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人民是历史发展的主体,也是人类永恒的话题。英国文坛巨匠莎士比亚说:人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但在人类社会早期人的地位却并不高,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类对许多自然想象都无法解释,于是人类崇拜自然,崇拜超自然的力量——神灵,这一时期诸多国家的图腾崇拜即源于此。如中华民族崇拜龙,匈奴人崇拜狼,埃及人崇拜蛇,印第安人崇拜鹰,罗马帝国崇拜双首鹰,甚至在西域等一些落后民族存在生殖器崇拜。这一时期,人没有独立的尊严,而是匍匐在某种超自然的力量——神的脚下。在此后漫长的历史长河中,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尤其是后来科技的发展、民主政治的演进,古今中外的仁人志士对人的价值尊严、人的民主权利、人的生存保障等进行了诸多的探索和实践。本文本着探索人类文明足迹的使命,以新编高中必修历史教材为依据对这一问题进行整合,以求提升对该问题的认识,起到抛砖引玉的功效。
人类意识的觉醒
春秋时期,周王室衰微,诸侯崛起,分封制的弊端日益显现。为争夺政治权力,各诸侯开始了争霸战争,长期的战乱使得民不聊生、生灵涂炭。针对这种情况,春秋晚期儒家思想创始人孔子提出“仁”的思想,“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呼吁社会关爱人,人与人之间要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孔子曾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论语•先进》)可以说这是对长期居于主流地位的天命鬼神思想的一种怀疑。战国时孟子将这一思想发展为“仁政”,主张“民贵君轻”,从维护统治阶级统治的角度,阐发了民本思想。同时期的其他学派如墨子的“兼爱、非攻”,荀子的“君舟民水”。总之,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主要服务于专制统治的需要,而同期西方的思想则开始怀疑神的地位,更关注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
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民主政治发展到顶峰,人在社会中的地位日益突出,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人本身,如智者学派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苏格拉底提出著名言论:“认识你自己”,“有思想力的人是万物的尺度”。这是在原始宗教和自然统治下人类自我意识的第一次觉醒,是西方人文精神的起源。
人性的张扬
在14~15世纪的意大利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新兴资产阶级反对教会宣扬的禁欲苦行,倡导人的物质享受。文艺复兴的核心是人文主义,人文主义精神的核心是提倡人性,反对神性,主张人生的目的是追求现世的幸福,倡导个性解放,反对愚昧迷信的神学思想。文艺复兴使越来越多的人从神学的束缚下解放出来,使人性得到解放。但是中世纪的整个欧洲都是处于神学笼罩之下的,天主教会对人的影响无处不在,它在政治上是统治人民的工具,在经济上压榨人民、剥削人民,在思想上束缚人民,正是由于罗马天主教会对德意志的残酷剥削,引发了马丁路德宗教改革,这次改革蔓延到英国、法国、瑞士等国,通过宗教改革,各改革国家建立了不受罗马教皇控制的新教,新教宣扬“因信称义”,人人都可以直接阅读《圣经》、解释《圣经》,这就从神学的角度论证了人的自由和平等。
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都是资产阶级反封建的思想解放运动,他们或是借助复兴古希腊罗马文化的名义,或是披着宗教的外衣,由于资本主义发展的不够充分,他们都没有公开地反对君主专制,提出人的自由平等,直到启蒙运动时期。17~18世纪,由于资本主义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自然科学的进步(1687年牛顿发表《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标志着近代科学的形成,他论证了自然界运行有其内在规律,而不是神支配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倡民主、天赋人权反对专制,提倡自由平等,反对特权,其核心是理性主义,即提倡人应用自己的头脑去思考、判断,反对盲从。启蒙运动不仅猛烈批判了封建专制,而且勾画了未来民主、自由、平等的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蓝图,为法国大革命做了思想总动员。
人权的实现
近代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推翻了封建君主专制,建立了资产阶级代议制国家(或君主立宪制、或民主共和制),有效防止了君主专制,基本实现了资产阶级在启蒙运动时宣扬的民主、自由、平等,但这时的民主实质只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对广大人民来说是没有真正的民主的,尽管如此它相对于封建专制来说仍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后来随着工业革命的开展,工人阶级队伍的壮大,欧洲三大工人运动后工人阶级登上历史舞台,开始争取自己的权力,如选举权、被选举权等。对中国而言,虽然辛亥革命后,孙中山先生仿照美国建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明确提出了“主权在民”的概念,但伴随着袁世凯窃取大总统的职位,共和国和《临时约法》都已形同虚设,真正意义上的民主直到新中国成立才得以实现。
新中国成立后,召开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责,通过《共同纲领》作为临时宪法,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了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两大原则,至此人民当家作主有了法律保障。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提出法制建设的十六字方针,1979年全面立法,到1982年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1997年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法治的健全使民主的实现有了可靠的保障。
民生的解决
自从有人类以来,人类就免不了饥寒困扰,社会下层的人民一直都难免生活的窘迫。在罗斯福新政以前,生活的窘迫,只能怨自己太懒太笨,是怨不到国家的。是罗斯福新政开创了一个新时期,他把百姓生活困顿的责任归于自己,国家应使“人民有免于匮乏的自由”,为保证这一点,罗斯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使国家承担起保障人民基本生活需求,甚至过上更好生活的责任。“福利国家”的实验保证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其他处于经济危机下的资本主义国家纷纷效仿,二战后,“福利国家”在西方普遍建立。虽然此后曲折多变,但人的生存权受到国家的保障。然而这一问题在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却变得尤为艰难。早在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里就提出了民生,后来他将“平均地权”发展为“耕者有其田、扶助农工”。但由于社会环境、阶级局限性等原因终未实行。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致力于分给农民土地,到新中国成立时期基本实现。为扭转处于崩溃边缘的国民经济,改善人民的生存状况,新中国进行了三年经济恢复,并开展土地革命,给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土地,这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改善了农民的生存状态。尤其是“文革”后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更是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使农村开始了历史性的变革。1984年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开始,中国开始经济体制的重要改革,由计划到市场的变革,1987年,我国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1992年中共十四大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宏大的体制不仅包括国家的宏观调控、市场的自发调节,尤其重要的是它提出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这样,国家将保障经济稳定发展的责任,将保障公民基本生活的责任承担下来。1997年,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提出“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新任务。进入新世纪,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十六大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并作出具体的战略部署。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国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必经的承上启下的发展阶段,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关键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