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努力开展职业培训
努力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失业者的劳动技能,是欧美职业指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尤其是在知识经济条件下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在因不符合新兴科学技术的要求而失业的劳动者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开展职业培训更有其重要意义。如美国把技术培训视为解决就业的根本途径,为帮助失业者尽快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发展的要求,美国从十几年前就开始注意再就业培训问题,还专门制订了《就业训练法》,美国约有70%的失业者经过培训后找到了新的工作。[2]欧美政府在开展职业培训方面主要有以下经验。
(一)政府重视,为开展职业培训制定法律
欧美国家对职业培训极为重视,许多国家制订了有关法律为开展职业培训提供法律保证。如德国政府在1969年7月颁布了新《劳动促进法》,把职业培训放在首位。美国很早就注重再就业培训,出台了《就业训练法》与《美国再就业法案》,使被解雇的工人得到他们所需的有效而高质量的培训,由州、地方政府和私人机构共同合作进行培训项目的开发、实施和管理。[3]
(二)培训机构与企业、劳工部门良好合作
许多国家对公共和私营培训机构一视同仁,只要有能力、培训业绩突出,都能得到国家的培训项目和政府的财政资助。培训机构与劳工部门的职业介绍所联系,了解劳动力市场信息和需求,确定企业对劳动力技能的要求及未来的趋势,进行有目的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全力推动在职培训
各国政府或是拨出一定专款,或是将原来用于失业救济的款项抽出,以支持企业培训职工。例如,奥地利政府规定,如果一定企业为转产或提高就业素质而培训职工,政府将提供一定数额的资助,最高可达培训费用的66.7%,其中包括接受培训者的工资。
(四)培训方式多种多样
培训方式的多样性是欧美国家开展职业培训的一大特点。各国的培训机构根据培训需要和对象确定培训方式,有讲课指导型、专题讨论会、班组培训等,还有全日制、夜间制、部门时间制、工读交替制及函授教育等。
(五)注重实践,培养实用性人才
开展职业培训的根本目的不是纸上谈兵,而是培养实用性人才。英国、美国、德国的职业教育机构都实行三部分教育体制:学生一段时间在校学习,一段时间去工厂实习及工读交替进行,这样使学生不仅有书本理论和实践知识,而且使学生获得一种工作经历。
(六)为特殊群体制订专门培训计划
特殊群体在就业人群中属于弱势人群,为对这部分人提供保护,欧美国家专门为特殊群体制订职业培训计划。如美国各州劳工部门的培训项目有:暑期青年人就业和培训计划,青年、妇女、残疾人培训计划,退伍军人培训项目,老年人培训项目等。
(七)发层次进行培训
针对不同情况的劳动者,欧美国家强调根据具体情况分层次进行培训,有针对待业青年、缺乏职业前途的职工、失业者的培训等。
四、欧美职业指导对我国职业指导的启示
欧美国家的职业指导措施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好效果,对我国的职业指导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鉴和启示意义。我国的职业指导工作开展以来,在帮助失业者再就业,完善劳动力市场运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我国的职业指导工作开展的时间不是很长,而且我国的国情与欧美国家有很大差异,所以我国的职业指导工作还有待在学习借鉴欧美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具体来说,我国的职业指导工作有必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开创职业指导工作的新局面。
首先,国家对职业指导工作要予以足够的重视,颁布有关的法律法规,利用经济杠杆,努力拓展就业渠道;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障制度,切实推进职业指导工作。国家在职业指导工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从某种意义上说,国家对职业指导工作的重视程度与对职业指导工作的投入,直接决定着职业指导工作的成败。国家应从立法上对职业指导工作提供法律与法规上的支持,利用国家经济杠杆,通过制订相应的产业政策与财政政策,努力发展新兴产业与第三产业,对扩大就业与职业指导提供财政支持,并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线与最低工资标准。既保证失业者有一定的生活来源,又要防止社会保障制度成为开展职业指导工作的障碍。
其次,开展有效的职业介绍服务工作。国家要采取有力措施,改变目前劳动、人事部门各自为政的局面,加强劳动、人事部门的协作,完善劳动力市场、构建从上到下层次分明的全国就业网络,利用多种途径发布就业信息,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信息共享程序,制订相关政策,取消异地流动的限制,促进劳动力的异地流动。
第三,加强职业培训工作。有效的职业培训是职业指导工作得以成功的必要保证,要根据劳动者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等具体情况和不同特点,分别制订相应的有的放矢的培训措施,采取全职培训、在职培训等灵活多变的形式,注重实用性。并对特殊群体制订相应的特殊倾斜政策。
第四,促使失业者转变思想,改变失业者对工作挑三拣四的做法,树立劳动平等、劳动光荣的思想。
第五,充分发挥民间团体与社会中介组织对职业指导的作用。职业指导是政府的重要经济职能,但也需要民间团体与社会中介组织的协作与配合。同时不应加强对职业指导工作者的培训,提高职业指导工作者的业务素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