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泛的经济交往,市场经济内部的有机联系,使利益群体之间相互制衡、相互地协调是可能的。各个群体是市场经济中相互链接的一环,从长期看存在相互制约、相辅相承的关系,并非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关系。较大范围的违抗法律道德,成本很高,风险巨大,因此为了防止一粒老鼠屎坏一缸酱的效应,利益群体反而具有逐劣驱恶的本性和要求。
多元的舆论结构,在媒介自身赢利机制的作用下,会加强这种制衡协调的力量,乔·萨托利说,大众传播媒介分散和竞争的好处主要是机制上的。首先众多的劝说者本身反映着公众的多元状态,这进而创造了一个多元的社会。其次,市场式的信息系统是一个自我检查的看家狗系统,因为每一个渠道都受着另一渠道的防范。工业社会提供了社会各类信息充分交流碰撞的技术条件和畅通渠道,特别是现代化的大众传媒,从而在社会中形成“物质生产要素市场”之上的“信息要素市场”。众多利益群体的信息交流,呈现的是信息保持相对对称的多元的社会舆论结构,从而可以使社会的利益群体能够相互进行利益制衡。如果群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则会出现社会范围内广泛的不信任和相互欺诈现象,这典型地表现在圈内人骗圈外人,本地人骗外地人(有时名之地方保护)。所谓“行规”不再是保护产品服务质量的手段,而成为同一行业共同制售伪劣产品的代名词。在一些制售劣质食品的厂家中,都有些所谓的行业内幕或行规,如用陈陷做月饼,这是圈内人骗圈外人。江苏太仓的一些厂家用病死猪肉做肉松的事件被央视曝光前,在太仓当地其实已是一个不是密秘的密秘,但这肉松只卖给外地人,所以它能生存能发展,这是本地人骗外地人。
在政策方面,为保证社会的多元舆论结构,欧州的许多国家对大众新闻媒介和书籍出版业制定了许多相关措施。例如,挪威政府以直接补贴的方式向处于财政困境的报纸提供资助金。任何一家报纸只要它一周至少出两次,并且在那个地区只要不是最大的报纸,它就可获得资助金。处于困境的报纸,每年都应递交资助申请书,此外挪威政府还推行降抵报界的邮政税率,免除印刷出版业的增值税。法国在1984年创立了国家每日新闻出版物的资助金,对报界的帮助包括税收优惠,专门的邮政税率和电话税率。这项财政资助每年约有50亿法郎。[5]
在我国的媒介政策环境中,媒介属于国家政党,社会中的利益群体主要是通过影响媒介和被媒介反映这二种形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的(另一种是拥有媒介)。除去政治,能够影响媒介的,最主要的是经济因素。媒介在市场赢利机制下,为建立自身的公信力,有反映社会弱势群体的内在要求。很显然,在这种环境下,如果媒介不能处于完全的市场赢利机制中,没有建立公信力的强烈动机,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的群体就可以通过对大众媒介的有力影响(大众媒介也乐于急于接受),建立有利于自己的社会舆论,从而在社会资源、社会财富的占有、调配、使用上,侵占、损害其他较弱群体利益,并能够避免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或社会成本。这种现象在我国上市企业(强势群体)和股民(弱势群体)之间表现得十分明显和突出。
很多群体如民工,虽然他们具有较为相同的利益基础,他们在实现自身权利、获得经济保障等方面有相同相似的条件,但由于缺乏媒介等方面的作用,他们并不能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利益群体,当然就无自律自治的基础和要求。在媒介表示同情、愤慨的声援下,也不能在社会中获得要价的能力,对其他强势群体不能构成压力,不能实现群体间的制衡。而社会中群体之间如果失去制衡,社会正义将难以实现,广泛的社会道德也将失去建立的基础。
建立群体之善,是重建我国道德体系的基础和前提。因此,应重视、强化、规范我国利益群体分化的合理性,让市场机制的作用成为群体分化的主要或唯一力量;通过利益再分配,发展慈善事业等手段,减轻利益群体分化中的原罪,使社会中各个群体认可自己的地位和身份;调整加强工会在企事业单位中的职能,在劳资、普通员工间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建立各方的信任,使职业群体在社会化的分工体系中,完成特定角色,促进社会生产健康有序发展,同时也能够在群体之间建立符合他们职业特点的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应允许、鼓励社会成员合法地追求自身利益、自发地维权护权,以社会团体、协会行会等组织形式积极参与社会生活,从而为个人建立利益保护屏障;更应为以全社会(人类)利益为指向的公益组织提供社会活动的条件和空间;实行更为开放的媒介政策,建立更为合理的媒介结构,起码在经济利益方面建立力量较为均衡的多元社会舆论;通过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使国家或社会管理机构成为群体利益合理合法调配的仲裁者,掌握社会公平的法码,实现全社会范围内的正义,从而建立适应于市场经济社会的社会道德体系。
注释:
[1]转引自唐惠虎《舆论监督论》,湖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3月第1版,第42页。
[2]乔·萨托利著,冯克利、阎克文译,民主新论[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8年,第104-115页
[3]参见俞可平著《社群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7月第1版,第2版。
[4] 正义论,美,约翰。罗尔斯著,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P444
[5]朱泽昱《欧州扶持报业的优惠政策》,新闻出版报(京),200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