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教师在评价学生作文时,必须努力打破“道德评价观”、“结构评价观”等传统的作文评价观念,形成重思维、重语言、重情感的个性化作文评价观。
个性化作文应当是鲜活的生命律动,是生命激情的燃烧与释放,是写作主体的思想流泉浇洒在客观外物上生长的绚烂花朵。
主要参考文献;
1.《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2003年4月第1版)
2.顾之川·《新课程与语文个性化教学》
3.刘冬梅·浅谈新课程背景下的个性化作文教学《中学语文·教师版》2009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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