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农村犯罪情境预防,是一种通过管理、设计等方式,建立一种特定的预防犯罪的乡村环境,在犯罪易发区或高发区域,通过减少犯罪机会而预防犯罪的防控形式。这是防控情景犯罪中的情境犯罪的有效措施之一。农村犯罪情境预防主要措施有一下三方面:
1.消除实施犯罪的有利条件。首先,加固犯罪目标,防止盗窃犯罪。采取各种手段加强目标的坚固程度,在目标周围或者其本身设置屏障,如加高院墙、安装防盗锁门等;其次,转移犯罪。采取各种措施迫使罪犯离开潜在的作案目标,离开对犯罪有利的场所,如加强农村道路、村庄街道等场所的治安巡逻;最后,减少容易实施犯罪的区域。通过规划村落布局,整修道路、安装路灯基础等设施,减少消除瞭望死角,可以有效的阻止盗窃、抢劫以及强奸犯罪的发生。
2.增强农村地区防范与控制刑事犯罪的能力。对于农村罪犯而言,由于农村地理环境、村落布局等原因致使逃脱侦查、逮捕比较容易。因此,这些措施的潜力还比较大。一是强化警察或治安员的巡逻,有条件的可以增加基层警察编制,并将警力下放到村。这样既可以有效的震慑潜在的犯罪分子,及时获取农村的犯罪信息。又可以及时出警,提高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可能性;二是发动群众,调动群众的治安积极性,组织建立村民治安自卫组织,提倡邻里守望。走群众路线,是我们农村治安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广大的农村,是有这方面成功经验的,也是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的。只是在发动群众时,既要做好相应的保障工作,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又要积极正确的组织引导,处理好群众的积极性和政府各部门职责的关系,一定要避免以群众工作代替公安司法工作现象;最后,增进村民在日常活动中的安全意识。当发现可疑人员时,要高度警惕,及时报案请求警察援助。
(三)农村犯罪的系统防控论
系统防控措施包括政府、社会、群众性的集体以及个人联合协作预防系统和个人方面的家庭预防措施。在这个系统中最关键的是政府、警方、群众性集体组织以及家庭(家族),当然首要的条件就是政府重视,科学组织引导,主要力量是群众性集体组织和警方。
1.政府。在这个系统中,政府主要作用是:制定良好的社会政策,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针对农村犯罪防控的各种法律法规,为农村的防控工作提供必要的政策和物质支持。需要说明的是,一个地方农村犯罪预防工作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程度。同时没有政府的规范引导,农村的犯罪预防工作容易失去方向原则,不利于农村犯罪人的人权保护等;没有政府的领导,就容易陷入群龙无首的境地,甚至会出现乱用私刑等违法犯罪活动。在这个农村犯罪防控系统中,政府的角色是领导者、规章的制定者,是人权保障和依法防控犯罪的坚决拥护者、支持者,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表。
2.警方。农村犯罪的防控多年来都是我国政治议程的重要部分,警方也始终在努力加强农村的犯罪防控工作,如警力下沉、增加基层警力等,这一切对防控农村犯罪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在提倡法律秩序要被社会所有阶层遵守的时代,警察几乎要面对所有人。农村的犯罪防控中,警察是一支基本力量。他们要面对每一个农民,就必须学会如何跟农民打交道。只有建立良好的警民关系,警察在农村犯罪防控的中作用才能发挥出来。笔者认为,一方面需要警方搞好针对农民的公关,树立良好的形象,取得农民的信任和支持;另一方面坚持群众路线。要走进村落,跟农民群众交流甚至可以生活在一起,了解他们的疾苦和农村的犯罪信息。这样就可以得到农村犯罪防控的难点以及存在问题,在制定工作计划时便有的放矢,也可以调动群众的治安积极性,获取群众的支持。因此,有必要改变目前以乡镇为单位的警察派出所设置,而缩小每个派出所的人员编制,增加派出机构的数量和基层警员的数量。最好建立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警察服务站。这样有利于提高出警速度,及早到达案发现场,有利于及早发现矛盾,解决矛盾,也有利于提前发现潜在的犯罪行为,阻止犯罪的发生,避免对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3.经济的发展和群众性组织功能的发挥。这里主要是指村民自治组织和群众性的治安保卫组织。改进村民自治组织,重新树立其良好形象,发挥其在调节解决矛盾纠纷的作用,减少潜在的犯罪因素。另外,农村发展是犯罪防控的良药。村民自治组织在这个发展中又扮演了直接领导者的角色。所以,加快农村的发展就需要自治组织带领广大村民大力发展经济、实现民主法治。只有实现农村的发展,才能重建农村的社会、经济与自然的和谐。改善住房环境与布局、改进文化生活、降低贫富差距、实现社会与经济文化的进步复兴,这些措施共同发挥作用,就可以减少犯罪。在农村开展的环境、社会、自然、经济、文化习俗的综合治理,从长远来看,将会降低农村犯罪率。另外,针对目前警力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农村的犯罪防控要求的情况,需要建立一种有效的防止被犯罪侵害的新防卫模式——群众性治安组织,加强自警自保,共同防御犯罪。采用组织治安积极分子徒步巡逻、强化邻里守望等若干措施,预防盗窃、抢劫等犯罪。当然,这个组织的活动必须是在当地政府或警方的领导指挥下,依法治安自卫。
4.重视家族的影响。在农村地区,家庭是最重要的犯罪防控力量。在我国农村,从宗教伦理与传统经济文化上讲,家庭具有天然的凝聚力,家长具有无上的威严,良好的家庭氛围可以防止出现犯罪分子。所以,家庭的结构与功能在改进社会进程中,在促进社会和谐的进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一切都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关键。这里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家族组织也是一个大家庭,即使在各种民间习俗文化逐渐淡化的今天,在农村依然具有很浓的家族意识,家族首领在家族各种事务包括调节纠纷等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家族中的德高旺重者在解决邻里纠纷的态度,直接决定了矛盾是缓和还是激化最终导致犯罪发生。在农村,很多民事纠纷是在某些当地家族或族长的带动下扩大为群体事件的。相反,如果能够有效的获取农村中大家族的支持和理解,很多群体性案件是很容易化解的。这不是放纵旧有家族文化泛滥,而是目前农村社会文化经济发展程度的必然要求,也是尊重历史文化的大势所趋,是实现农村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此外,重视家庭的引导教育作用,是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主要力量,也是消除农村青少年的孤独感,防止农村留守人员犯罪的良药。
总之,农村的犯罪防控是一个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多方合作共同努力的综合防控系统。既要制定适合中国农村的宏观防控政策,又要采取具体行之有效的措施手段;既要防控各种犯罪,又要全力促进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目前,农村的情况比较复杂,犯罪形势也很严峻,在着力防范控制犯罪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同时,也决不能忽略农村的人权保护、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可以这么说,防控农村犯罪是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措施之一,而社会主义和谐农村构建的目标之一就是通过加强农村犯罪防控,实现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公平正义和民主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