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阶段对孩子的一生来说是基础性、战略性和根本性的,这一阶段的家庭,不光是简单为子女提供衣食住行,还更应积极地在智力、思想意识和心理等方面全方位培养和引导子女,使之健康成长,其承载着重要的教育功能。家庭是以婚姻为基础,以血缘为纽带而形成的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最早环境,家庭具有血缘、供养、共同生活、亲密交流等特点,家庭的亲子关系,使得成员间的交互作用有着其他群体所没有的特殊性。未成年人从家庭获得心理支持,学习生活态度及其相关技能,形成带有家庭烙印的人格,完成初步的社会化过程。家庭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中自然包括思想教育的因素。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过去在不同层面上片面注重人的物质利益满足,有些体制性安排所引发的负面效应一定程度上纯粹把培养教育人的责任直接抛给了学校,学校成了“单枪匹马”、“孤立无援”的只身力量。加之家庭作为思想教育的传承性功能正在市场化的生存危机下被无形削解和逐渐弱化,部分家长们往往陷于“面包”问题而不能过多关注子女的德行问题,使得学校思想教育一定程度上孤立化,许多家长自身也认识不到位。如何切实发挥家庭的教育功能,进而实现对学校教育的有效承接互补,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一、未成年人家庭思想教育的基本范畴
通常来说,家庭思想教育是指家庭主要成员用一定的思想观念、政治倾向、道德规范,对其年幼成员施加不同程度的影响,使他们初步形成符合一定社会所要求的思想品德的实践活动。它囊括了家庭思想教育、家庭政治教育和家庭道德教育,这三者同为家庭思想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共同的属性,但又相对独立,具有各自特殊的领域和属性。
(一)家庭思想教育:初步的认知教育
思想是指一定的认识与观点体系,包括宗教观、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思想是行为的基础,好的行为必须要有正确的思想作指导。人的思想来自环境影响与自我成长。家庭是未成年人思想成长的重要基地。家庭思想教育要培养和发展未成年人正确反映客观世界的思想观念和认识能力,解决好主观和客观相符合的问题,其中不仅要解决主观是否符合客观的问题,还要解决主观如何符合客观的问题。马克思指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1]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主观认识是客观世界的反映,主观的思想认识要正确地反映客观世界,就不仅要形成反映客观的思想观念,而且要提高人的认识能力,因此思想教育就其性质而言,是提高人们主观反映客观的认识能力和水平的教育,是认知性教育。然而家庭思想教育并不是全面、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的,它不像学校那样有组织、有序列,而更多的是与家长的个人期望联系在一起,每个家庭背景与家长的素质千差万别,因此每个家庭的思想教育都带着自己独特的色彩。对未成年人而言,他们的宗教观、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更多是带有自发性,自发的途径就是模仿与经验的途径,即以个人的和直接实践和生活体验为基础,以各种思想的自发影响为中介,形成个人对世界的感受和根本看法及认识世界的方法。这种通过自发途径形成的世界观、方法论,往往具有直观性、朴素性、差异性和易变性。由此可知,家庭思想教育更侧重于对儿童加以直观、朴素的思想教育,只是初步的认知教育。
(二)家庭道德教育:初步的人伦教育
家庭道德教育,是指家庭为了使成员接受和遵循社会道德规范体系的要求,对未成年人施以道德影响的活动,包括提高道德认识、陶冶道德情操、确定道德信念、养成道德行为习惯等。由于它以传输道德伦理及道德规范为主,故称之伦理规范教育。道德人伦教育是我国家庭品德教育的传统内容。《颜氏家训》曾以教子、兄弟、后娶、治家为题,论及家庭中对未成年人的人伦道德、行为规范的教育。书中主张“叫人诚孝,慎言检迹,立身扬名”,“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夫有人民而后有夫妇,有夫妇而后有父子,有父子而后有兄弟:一家之亲,此三而已矣。”可见家庭道德教育较侧重于家庭亲情、良好行为习惯的引导与熏陶,使未成年人形成尊老爱幼的良好品德,熟悉关心自己与他人的家庭关系和邻里关系,遵循道德准则,形成规范性的行为,使之获得初步的道德社会化。
(三)家庭政治教育:初步的倾向教育
所谓家庭政治教育,是指隶属或依附于一定政党或政治集团的家庭潜移默化地向其成员传习政治理想、政治信念、政治观点、政治情感,使之获得能初步适应政治倾向及行为模式的发展过程。通过家庭政治教育,要增强未成年人对国家、政党的依附性,具有一定的政治倾向性,故称之为初步的倾向教育。从根本上说,家庭政治教育是让未成年人获得初步政治社会化的过程,它是家庭将关于政治知识、态度、情感、价值取向影响下一代的基本方式。家庭是经济生活的基本单位,经济对应政治,因而各个家庭具有各自不同的政治立场、政治信仰、政治观点,这必然会对其家庭成员有意或无意的产生一定影响。在基础教育阶段,不少父母其实并意识不到对子女进行带有初步政治倾向的教育,以增强他们对国家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同,这是需要加强的。
(四)家庭心理教育:照亮孩子的心灵
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的深水区,改革释放了大量红利,也不同程度地改变着原有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一系列变化正不时冲击着人们原有的认知心理和价值信仰体系。改革既为人们提供了更多、更广的展示自我、发展自我、创造自我的机会,也将人们推向竞争日益激烈、环境瞬息万变的社会大潮中。许多家庭能够从中享受成功的喜悦,也不可避免地面对各种矛盾、挫折和失败。这一切无时无处地不在打破家庭成员原有的心理平衡,从而造成浮躁、焦虑、失落、迷茫、紧张、愤怒乃至绝望,危及心理健康。与此同时,不少家庭内部矛盾和纠纷现象,包括父母离异现象等等,这些变化都会给未成年人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负担。父母应当主动关心子女的心理状况,及时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学会倾听与沟通交流,以积极引导子女释放内心负荷,快乐自信地面对生活和学习。
二、未成年人家庭思想教育的特点
在教育学的角度来看,从出生到成年之前,个体都可视为未成年人,都属于基础教育阶段的范畴。未成年时期是孩子身体发育,人格成长,思想品德塑造的重要阶段。家庭作为未成年成长的重要环境,具有与学校、社会全然不同的特点。
一是情感性。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血缘关系形成了亲子之间强烈的情感性。由于血缘关系,教育者对受教育者的爱表现出一种无私的奉献精神,不求索取,只愿付出。从受教育者呱呱坠地,到牙牙学语,蹒跚学步,直至长大成人,走向社会,受教育者的每点进步都凝结着教育者的心血和辛劳。对于受教育者来说,教育者不仅给予了其生命,给予其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更是受教育者的精神支柱和人生向导。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的感情是最真挚的、最亲密的,正如我国古语说:“人之情性莫爱于父母”。在教育中,这种情感的感染效力是非常巨大的,这种情感的感染力,是无声的教育力量!在家庭中表现得尤为充分。对家庭思想教育来说,这种情感的感染性更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虽然在家庭中亲子之间的安全、依恋与爱集体、爱祖国等高级社会性情操在内容、境界层次上不同,但他们具有相同的心理结构,其所引起的爱的情感在脑神经加工方式、在感受状态方面也是相近的,我们完全可以在安全感的基础上发展受教育者的同情心、仁爱、关心、责任感的情感品质,发展受教育者的道德积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