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是一种既有视觉的,又有听觉的,兼有时间性和空间性的艺术,具有强烈的社会感染力。因此,舞蹈创编自有其规律和特点。舞蹈编导的舞蹈构思是大脑对外部世界的一种映像,当他们找到了适当的物质体现形式-----动作,姿势,造型等等的时候,就产生了舞蹈形象。而这舞蹈形象再通过演员来表现,因此一个舞蹈作品应该是两位艺术家-----编导和演员的共同创造。
儿童舞蹈的创编既要遵守艺术创作的共性规律,也要遵守舞蹈创作的个性特点。由于儿童身心特点决定了儿童舞蹈与成人舞蹈相比更具有天真,单纯,活泼,形象,夸张,和拟人化等特点,这样创作出来的儿童舞蹈才能更好地为孩子们所接受。为了克服儿童舞蹈创作中的“成人化”“专业化”的倾向,在儿童舞蹈创编实践中,非常重要的课题就是如何从儿童的心理,生理特点出发,探索儿童舞蹈动作发展规律。儿童正是生理上发展时期,骨骼较软,易变形,肌肉细小,弹力小,收缩力差,容易疲劳。其神经系统,大脑发育迅速,兴奋过程强于抑制过程等。这些生理特点带来了儿童动作的平衡能力、控制能力、节奏感都比较差,相比之下儿童的弹跳发展比较好。因此,在儿童舞蹈动作的设计中,要充分考虑到儿童身体发展的特点,克服其不足,力求舒展,开放,动作节奏鲜明,欢快,活泼。儿童心理发展的显著特点是思维形象具体,注意力易转移,好奇心强,易幻想,好模仿等,我们在舞蹈创编中,就应该善于从儿童的生活实践经验中,采取具有童话、科学幻想和游戏特点的舞蹈形式。利用短小形象,生动鲜明,故事性强,情节简单,动作性强等特点的舞蹈构思来创编丰富多彩的儿童舞蹈。怎样做一位合格的儿童舞蹈创编者呢?具体要注意如下方面:
首先要把创作儿童舞蹈的根,深深扎在孩子们的日常生活中。在和孩子们共同生活、学习、娱乐中,仔细观察孩子们美丽的童心世界,了解孩子们稚朴的情感,广泛的收集、提炼、加工孩子们天真、形象的动作,成为儿童舞蹈表现的基本素材。也可以从其它形式的舞蹈中借鉴、改变而成为儿童舞蹈动作。
其次要广泛加强其他艺术的修养,如美术、音乐、文学等。常有人说:“舞蹈是动的画,活的雕塑。”舞蹈编导要将那些自然形态的东西,升华到具有美术性的造型上来,使舞蹈的每一个瞬间,尽可能地像绘画和雕塑艺术那样,具有强烈的感染力,使舞蹈作品成为一幅幅动的画、活的雕塑。另外,美术修养提高了,对舞蹈中的构图、色彩、服装设计、化妆等都会有极好的作用。有人说“音乐是舞蹈的灵魂”,舞蹈音乐不仅给舞蹈以长度和速度,也促使舞蹈语汇准确、简炼、集中;同时,舞蹈动作的语言性和情绪的发展、深入等,也是借助于音乐的旋律、节奏来体现的。舞蹈和音乐的关系如鱼得水,似水乳交融。所以,舞蹈编导必须培养对音乐作品的欣赏能力和分析能力。儿童舞蹈音乐的节奏性格外重要,应该是鲜明强烈的,能引起儿童的动感的。
儿童舞蹈的表现内容要简炼、单纯,主题思想明确,选材恰当。如果创作时把握不住明确的主题思想,就是掉了“主心骨”和“指南针”,会使作品松散杂乱,甚至不知所云。就像一个演讲者没抓住中心议题,东拉西扯,使听者懵懂厌倦。再根据主题选择舞蹈题材,因为这种题材必须以动作、队形、节奏、画面表现出来,因此,选的题材必须有动作性,即通常所说“能舞起来的材料”,要包含着连绵不断的动作行为,如劳动、游戏等。题材必须有强烈的抒情性和直观性,这样音乐形象才会生动具体,有利于儿童对舞蹈形象、情感的表达和抒发。
感情是动作的信息。情动于中而形于色,于是产生了舞蹈动作。动作一定要有典型性,也就是要有突出的性格----个性越强越好;还要有明晰的感情,能突出“意境”。尤其要注意动作与感情表达的深刻关系,把动作组合编得生动、流畅、感人。就像说话需要抑扬顿挫一样,在动作的创作结构上多体现对比和统一,对比有时间(节奏)上的快与慢、强与弱、延长与短暂……等。有空间(造型)上的大与小、高与矮、方(线条凌厉,有棱有角)与园(柔和,圆润)、放与收、动与静……等。这些对比变化在舞蹈中不应是形式上的安排,而是情感发展的促使。另外还要注意一定的重复和变化,比例与平衡等特点。儿童舞蹈尤其要符合其年龄特点,具有形象性,易被儿童所理解。
总之, 舞蹈来自于生活,艺术的美是生活的美的反映。儿童舞蹈编导应从热爱生活出发,随时随地的汲取生活“营养”,如同一张吸墨纸,所到之处从不放过点滴的“液汁”。把汲取的生活素材,经过自己审美观点的思索、理解、积蓄起来----就像一个储存有序的仓库一样。在对生活丰富的积累上,创作想法就会不断的涌现出来,然后再用舞蹈形象思维来捕捉生活素材和生活中的舞蹈形象。同时还要继承一切优秀的文学艺术的遗产,推陈出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既要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又有强烈的时代特点等等,这样才会创作出优秀的儿童舞蹈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