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海姆基本上也是赞同这两点的。
首先,曼海姆认为“在历史——社会知识的某些领域内,一个特定发现带有认识者所处地位的痕迹,这一点应被看作是正确的和不可避免的。”([1]p302)他说,一个人在空间观看一物体,从特定的位置只能看到物体的某一侧面图像,不可能同时再现物体的全貌。因此,任何观察都带有角度和偏见,而这一角度和偏见又是由观察者所处的位置决定的。同样,人生活在社会中,总是处于一定的位置之上,这种社会位置也决定了他们看问题的社会角度和社会偏见,诸如民族偏见、时代偏见、阶级偏见、年龄偏见、性别偏见等等。
但是,曼海姆指出不要那偏见等同于错误。他说“问题不在于试图掩藏这些视角或为之辩解,而在于调查为何在承认这些视角的情况下仍然可能取得知识与客观性。从空间物体可视的景象中,我们本质上只能取得一种视角限制的景象,这并非错误之缘。”([1]p302)
其次,尽管曼海姆说“问题不在于我们怎样才能得到不受视角限制的景象,而在于怎样可以通过把各种观点并列起来,把每一视角都看作是视角本身,由此获得新水平的客观性。”([1]p302)但是,从他把知识社会学的担当者托付给“漂泊不定”“无所归依”的知识分子便可以看出他做的就是这样一个工作:试图寻找一个受视角束缚相对较弱的群体来完成解决综合问题的任务。他说:“能做到这一点的,只能是一个相对不具有阶级性的,没有被太牢固地安排在社会地位上的阶层。”“这个不安定的、只有相对阶级性的阶层,用阿尔弗雷德·韦伯的术语来说,就是‘无社会依附的知识分子’。”([1]p157-p158)
是什么导致了曼海姆陷入这种言行不一致或前后矛盾中呢?
是因为曼海姆一方面承认并揭示偏见的普遍存在——任何思想或知识都受思想家社会立场和社会境况的制约,那么,知识社会学本身也不应该赦免,但另一方面曼海姆却声称自己的知识社会学是一种不偏不倚的中性的分析,“不带党派偏见地分析实际存在的社会状况中的一切可能影响的因素。”([1]p79)这就无异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因为凭什么他本人的理论就是“不偏不倚”的,不受思想意识的限制,提出的也不是歪曲了实在的见解呢?从这个角度来说,曼海姆自己的知识社会学也没有上升到对意识形态总体概念的一般形式。正如他自己所说:“只要人们不对自己的观点提出质疑,而把它看作是绝对的,同时又把其对手的思想仅仅解释为他们所持有的社会观点的作用结果,那么,决定性的一步就还未迈出。”([1]p78)只有承认所有群体(包括自己)的思想都是由社会决定的,才真正是运用意识形态的总体概念,“如果人们不仅有勇气对对手的观点,而且还有勇气对所有的观点,包括其自己的观点进行意识形态分析,那他们就是在运用意识形态的总体概念。”([1]p78)
为了挽救“知识社会学的困境”,曼海姆不得不把希望寄托在“无所归依”“漂泊不定”的知识分子上,但这样的知识分子是否就能承担这个重任呢?是否真的就不受社会位置的束缚呢?其实这个问题就是目前学术界讨论得比较多的——知识分子的走向?是否存在“公共知识分子”?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德﹞卡尔·曼海姆著,黎鸣、李书崇译.意识形态与乌托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2]熊春文.直面“诸神纷争的世界”——从《意识形态与乌托邦》看曼海姆与韦伯的思想关联[J].社会学研究,2004,(03):58-63。
[3]朱明,闫莉冰.浅析曼海姆“意识形态”概念的两大内涵[J].理论界,2007,(09):169-170。
[4]理查德·A. 波斯纳著,徐昕译.公共知识分子:衰落之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