存在的风险程度和进行该风险性投资所能够得到的超过资金时间价值的额外补偿。
2.3系统理论
按照系统论的观点,在进行区域性生态产业衍生效益评价时,必须将各种效益项目及其影响因素视为一个系统,在该系统中,无论是资源配置还是产品组合,都必须是由具有特定功能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作用的要素组成的综合体,在这个综合体中,既要承认由于各要素的相对独立性而表现出的效益的层次性,更应该注意它们之间发生交互作用所表现出的效益间的平衡性。这些平衡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生态平衡。生态效益是区域性生态产业衍生效益的核心,保持生态平衡,可以降低因过度地进行区域性生态产业开发而破坏环境所导致的灾害发生的频率和对自然环境污染的程度;其次是经济平衡。区域性生态产业的衍生效益是经济效益的延伸,因此对其进行评价时,必须依托于经济效益,只有建立在经济效益基础上的衍生效益,才能够保持现有区域性生态产业供给能力与社会实际生产力之间的适应性;再就是生态经济平衡。实现生态与经济间的综合平衡,即可以为经济发展建立自然基础,又可以给生态平衡提供物质保障,从而更加有效地满足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和人类文明不断进步的需要。
3区域性生态产业衍生效益评价的方法
3.1支付与补偿双因素问卷调查法
该方法是选择某区域为调查点,以产业转型过程中居民愿意接受的补偿和愿意支付的价钱为主要项目设计调查问卷,并借助于问卷调查的结果对区域性生态产业衍生效益进行统计分析的一种传统的、带有抽样调查特色的评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