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之路,不仅能使高职院校办学始终贴近工作实际,贴近职业岗位,贴近社会实践的变动,更重要的是能使高职教育与工作变化、岗位职业变动始终融为一体。它不仅能够解决贴近问题,更能够解决融合问题。职业教育是做的教育,必须与工作、与职业融为一体,专业建设、课程设计以及整体的教育,都要与工作实践、职业岗位变动连在一起。
参考文献:
[1]麦可思中国大学生就业研究课题组.中国大学毕业生就业报告[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211.
[2]谢沐.司法考试政策调整后的地方高校法学教育改革思路[J].科技信息,2009(21):36.
[3]金秀琴,李志国.高职高专法学教育课程模块、梯次设计研究[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2):25.
[4]高秋萍.构建法学应用型人才[J].德育研究,2007(9):29.
[5]杨云霞.法学教育培养什么[J].前沿,2002(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