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我国社会主义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特别是在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知识更新速度大大加快的新形势下,高等学校的教育思想、教育内容和方法、人才培养模式以及教学制度与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了许多有意义的改革,以适应我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尤其是对如何培养各类创新人才提出的新的要求。通过应用知识和实际动手能力的培养,实现培养实用型法医学人才的目标。
【关键词】法医学专业;教学改革;检案能力培养
法医学是一门应用性学科,主要为司法实践服务。法医学研究生的培养应以培养法医检案能力为主要目标。广大法医工作者必须认清形势,转变观念,结合我国法医鉴定机构新体系结构实际情况,对法医学高等教育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等内容有必要进行改革探索。检案能力的培养要求更注重质量教育,质量教育为主导定位思想,以培养具备实际技能、具有实战能力、合格的优秀的高素质法医鉴定人资格为主要目标,在具备扎实的基本技能基础上,要求具备一定的科研思维和技能。为培养出实用型和创新型法医学人才而创造条件。
一、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
法医工作者应该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培养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首先,法医学研究生必须有较强的时代感和责任感要经受得住各种人为因素的干扰和腐化思想的侵蚀。进行法医学鉴定工作时,应该秉公执法,要坚守公正的态度;其次,法医工作者要具备敬业精神。要发扬吃苦耐劳、不怕脏、不怕臭和连续作战的精神,不草率从事,保证鉴定质量;最后,作为法医工作者,应该懂得如何尊重被鉴定人的人格,维护被鉴定人的权益。在法医工作过程中,要尊重被鉴定人的隐私以及家属的合理要求,被鉴定人家属有了解被鉴定人损伤或死亡原因、损伤或死亡性质及其他相关问题的权利,要尊重证据,不要感情用事。
二、重视基础课程和跨学科学习
我国目前的法医学教育以本科教育为主,学生通过全国高考选拔而来,通过五年的学习,毕业后即可从事法医鉴定工作。而在五年的本科学习过程中,学生要学习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法医学专业课程的学习,五年时间要完成这么多的科目的学习难度是非常大,势必造成学生在学习时对知识的掌握出现全而浅的现象,什么都知道一点但什么都不完全掌握,基础知识差,专业面窄。所以必须不断强化法医专业学生对医学基础学科知识的掌握,并促使其开展跨学科的研究,以全面了解各类疾病的临床病理变化及转归。同时,要通过恰当的教学方法使学生通过学习法医学课程,明确临床医学生学习法医学知识的意义,掌握法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使学生能使用所学法医学知识去解决今后在临床实践中可能遇到的各种与法医学有关的问题,为司法部门提供必要的科学依据。
三、注重法医学教学实践
法医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科学。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法往往导致理论教学与实践相脱节,加上近年来,高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很多高校教学资源相对匮乏,学生实践动手机会较少,造成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差,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发挥其知识优势。这就要求我们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改革教学方法,让学生在深入学习法医学专业课程的同时,有机会直接参与法医检案,重点增加应用知识和实际动手能力的培养,实现学与用的完美结合。
相当一部分法医学专业学生毕业后在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等单位工作,需要解决大量检案,检案能力的培养是法医学教学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学生毕业时能独立解决一般常见法医案件的检验、鉴定和鉴定书书写工作;参与解决一些较疑难法医案件的检验鉴定工作。通过真实案例的经验教训来培养学生在检案工作中辩证思维和分析问题、判断问题的能力,提高其对法医学的学习兴趣。
在相应的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及司法鉴定机构建立正规的教学实习基地,增加学生的实习实践机会。在合作单位聘请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在指导教师的带领下,亲自观摩或参与有关法医学的活体检验、尸体解剖、病理检验和案件的侦破、审查、审理等,获得亲身体会和实践经验,从而巩固法医学知识及提高法医检案能力[1]。
四、加强在职继续教育和学术交流活动
我国的法医学教育几乎都是以毕业为终,继续教育机制缺乏。只要毕业都直接作为法医开展检验鉴定工作,用人单位忽视了对在职法医的继续学习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走入工作单位后,很少有人再有机会进行系统学习的提高,越是基层这个问题越严重。基层单位法医的工作压力非常大,责任非常重在职法医参加各种学习和培训的机会很少。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国家司法鉴定人每年必须参加相应的继续教育培训[2]。目前,我国公安、检察机关法医的继续教育,主要由不同级别的警察、检察官学院等承担,内容主要是法律知识,缺少法医专业内容。而我国高校教师类的法医专业培训几乎是一个空白。因此,要树立终身教育观念,重视和加强继续教育及学术交流活动是目前法医培训工作的当务之急。国家有关部门要针对高校教师类、公安类、检察类、社会司法鉴定类等不同类别法医专业的具体情况,分级设立国家级、省级、地区级法医继续教育基地。要求不同类别从业法医在不同级别继续教育基地培训后,取得相应的、直接与本人职称晋升挂钩的继续教育学分,落实我国法医继续教育制度。
综上所述,法医学教育是培养法医学专业人才的渠道,而法医学人才需要具有高尚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法医学工作者在检案实践中, 应做到爱岗敬业,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科学检案。因此,在而实战法医检验鉴定单位要求院校在培养学生工作中,应以法医检案能力训练为主, 将法医病理学专业学习、检案工作、学位论文融为一体,在注重动手能力培养的同时,注重科研能力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郝继莲,王英元.发挥联合办学优势,加强法医学专业教学基地建设[J].山西医科大学学报:基础医学教育版,2003,5(2):198- 199.
[2] 徐振鲁,张广政,魏海深等.论我国高校司法鉴定的运行体制和管理模式[J].中国司法鉴定, 2010,(5):4-6
《互联网周刊》
《当代美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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