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发达国家,70%以上的成年人都拥有急救知识培训合格证。德国设立了全民救护日,全体国民都要在救护日接受急救知识的培训。几年前,美国斯坦福大学开设了有关自然灾害的公共选修课,受到了学生的青睐,选修人数超过了预期。日本每年都要举行抗震培训活动,教市民防身和脱险知识,还有市民防灾教育中心,教学内容丰富:如地震体验及训练屋、泥石流体验室、消防训练室、风速体验室、烟雾躲避训练室、紧急梯子逃生训练等;立体电影配立体声效,座位跟着电影情节作三维晃动,既使观众体会到了大地震时的恐怖,也受到身临其境般的教育,值得学习和借鉴。在国内,上海市教委已组织师资编写大学生安全教育教材,课程计入学生学分,旨在使学生通过安全教育,在态度上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知识和能力。各级学校也应发挥自身教育资源优势,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防灾教育,如设立演练日、培训日,定期举行消防、避震等安全演练,将安全教育培训作为学校的常规性工作长期开展下去,使安全教育培训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作为我们国家来说,加强自然灾害的防灾教育首先要从增强人们自然灾害的危机意识上入手,只有对自然灾害与自身安全的关注度增强了,这方面的教育才能真正引起重视和落到实处。如何增强人们的危机意识呢?如实及时地公布灾情和加强宣传是根本的途径。《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规定:“政府应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第五款规定“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应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公布与公众有关的自然灾害信息,这可能会引起人们心中一时的恐慌,但是正由于广大群众掌握这些信息才能学会正确地面对自然灾害,正确地思考自然保护的问题并避免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
生命只有一次,而灾难会不期降临。学校必须将生命教育和安全教育贯穿在整个教育过程中,不仅要有崇高的生命意识,还要有安全逃生和应急避险的技能,这样才能从容应对灾难,保全性命而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