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随着中国现代化经济的发展而不断进入人们的视野,问题不断日益凸现,严重影响儿童健康成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在我国广大的农村,由于留守儿童特殊的生活和教育环境而引发的一系列学习,生活,情感,心理等问题值得我们关注。本文针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这一社会问题,遵循“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思路,以社会调查、文献调查所取得的实证材料为依据,根据党和政府的现行政策与治国理念,进行剖析、论证与诠释,以探索解决我国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政策对策与社会对策。
关键字:农村;留守儿童; 基本策略
一、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状况
我国留守儿童的监护情况主要有两种类型:第一种是隔代监护,即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对“留守儿童”进行监护,充当其监护人。对于这种监护的方式,外出的父母比较放心。但对于在儿童成长过程中,却有着难以克服的问题。首先由于血缘、亲缘关系,监护者多采用溺爱的管教方式。对于儿童在物质,生活都全部给予满足,而对于他们的行为相对多的宽容和放任。在精神世界和道德行为的约束缺乏引导和力度。另外祖孙辈年龄差距大,观念不一样,对待许多事物的观点存在很大的分歧,容易产生“代沟”,难以相互沟通。一般来说,祖辈们往往以他们自己成长的生活经验来教育要求孙子辈,思想观念保守,教育方法简单。而现在的孩子见识广,喜欢赶新潮,寻求刺激和创新,做事不拘一格等,老人的观念和教育方法很难让孙辈接受。第二种是上代监护,即由父母的同辈人,如叔、伯、姑、姨、舅等亲戚或他人抚养的监护方式。由于监护对象并非自己孩子,监护人在教养过程中难免有所顾虑,不敢严格管教。这样,上代监护也大多属于物质型和放任型的管教方式,容易养成儿童任性的心理行为。而对于较为敏感的儿童来说,又容易产生寄人篱下的感觉,从而形成怕事、孤僻、内向的性格。
二、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性格柔弱内向。留守儿童年龄幼小就离开父母,父母的关爱严重缺失,尽管是爷爷奶奶或亲朋的监管,但毕竟与父母亲疏不同,遇到一些麻烦就会感觉柔弱无助,久而久之变得不愿与人交流,性格内向
(二)自卑心理障碍。儿童大都具有攀比心理,具有强烈的自豪感,而父母不在身边他们就好像失去了坚强的依靠和保护,因此和有父母在身边的孩子相比容易产生自卑的心理障碍,有的甚至自暴自弃,丧失信心,学习上不求上进。据了解,仅有20%的孩子能够自觉学习,大多数孩子需要在督促下学习。还有不少孩子上网成瘾,荒废学业,义务教育没有完成就流落社会。
(三)盲目反抗和逆反心理。留守儿童因为缺乏保护而总觉得别人会欺负他,一点小事就会计较当真,与人交流时充满警惕甚至是敌意。对老师,临时监护人的管教有比较强的逆反心理。调查显示,62%的留守儿童和他们的临时监护人有矛盾,其中10%的留守儿童经常与监护人闹矛盾;43%的留守儿童表示学习上遇到困难感到无助。
(四)道德行为差。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和教育,留守儿童往往对事物分不清好坏和是非,缺乏判别是非的能力,不能正确地看待问题,容易受社会上反面现象的影响,容易养成一些不良行为。例如:经常说谎,爱说脏话,好逸恶劳。
(五)打工父母的一些观念存在负面影响。认为自己眼下苦力挣的钱比文化较高的人挣钱还多的“打工”父母,在他们心目中滋长着新的“读书无用论”思想,于是对子女没有明确的要求,顺其自然,从而“能读书就读,读不好去打工也能赚钱”的观念在儿童思想中普遍存在,而一些没有挣得什么钱的打工父母,认为是命运不好,整天怨天尤人,对子女的一切不闻不问,不负责任,使“留守儿童”幼小的心灵上背上了父母沉重的情绪包袱,承担着很大精神压力,严重影响他们的正常学习和健康成长。
(六)留守儿童法制观念淡薄,道德品质令人担忧。由于父母法定监护职责的缺失,临时监护人监督不严,缺乏必要的教育引导,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对留守儿童产生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部分留守儿童人生观、价值观偏离正确方向,不少留守儿童欺骗说谎、拉帮结派、欺负同学,更有的留守儿童有小偷小摸、打架斗殴、敲诈勒索等违法违纪行为。通过调查发现,留守儿童很少有全面发展的。他们的学习成绩、品德发展不尽人意。留守儿童学习成绩总体差于非留守儿童。
三、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思路与对策
(一)发展农村经济社会事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产生,从根源上来讲,因为长期的城乡发展差距的结果。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必须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构建和谐社会,必须统筹城乡发展。为此,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工业化,提高城镇化水平。这样,更多的农民就可以就地就业,使更多的孩子可以享受家庭的温暖与关爱。
(二)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是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重要保证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存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于“不为”,而非不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3〕78号),文件中明确规定“农民工子女就学应该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为了全面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应该从实际出发,在制度机制上不断创新,创造条件,充分利用城市中小学的教育资源,让更多的学校愿意接收农村儿童。
(三)提高父母对孩子教育问题的认识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对于孩子的影响是最大的。因此,父母应有开阔的眼界和长远的打算,在物质条件基本满足的情况下,应该多为下一代考虑,多关心他们的成长与发展。因为亲子关系直接影响着儿童的人格发展。许多人人认为,除智力低下和受教育机会缺乏外,儿童由于家庭环境和亲子关系不良均可导致学习困难。
1、要求家长努力承担起教子之责
目前多数农民文化程度不高,他们误以为教育孩子是学校的事,家长只要给钱给物当好“后勤部长”就可以了。家长应该改变这些不正确的思想,树立“子不教,父之过”的教育责任观,明确教育子女是自己的应尽之责。即使在外地务工,也要把教育孩子的那份责任承担起来,与学校、社会形成合力,把教育孩子的工作做好。应主动与子女的班主任加强沟通。了解子女的发展变化,共同商讨教育孩子的策略和方法,这样才不致于使“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方面出现盲区。
2、应采取多种方式,注意与孩子的沟通交流。
沟通的时间间隔越短越好,保证熟悉孩子的生活、教育情况以及孩子的心理变化;沟通中父母要明示他们对孩子的爱与厚望,希望孩子能理解他们的家境与现状,通过沟通以了解孩子的生活、学习、情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