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时代的发展使得中职学校的教育面临新的给予和挑战。如何构建有效的法律课堂教学模式,已是中职法律学校亟需解决的紧迫课题。本文通过“模拟庭审现场”教学模式,试图探索一条适合中职德育课教育教学特点的新途径,从而增强学生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关键词:中职法律课 模拟庭审现场 教学实效
中职学校学生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的成长阶段。这个群体一般文化基础差,敏感、冲动,自制力差,法制观念淡薄,容易受社会不良因素影响而误入歧途。因此提高个人修养、提升法律意识成为中职学校教学任务的重中之重。近年,许多教师对中职法律课的教学方法进行了探索,笔者总结多年的教学心得,尝试采用“庭审现场”模式进行教学,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教学效果。这种教学方法是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案件当事人,如法官、检察官、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以司法实践中的与学生生活贴近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时间教学活动。旨在通过一个个生动、典型、深入浅出的案例模拟教学,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一、“庭审现场”教学模式
1、故事化叙述——选择贴近学生实际的案例
模拟庭审现场教学的首要前提是案例的选择和准备。一定要力求紧扣教材知识,尽量选择事实证据相当,贴近学生实际,符合学生认知水平的案例,尤其是身边发生的热点问题要作为备选的重点。然后通过故事化叙述的方式像讲故事一样叙述出来,这种叙述一下子就能把学生引入与之密切联系的生活世界,大大缩短了教学情景和生活情景的差距,激发起学生强烈的好奇心。如:我在讲授“第九课:预防一般违法行为之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时,选用的案例为:赵某的骚扰短信——骚扰短信莫乱发,骚扰短信也违法。例如:“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代价——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这一案例贴近学生的实际,引发学生思考。这些现实生活中经常遇到、有的是学生在将来的就业中会碰到的故事情节对学生很有吸引力,引导着学生一步一步地想去探究个究竟。然后再将案例书面化,搬上“庭审现场”。
2、营造模拟庭审现场教学的氛围
营造良好的庭审现场氛围,是模拟庭审现场教学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在模拟庭审现场教学的初期,教师应利用一切手段,努力营造“真实、严肃”的庭审现场氛围。第一,准备资料。让学生查阅相关书籍及法律、法规。第二、模拟庭审现场的布置,要严肃、庄严,最好统一着装,黑板上配以法治图标,增强实际情感体验性。第三、部分材料尽量纸质化。第四、采用抗辩式审理和启发式教学相结合的方式。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对学生提交的案例逐个批改,给予肯定评价,再提出问题,以激发学生自主思考能力。
3、角色扮演模拟庭审现场
角色扮演是根据学生自报角色担任法官、律师、检察官、书记员、证人、当事人等,按照各自角色进行分组讨论和探究,借此引导学生共同探讨法律、情感、态度、价值的观点,探讨解决问题的策略,形成恰当的处理方案。特别是的鱼鱼一些实践性较强的、观点容易产生分歧的理论,都用角色扮演来进行教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讲授“犯罪的特点”时。选用的案例为:一个不该发生的悲剧——西安大学城大学生药家鑫肇事捅死伤者案。在教学中,为了使案例更直观,先将所提出的问题写在黑板上,然后将学生分成四组,分别是法官、公诉方、被告、陪审,然后安排他们自由辩论。各种不同的观点,都通过纸质文件的形式,以庭审现场的方式进行记录和提交。最后,根据书本知识点进行论证和分析,使学生掌握起来更加轻松。
4、总结模拟庭审现场
在模拟庭审现场结束后,我们还要组织对本次模拟庭审进行总结分析。首先,每个学生写出总结分析报告,分析自己在模拟法庭中的好的经验和不足;然后由教师进行总结评析。在肯定学生成绩的同时,找出不足,指出改正的方法,实现课本知识的内化。
总之,“庭审现场”教学法是一种全新的教学模式,它改变了以往灌输填鸭式的强制式教学模式,能使学生轻松快乐主动地学习法律知识,使学生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法律知识教育。
二、运用“庭审现场”教学模式应注意的问题
1、提高教师驾驭课堂教学的能力
驾驭课堂教学的能力是一种实践操作能力,它需要长期的艰苦训练。教者必须潜心研究和学习教育学、心理学和美学等基础理论知识,更要学习属于应用理论范畴的教改理论。随着课程改革的深入,学生的主体地位被充分调动起来,但不能由于过分强调学生的主体作用而忽略教师的主导作用。“庭审现场”教学法,教者必须担当起组织者和领导者的角色,放开而不放任,自主而不自由。教者一定要做好充分的课前准备工作,对每一个细节都要深思熟虑、布局谋篇。教者既是导演,又是演员,同时又是主持人,所以台词就显得非常重要,要反复推敲。
2、合理安排好各模块的教学时间,把握好课堂节奏
一堂课,从一定意义上说,就像一台戏,有开端发展,也有高潮终结,所以首先要把握好教学的进程节奏,合理安排好课堂教学时间。每次“庭审现场”可安排两课时,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宣判用“12211”制,即1比2比2比1比1,切不可头重脚轻,或头轻脚重。其次要把握好学生的思维节奏,要努力寻求有效刺激,使学生的思维呈高效率的节奏思维,动静交错。苏霍姆林斯基说:“在课堂教学中占据你的注意中心的将不是关于教材的思考,而是对于你的学生的思维情况的关心。这是每一个教师的教育技巧的高峰,你应当向它攀登。”再次注重与学生的情感交流,重视情感投入,营造愉快的学习节奏。轻松、愉快的学习节奏对学习者课堂学习的精神状态、认知效果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庭审现场”模式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教学模式,它是对传统教学模式的突破,不但能使学生轻松快乐地学到法律知识,而且能起到使学生主动接受法制教育的德育效果。对于这一教学模式还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在实践中灵活运用,不断加以改进优化。
参考文献
[1] 陈伏顺.模拟庭审现场 增强教学实效——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模拟庭审现场”教学的实践与探索.新课程学习(学术教育).2011,01
[2]夏中芹.浅谈“今日说法”模式在技工学校法律基础课中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