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培养孩子具有好的为人处事习惯, 最重要的是父母要以身作则。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个老师, 潜移默化的家庭教育及影响, 将会直接关系到子女的道德品质、法纪观念、人生观等的形成。托尔斯泰说过:全部教育, 或者说千分之九百九十九的教育都归结到榜样上, 归结到父母自己生活的端正和完美上。家长应该充分认识到家庭教育对子女成长和企业未来发展的意义,为了培养孩子的品德, 父母的行为应当自慎, 应处处作孩子的表率, 对孩子施加影响,培养子女良好的生活习惯和价值观念, “富二代”的特殊身份对其自身的素质提出要求, 不仅要有健康的身体、广博的知识和聪明的智能, 更要有良好的人格、个性品质和社会适应性。如此才能承载传承财富和接班的重任。“富二代”好的行为或坏的行为是父母教育和行为影响的结果。家长的言传身教是家教成功的必要条件。
学校教育要打破死板“应试”教育模式,摒弃“唯分数至上”观念,明德尚美、遵纪守法、敬仰生命、关爱他人这些基本的品德常识,有待在学校教育中得到彰显。加大公民意识、人文素质的教育,促进教育公平。使“富二代”与普通同龄人公平发展、公平竞争,避免“富二代”与社会的隔绝和产生等级观念。借助社会力量完善教育制度的缺陷,对“富二代”开展个人素质、创业守业能力的培训,培养孩子完善的人格,培育他们的健康的精神世界。
(三)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培训机制,强化“富二代”法律意识的培养。
“富二代”在公众舆论中多以负面形象出现, 蔑视法律是其一大特征。他们对于法律态度冷漠, 受社会不良风气和不完善法治建设影响, 对于法律并没有信仰, 法律工具主义思想较重, 没有法律素质培养的主观动力。当前,“富二代”培训已成为热门话题, 这也是亡羊补牢式的无奈。综合考虑, 未来应该逐步确立政府主导, 社会力量参与的培训机制。具体就“富二代”法律素质培养而言, 政府更多地应该侧重于方向的引导和把握, 招标聘请有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对“富二代”进行具体的法律培训。另外, 政府也可以组织对“富一代”尚未退休的民营企业家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通过培训, 摒弃家族制企业的僵化, 引进先进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 运用行之有效的现代管理经验和运营模式, 以法治精神对抗人治的色彩。通过外部的灌输教育, 并不能确保“富二代”接受法律意识指引教导, 最有效的方法莫过于其自我觉悟、自我矫正、自我完善。鼓励..富二代..建立、参与自我组织, 通过其组织内的活动、交流, 对于其形成法治观念更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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