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外顶岗实习基地的校企共同管理问题
对于学校,顶岗实习基地是课堂的延续;就企业来讲,顶岗实习基地是学生的初级演练场所。这种双重属性决定了顶岗实习基地的运行必须由学校和企业共同参与和共同管理。在计算机专业顶岗实习基地建设过程中,主要表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制度管理不完善。校企合作过程,校企双方代表了两个不同的利益主体,由于各自的切入点不同,导致各自关系利益不一样。目前,无论是政府,还是学校及企业都没有十分明确的相关制度来平衡校企双方的利益,以保障顶岗实习基地的正常运行。
(2)教学管理不到位。顶岗实习作为教学的一部分,不仅要制定实习教学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实习记录,还要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价和考核鉴定机制。就目前而言,学生在顶岗实习阶段,基本处于自由状态,而企业比较关心的是自己的利益,往往忽略校方提出的教学任务。学生结束校外实训时,也就是填一张表,盖一个章完事。整个教学管理不是很到位。
(3)学生管理跟不上。一般顶岗实习的时间为一个学年,由于时间较长,学生往往要在学校和企业之间奔波,有的甚至要吃住都在企业,基本脱离校园,给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就目前比较普遍的做法,就是交由顶岗实习基地代为管理,而现在顶岗实习基地对学生的管理基本上达不到校方的要求。
2.计算机专业校外实训基地相对稳定性的问题。
顶岗实习基地是实践教学的平台与载体,建设效果直接影响到校外实践教学的实施效果和质量。就部分计算机专业顶岗实习基地建设的情况来看,真正有效运行的却不多,一些实习点的建立只是为了某种形式上的需要,有些基地只是“一纸协议”,实际上是“开花而不结果”,更无后期投入和连续建设。一些顶岗实习基地在实际的操作中,由于合作双方的责任不明确,对合作协议执行并不到位,对合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障碍缺少有效沟通,导致双方合作的热情会逐渐减弱,发展到最后,合作的存续往往主要是靠双方责任人的私人交情在维系,合作稳定性不够。
(三)顶岗实习基地的校企合作权利和义务问题
在顶岗实习基地建设过程中,由于制度的不完善,约束机制欠缺,在实施过程中,校企双方无法正确处理权利共享、义务分担等敏感问题。
三、计算机专业顶岗实习基地建设的做法
(一)增强法律意识,完善法律法规。
德国为保证“双元制”的顺利实施,制定了两大主要法律:一个是学校教育法,对全联邦的学校进行约束;另一个是职业教育法,用于规范企业的职业教育培训。另外,德国还制定了许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如“青年劳动保护法”。这些法律法规都围绕主法律从各个方面和层面详细而明确地规定了相关的权利和义务。我国于1996年颁布的《职业教育法》,是我国职教事业的重大进步,使职业教育有法可依。但它还需进一步完善。在建立顶岗实习基地时,我们可根据区域需要,由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法规,以利于企业对职业教育的真正支持和实质性合作的开展。如在《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就提到“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学校办学机制,制定《山东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采取优惠政策,调动行业企业举办、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
(二)借助地方的行业协会,促进顶岗实习基地的建设与发展
以行业协会为切入点,促进顶岗实习基地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可与IT行业协会、电子行业协会等组织加强联系。各行业协会与当地各企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对当地企业在专业发展方向上起着导航作用,学校应借助行业协会,利用行业协会作为信息平台,进而了解各企业的情况,从中寻找最佳的校企合作伙伴。学校应充分借助于行业协会,面向企业、广而告之,向各个企业介绍学校的智力资源、服务于社会的理念以及科研开发能力,以期引起企业的共鸣。一旦有企业给予响应,学校应迅速打开局面,以服务于企业的姿态出现,为企业展开多方位的技术服务与合作,最终建立顶岗实习基地,即:以学校的技术服务换取顶岗实习基地的建设与发展。
(三)学生在顶岗实习前与企业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各自责任和义务。
在顶岗实习前学生要与顶岗实习企业签订书面的,受法律保护的顶岗实习协议。协议内容要详细,明确双方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通过书面协议的形式,双方严格按照实习教学目标、管理制度、组织管理、考核评估等来执行实习内容,保障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加强对顶岗实习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为保障对顶岗实习的科学有效管理,需要设立由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专业顶岗实习指导小组和顶岗实习学生资料小组组成的三级管理机构,实行“分级负责,岗位管理”的管理机制。
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系部领导和合作企业负责任组成,负责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领导和策划,共同制定顶岗实习教学目标、管理制度、实习组织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实施人才培养。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顶岗实习各环节的责任,规范顶岗实习全过程,制定规范的流程、协议和各种工作样表。同时,全程监控顶岗实习的运行,研究解决顶岗实习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实施。
专业顶岗实习指导小组由专业教研室主任带头,由校内专任教师、学生辅导员和各实习单位校外兼职指导师组成,负责对本专业学生顶岗实习进行全面管理。其主要职责:负责联系顶岗实习单位,落实实习岗位,安排学生顶岗实习前期工作;做好协调、接待和服务工作,与企业协商并签订实习协议书;加强实习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使学生保持良好的心态和工作态度;组织好顶岗实习过程检查与管理,认真考勤登记,定期检查评估,做好实习生顶岗实习考核和综合评定工作。
顶岗实习学生自律小组由学生自我选举,并征求专业顶岗实习指导小组确认后组织成立,负责本小组成员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学习与工作的自主管理,并接受专业教师宏观指导、协调和督促。
(五)转变企业观念,使企业承担重任、与学校共同提升职教水平。
为了保证“双元制”的实施,德国的企业要承担三分之二的教育开支。企业不但对学徒实施技术实践教育,而且还要向他们支付工资(从300欧元/月到700欧元/月不等),以确保学徒在学习期间能得到物质上的保障。《职业教育法》也明确规定,每个企业都有该义务,无一例外。
目前,我们国家的现实情况来看,有些企业给实习生发一定的实习生工资。但从企业的角度看,这只是支付了较低的劳动报酬,企业应当从更高的层次来认识这个问题。我国现已加入WTO,这意味着我国在各个领域都要参与激烈的市场竞争,需要高水平的技术人才。要培养出优秀的技术人才,就必须使其亲临企业、亲身实践操作。所以,我国的企业应当肩负起培训高等人才的重任,清醒地认识到培养后备力量对企业自身发展的深刻意义。德国企业认为,培养学徒对企业相当有利,因为一个学徒经过三年的训练就能成为功夫过硬的能手,而企业发给他们的工资比雇佣普通工人的一半还少。所以,培训学徒是节省成本的好措施,而且更重要的是为企业的后续发展储备了人才。所以学校在与企业合作建设顶岗实习基地时,应充分让企业认识到承担培训任务对企业发展带来的长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