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等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之一,高等特殊教育公平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 标志。我国高等特殊教育经过3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在发展过程中还是出 现了很多的问题,特别是在高等特殊教育公平上,还存在很多的不公正现象。本文分析一些 高等特殊教育不公平现象,并且提出了一些解决措施,以期促进高等特殊教育公平的发展。 关键词:高等特殊教育 公平 对策
教育公平是社会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也是达到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和途径。随着 我国社会和经济的不断发展,教育公平呼声高涨,成为时下人们关注的焦点,作为高等教育 的一部分的高等特殊教育公平也同样受到关注。残疾人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力量中 的一份子,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理应得到社会的认同,得到与正常人一样的发 展机会。残疾人高等教育是社会文明的发展标志,它发展不仅直接体现教育公平和公正,也 是一个社会和谐的最好诠释。 一、我国高等特殊教育公平的现状 高等特殊教育公平是指残疾人在我国高等特殊教育运行中的起点、过程和结果三个维度,享 有与残疾人群体以及普通人同等的教育机会。 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我国高等特殊教育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取得了一些成就,在高等 特殊教育理念方面也有了重大的转变,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的高等特殊教育体系。但是由于 我国高等特殊教育起步晚,在体制等方面不健全,依然存在很多不公平的现象。 (一)我国高等特殊教育公平的成就 1.出台了大量的法律法规,为高等特殊教育公平提供了法律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教育法》等法律中明确了残疾人平等受教育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明确规定了残疾人教育发展的方针。 《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进一 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为高等特殊教育提供了一些指导性意见。这些都 是国家、政府开展残疾人高等教育的法律依据,保障残疾人平等地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使 残疾人和普通人一样不再受到歧视,平等的参与社会国家提供的受教育权。 2.形成了中国特色的招生培养模式,为高等特殊教育公平提供制度保障 ① 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残疾青年(其中大部分是肢体残疾和轻度的盲、聋青年),与健全学生 共同进行专业学习(或叫高等教育随班就读)。② 普通高等学校建立特殊教育学院或开设特 殊教育系和专业,采取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方式,主要专门招收盲、聋残疾青年学习各种专 业。这是一种在普通高等院校内半隔离、半融合的办学方式。根据中国残联的统计,到2007 年,专门招收残疾人的高等特殊教育学校(专业、班)14个,在校生近2400人;还有近2万名 残疾人在普通高校就读,达到国家录取分数线的残疾考生被普通高校录取的比例为95%。③一 些独立设置的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采取与高校合作成人教育的方式,举办一些专业的大专班 招收残疾青年。④成人高等教育的形式。残疾人通过职工大学、自学考试、电视大学(或者 网络学院)、函授等渠道接受高等专业教育。[1]以上这些招生模式使残疾人可以通过不同的 渠道,公平的接受高等教育,为他们进入社会公平的参与竞争打下了基础。 3.残疾人的教育理念发生了变化,为高等特殊教育公平提供了新台阶 20 世纪 90 年代的“全纳教育”一出现 ,很快就取代了回归主流的教育形式。全纳教育是一 种新的教育理念 ,它强调不把学生按残疾类型分成不同的种类 ,所有的学生都应该在一起学 习 ,只是每个人都有各自的学习进度 ,教师要根据每个学生的学习需要来开展教学 。全纳性 教育以批判的眼光审视过去的特殊教育模式 ,主张学校应无条件地接受学区内的所有学生 , 有教无类 ,因材施教。这种教育模式为将来建立一个理想的全纳社会奠定了基础 。[2]这种 新的教育理念的出现使高等特殊教育有了一个新的台阶,它涉及到社会的公正及残疾人的人 权问题,这使得残疾人高等教育公平问题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 (二)高等特殊教育的不公平表现 我国高等特殊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其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不多的不公平现象,制约 了高等特殊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1.各地区高等特殊教育公平的不平衡 高等特殊教育具有自己的特点,它需要较高的投入,需要较强的师资队伍,所以它需要以较高 的经济水平为依托。由于历史等原因,我国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经济水平较低,对高 等特殊教育的承办能力较低,而我国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经济基础比较雄厚,致使我国 大部分高等特殊学校集中在东部地区。 2.高等特殊教育学校数量较少,与残疾人的数量不成比例 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的群体,在我国有8300万残疾人涉及到2.6亿家庭人口,但是 目前,我国仅有18 所高校设有特殊教育专业,其中绝大部分是师范院校,18 所院校中大部分特 殊教育专业成立于2000 年以后,有十所院校特教专业学生人数在百人以上,其余八所学生人数 在百人以下。在我国,主要的残疾人大学有:长春大学特教学院、天津理工学院聋人学院、 河南郑州黄河科技大学国际残疾人学院、烟台永康残疾人大学、南京中医大学和南京联合大 学、山东滨州医学院残疾人医学系。[3]尽管有这么多的残疾人高校,但其数量与我国残疾人 的数量不成比例,这与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是不相匹配的,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有1000多所,这就 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说明高等特殊教育发展较慢。 3.高等特殊教育专业设置面较窄,不能满足残疾人全面发展要求 由于残疾人在某些方面的制约性,因此高等特殊教育的专业设置上也存在许多特殊性,面向残 疾人的高等教育专业,就全国的总体情况来看,目前共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制造工艺 及设备、服装设计及工艺、艺术设计、针灸推拿学、会计、音乐学、绘画学、临床医疗、办 公自动化、园林、中医按摩、钢琴调律、计算机应用与信息、音乐表演等专业。尽管我国残 疾人高等教育设有这么多的专业,但我们应该看到我国与西方欧美等国的差距,欧美发达国家 的残疾人职业达300多个,已经涵盖了所有的专业,很多大学已经进行了全纳教育,给予残疾人 就学机会的平等,不少残疾人成为硕士、博士,甚至还有盲人成为化学博士。专业设置较窄使 得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受到很大的限制,在一些领域缺失人才。 4.残疾人入学率较低,不利于平等的参与社会生活 据统计, 2000年进入高校的残疾人为2329人,不及当年新生的2‰,且受生理条件限制,各类形 式的残疾人高等教育面向残疾人所开设的专业面相对比较窄,能够接受高等教育的残疾种类也 非常少,目前只有盲、聋、肢残3类,接受的高等教育绝大多数是大专层次,这与高等教育本身 的发展相比差距是很明显的。由于进入高校的残疾人数量较低,致使很多残疾人不能很好地 接受教育,很多人失去了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有的甚至成为社会的负担。 二、影响我国高等特殊教育公平的因素 (一)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经济差导致高等特殊教育学校分布不均 在影响教育公平中经济因素是首要的因素,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影响学生教育资源占有量,高 等教育的投资主要由国家和地方政府负责,经济的发展必然造成学校分部的不均衡,高等特殊 教育具有的独特性,它需要较多的资金投入,比较完备的教育基础设施,还需要培养高素质的师 资队伍,这些都需要花费大量的金钱,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是无力承担的。在我国东部地区,政 府和家庭有条件为特殊高等学校的建立提供更多的资金投入,改善教育教学条件,为高等特殊 教育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政治和文化氛围,有利于高等特殊学校的发展。我国长期实行“ 二元经济”经济结构体制,致使农村以及小城市发展较慢,经济实力较弱,在我国30万以下 的小城市以及农村缺少特殊教育学校更不用说高等特殊教育学校了。因此,经济差异是导致 了高等特殊学校分布的不平衡的主要因素。 (二)居民收入状况、文化差异的影响 居民收入状况是影响特殊高等教育重要的因素, 特殊教育的费用比普通教育要高出很多,在基 础教育的时候由于家庭收入的差距,使很多贫困家庭的残疾孩子不能享受到基础教育,这也 意味着它们很可能就失去了进入高等特殊教育学校的机会。在我国一些地区,特别是贫困地 区,聋、盲学生入学时很困难的。由于基础教育的落后从而导致高等教育的不公平。父母的 文化差异也是影响入学的因素,有些残疾孩子的父母自己的文化水平较低,没有让孩子接受高 等教育的意识,他们不能对孩子进行积极的指导和影响,致使许多的残疾孩子不能接受正规的 教育,不能参与到社会生活当中,去展现自己的光辉。而那些文化水平高的父母,尽管知道自己 的孩子有某种缺陷,但还会让自己的孩子去接受高等教育,去接受社会的挑战,去适应社会的生 活。 (三)高等特殊教育起步晚,没有形成完善的高等特殊教育体系 我国的高等教育发展起步较晚,在1949年以前主要是慈善救济性质,主要涉及到生存问题,残疾 人上大学只是一个梦想。尽管在1951年周恩来总理签署的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中 明确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聋哑等特殊学校,对生理上有缺陷的儿童、青年和成人施以教 育”,但我国真正大规模地有计划地实施高等特殊教育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的改革开 放为高等特殊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而在西方,美国于1864年通过决议,成立了世界上 最早的盲聋学校—加洛德特大学;日本的特殊教育开始于1931年,到现在也形成了比较完善的 高等特殊教育体系。我国的高等特殊教育随着社会的进步已有了较大的发展,但是还没有形 成有完善的中国特色的高等特殊教育体系。 (四)师资队伍建设不完善,制约高等特殊教育的发展 由于残疾人高等教育的特殊性,从事残疾人高等教育的教师就必须在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上 具备相应的素质。然而当前高等特殊教育教师却面临一系列的困境:专业课与特殊教育教法 结合困难,研究能力欠缺等;同时现有的高等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也存在不少问题:绝大多数 任课教师未受过特殊教育专业训练,培训课程体系不完善,组织管理不规范等。[4]因此,建 设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是当前高等特殊教育的迫切任务之一。 三、解决高等特殊教育不公平的措施 (一)大力发展经济,缩小收入差距,为高等特殊教育发展奠定物质基础 生产力的发展,社会财富的积累,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是实现高等特殊教育的前提,也是实现高 等特殊教育的保证,我国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开放的力度,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和 措施促进各地区、各阶层之间的收入分配,逐步缩小贫富差距。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投入,有 步骤分阶段的进一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中部崛起”,促进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逐 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行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大力发 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为高等特殊教育发展奠定基础 (二)加大高等特殊教育投入,为高等特殊教育公平提供资金支持 国家和各地方政府在确保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一定比例的基础上,增加教育经费总量, 提高财政性教育支出的比例。同时对特殊教育学校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校 园建筑设施,考虑到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为他们的学习、生活提供“无障碍通道”;从残疾 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实际情况出发,购置一些有利于残疾学生学习的教学设备,如为低视力学 生准备放大镜、为听觉障碍学生准备斜面镜等,为残疾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我国今年将投入6亿元资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拟建设特殊教育学校190所。这笔投入 相当于1991年至2001年10年间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费的10倍。今后,政府有关部门还将逐步增 加投入,对残疾人特殊教育逐步加大资金和人力、物力的投入,在不远的将来,残疾人受教 育的比例和受教育的程度会进一步提高。 [5] (三)不断完善高等教育法律,为高等特殊教育公平提供法律支持 在原有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的法律基础上尽早出台相配套的政策、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如当 前需要尽快出台与残疾人招生的政策、法规相配套的更明确、操作性更强的法规,对残疾学生 在接受高等特殊教育期间的经济资助、高等特殊教育学院和普通高等学校为残疾学生学习和 生活创造必要的特殊条件等进行规定,切实维护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此外,残疾学 生大学毕业后分配问题也是需要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或规定进行扶持的一个重要问题。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高等特殊教育公平提供人力支持 调整师资结构,合理配置各学科人才。在师资结构方面,特殊教育学校不仅需要特殊师生, 也需要热爱特殊教育教事业、个人素质较高的非特教师生,尤其需要体、音、美、劳和职教 课的专业人才;既需要学科教师,也需要康复医疗人员和听力检测、助听器验配的专业技术 人员。进一步完善提高特教学校教师业务素质的培训体系。特殊教育学校的师资队伍迫切需 要业务进修,提高教育科研能力,由经验型向科研型转变。加强特教学校师资队伍管理激励 体系的研究和建设,营造进取、敬业、开拓、 创新的氛围。在政治素质方面,要求教师爱岗 、敬业、乐业、奉献、创新、进取的精神;在业务素质方面,要求教师的基本功、教学能力 、科研能力和进修培训提出具体的要求和阶段性的奋斗目标,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锤 炼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高等特殊教育经过30年的发展,基本理念得到明确,特殊教育目标群体进一步扩大,特殊教育体 系初见端倪,多元化特殊教育格局初步形成,使中国现代意义上的特殊教育政策体系迈出了公 平发展的第一步。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很多的不足,存在很多的 不公平现象,所以我们要高度重视高等特殊教育公平的发展,它是我国高等教育公平体系的重 要组成部分,公平问题的不到解决我国高等教育公平就不可能实现。 参考文献 [1]吕淑惠,曲学利,朴永馨.高等特殊教育是培养创新性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J].中国特殊 教育,2006(11),56 [2]金野. 新时期对发展我国高等特殊教育的思考[J].中国特殊教育,2004(9),27 [3]吕淑惠,曲学利,朴永馨.高等特殊教育是培养创新性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J].中国特殊 教育,2006(11),55 [4] 余慧云,韦小满. 我国高等特殊教育研究综述[J].中国特殊教育,2006(4),69 [5]让希望之光越来越亮 我国残疾人教育事业蓬勃发展,2008.9.11,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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