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公安教育办学模式的逐渐改变,公安院校只有及时转变教育理念,调整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才能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和公安实践的人民警察。
关键词:公安院校 教学改革 课程建设
Transform expecting the beginning of new train of thought of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educational reform
Abstract: With the change of the running pattern of the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education, chang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education’s idea , adjusts content of courses , reforms teaching methods, people's police that ability trains the practice adapting to social development and public security out.
Keyword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the reform of education, the building of course
一、公安院校教学改革的契机
(一)日趋复杂的犯罪形势对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目前,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价值观、道德观的多元化以及网络信息交流的快速性、紧密性,使我国的犯罪形势日趋复杂,传统的公安工作模式和公安教育体制受到了严峻的挑战。因此,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必须要有大视野和全局观念,充分反映并服务于当前及今后形势的发展需要,针对公安实践需求,抓住机遇,通过及时的转变教育理念,调整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真正培养出高层次、高素质能够胜任公安工作任务的专业人才。
(二)现行公安教育体制存在明显的不足
首先,运行体制封闭。由于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加之专业的保密性,公安院校长期以来部门办学优越感强烈,封闭运行,自行配套,自我消化,自我繁殖,缺乏和普通高校之间的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缺乏和公安实战部门的信息交流和侦破疑难案件的技术合作,因而导致刑事技术专业的教学内容滞后社会发展,教育模式背离公安实践。
其次,课程建设滞后。受传统的教育体制和教育观念的影响,公安院校在学科专业建设上,只注重纵向体系建设,不重视学科之间的横向融合渗透与交叉,不重视从“大公安、大刑侦、大治安”的人才视野进行学科整合,更不重视新兴交叉学科的培植和应用创新型人才的培养,造成教学内容更新慢,缺乏实用性和针对性,导致学生知识面越来越窄,缺乏 “知识横移”的能力。[1]
再次,师资结构不合理。目前,公安院校的教师队伍结构极不合理:一是专业教师数量少,行政管理人员的比例高;二是专业教师的知识结构不合理,文史、法学类较多,经济类、理工类偏少;掌握基础理论较多,具有实战经验的偏少;三是职称、学历结构普遍偏低,具有中级职称的教师偏多,高级职称的偏少;本科生偏多,硕士生偏少,博士生更少,影响学校发展的后劲。[2]
最后,配套设施不健全。由于受资金、场所等各种教学条件的限制,使得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使用较少,贴近实战的刑事技术模拟训练有限,造成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差,缺乏创新探究能力。
二、转型期公安院校教育体制的发展现状
近几年,公安高校改革发展取向的争论之声不绝于耳,焦点问题是公安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的关系。有学者认为应当取消学历教育,进行单一的职业培训。因为将地方大学培养的高学历人才培训后充实到公安队伍,既可以减少公安教育成本的投入,又可以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也有学者认为学历教育不但不应取消,相反还应该扩大规模和提升规格。因为公安理论作为一门学科早已确定,取消了公安学历教育,就相当于否定了公安学科理论的科学性。当然,更多的学者主张公安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二者并存,互相促进,互为补充。并且,20世纪90年代初公安部制定的《1995—2000年公安教育改革发展纲要》中就明确提出,到2010年,公安教育将由学历教育为主,职业教育为辅,转变为职业教育为主,学历教育为辅。因此,公安院校目前正处于新的结构调整时期,其基本特征为:扩大公安高等教育,减少和取消中等教育,突出警察职业化教育特征[3]。
三、转型期公安院校教学改革的新思路
(一)转变教育理念,由知识本位转变为能力本位
学历教育讲究知识的结构性、层次性和系统性,常体现为学科本位,以学科发展为基调,增进知识结构和层次的合理性;而职业教育强调培养人才的实用性和技能性,侧重经验知识、技能传授。公安院校的学历教育和其他地方院校一样,沿袭传统的教学模式,把学生获取书本知识的多少作为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标准,忽视了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因此,在公安教育体制由学历教育向职业教育过渡的转型期,公安院校在宏观上处理好专才教育与通才教育、科技教育与人文教育的关系,改变传统的过窄的专业教育、过弱的文化底蕴、过重的功利导向以及过强的共性制约的局面,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同时,在微观上要正确处理知识、能力、素质三者的关系,确立注重“创新、创造”的人才观,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的意识,培育学生科学的批判精神和探索发现的能力,养成创新思维的习惯[4]。这样既满足了现代警务机制对应用型和实践型人才的需求,又让学生形成较大的发展潜能与空间。
(二)调整教学内容,增强教学内容的时代性
学历教育严格执行教学大纲的有关要求,往往以教材为依托,而公安职业教育强调教学内容与公安实践的密切结合,注重公安实战发展的新变化和新趋势的研究。因此,公安教育体制在由学历教育向职业教育转变的过程中,公安专业应与我国社会的政治、经济、科技发展保持同步性。教学内容在摒弃旧的、过时的公安知识的基础上,关注社会发展新动态,把相关学科的最新情况、最新成果和最新发展态势及时注入到教学中,使学生了解并掌握我国社会改革最前沿的科学知识,从而保持思想的先进性和前瞻性。
(三)改革教学方法,重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
传统的教学方法强调以课堂为中心,以教师为主体,只注重“满堂灌”、“填鸭式”的传授,造成学生“上课记笔记、课后对笔记、考试背笔记”,使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的状况,无法发挥主观能动性。因此,公安教育体制在由学历教育向职业教育转变的过程中,应改革和丰富教学方法,重视发挥学生的主体能动性。具体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教学模式: 一是实施案例教学法。教师根据教学内容有针对性的选择新颖生动的实战案例,结合教学难点,引导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这样不仅可以活跃课堂气氛,还可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促使其主动参与,积极思考。二是利用教学基地,组织现场教学。如政治理论课,可通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等使学生通过对现场实际情况的直接观察,获取特定的感性认识和真实、生动的直观影像,深入思考,升华理论。三是重视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具有设备电子化、传递教学信息现代化、教学时空的广泛适应性等特点,目前,很多公安院校都已配备了语音室、多媒体机房,校园计算机也已联网,实现了教学资源的共享。我们应充分发挥这些现代化教学手段的作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四是加强实验教学。实验课对于验证理论、应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从中培养学生敏锐的观察力、缜密的思维能力和较强的动手能力具有独特的作用。实验分演示性实验、验证性实验、尝试性实验、综合性模拟案例实验。演示实验可以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验证实验可以让学生熟悉掌握操作技能,锻炼独立工作的能力;尝试实验可锻炼学生针对公安实践中的新问题独立思考、独立分析、独立解决和创新的能力;模拟案例实验则可培养学生综合应用理论知识和技术方法的能力[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