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毒品犯罪的“网络化”、“智能化”、“国际化”趋势明显,毒贩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具有越来越强的反侦查能力,如将联络方式由电话改为网络,将毒品交易过程中的巨额毒资以洗钱的方式将其披上合法的外衣,如果不具备相应的网络、金融专业知识,侦查破案困难重重,加之毒品犯罪案件侦查的国际化合作,所以在禁毒队伍中引入计算机、外语、金融等专业人员,必将对我们的侦查工作大有裨益。
为了贯彻落实“科技强警、科技建警”的方针政策,更为了禁毒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一定要在现有禁毒民警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人员编制,同时解放思想,走出省门,主动到公安大学、刑警学院等公安最高学府的禁毒专业及禁毒教学走在全国前列的公安院校的禁毒专业及地方院校的相关专业招贤纳惠,引进一批高素质的人员,争取为以后的禁毒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改善戒毒条件,有效降低复吸率
河南省的统计数字,截止2004年统计在册的吸毒人员为26937人,根据国际通行的计算方法,实际存在的吸毒人数,很可能在11—14万人之间。但至2004年底,全省的戒毒机构仅31家,拥有床位4189个,即使一张床位一年中连续使用三四次,最多一年仅可收戒1.6万人次,只是正式登记在册的近1/2。加之实际上很少地区能够做到“发现一个,强戒一个”,因此,仍有相当数量的吸毒人员无法收戒。对于已经收戒的吸毒人员,现有的戒毒手段又不能从根本上戒除其生理、心理的毒瘾,致使复吸率居高不下。
基于此,应增加经费投入,加强科学研究,研制出更有效的脱毒方法,以提高生理戒毒成效;同时可组织一批专家、学者、实际工作人员对出所人员跟踪随访,进而制定出一套科学、有效的心理矫治方法。另外,为有效巩固戒毒成果,避免回归社会后受到旧日毒友的诱惑而心瘾复发,走上复吸的道路,可学习云南的“戴托普”模式[3],通过同伴教育,建立自我心理防线的方法来戒毒;也可以建立一些相对封闭的工厂,使戒毒者在其中进行一段时期的劳动,这样既可增长戒毒者的劳动技能,增强他们的就业能力,又能巩固戒毒成果,起码可以有效延长戒断的时间[4]。
(四)继续加强并促进“无毒社区”创建工作
创建“无毒社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常抓不懈的坚持下去,并逐步扩大范围,由“无毒社区”、“无毒村”逐步扩展到“无毒乡”、“无毒县”,并制定创建“无毒社区”的考核标准、考核办法、申报程序和奖励办法,进一步促进创建工作的规范化,实行“党委政府包块、单位包职工、街道包居民、乡镇包农民、学校包学生、家长包子女”的做法[5],尤其是要加强对外出务工农民的统计和摸底工作,详细登记其务工地点、从事工种,建立联系卡,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外出务工人员的情况,力争使禁毒工作渗透到社会的各个角落,作到全民禁毒的良好局面。
(五)进一步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和宣传工作
缺乏对毒品必要的正确认识是许多人员染上毒瘾的重要原因,因而禁毒预防教育和宣传工作应该贯穿到日常生活的每一天,教育对象应该涉及到各个社会阶层。
进行禁毒预防教育和宣传应重视三个环节,即学校、家庭和社会。
吸毒人员的低龄化趋势表明,一些青少年由于种种原因很容易沾染上毒品,学校是他们相对集中的地方,因此应以学校为阵地,对在校学生加强禁毒预防教育。目前,我省在这方面的教育有一些缺失,笔者在教学的过程中发现很多学生对毒品缺乏必要的认识,公安院校的学生尚且如此,更不用说其他院校了。因此,笔者认为,应将毒品预防教育列为从小学五年级到高中二年级的普及课程,列为大学教育中的必要公共选修课,这样才能在青少年中间最大限度的普及毒品的知识和危害。同时还可组织戒毒人员组成报告团,以现身说法的形式劝告青少年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家庭是家庭成员之间接触最多,相互影响便利的地方,因此将禁毒知识延伸到家庭,能够加强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和教育,增强他们共同抵制毒品的抵抗力。对于城市中的居民,可以以社区为单位,不定期的组织有关毒品的知识竞赛,或者在小区的宣传栏中固定开辟一个有关毒品知识的专栏;对于农村的居民,要改变禁毒日宣传一阵风的做法,应定期组织放映队到农村免费放映有关毒品的科教片或经典影片,使禁毒宣传真正作到深入人心。
社会成员中的无业人员、娱乐场所从业人员、流动人口等由于其身份的特殊性使他们接触毒品的几率相对大一些,因此更应加强对他们的宣传教育。尤其是娱乐场所往往是无业人员和流动人口的聚集地,人员混杂,容易滋生毒品犯罪。因此,首要的是加强对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笔者认为不仅要和娱乐场所的业主签定责任书,还要对业主和每一个从业人员进行岗前教育,向他们宣传毒品的危害性,同时宣传国家对有关毒品犯罪的法律法规,使他们在懂法的同时增强维护法律的自觉性,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从业。同时还可设立“有奖举报”制度,调动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的监督积极性。
(六)加强对精麻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
医药、卫生、工商等职能部门应联合起来,加强对精麻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尤其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毒品危害知识的宣传,严格对购置精麻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审批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其流入非法渠道的几率。
参考文献:
[1]赵秉志,于志刚.毒品犯罪[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33—34
[2]尤连进,王华文.湖北省毒品犯罪现状与对策[J].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8,第六期.19—22
[3]马晖.从灵魂开始救赎[N].南方周末.2005、1、6.B10版
[4]马晖.“重生”是不是一个传说?[N]南方周末.2005、1、6.B11版
[5]叶舟.试论我国毒品犯罪的现状、成因与对策[J].辽宁警专学报.2001,第四期.40
[6]本文相关数据来源于河南省1999—2004年禁毒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