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已成为助推经济发展的“双引擎”,抓经济工作必须抓好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两大载体,这已成各级领导干部的共识。但当前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严重地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领导干部要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防腐,必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建立和完善遏制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腐败的长效机制。 为了不使项目“马拉松”,不使投资“无底洞”,不使质量“豆腐渣”,不使干部“倒下马”,笔者围绕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重点领域,进行了专题调研,并运用系统科学、风险防范等理论,提出了一些符合现阶段实际的、可操作的建议,如树立“信息透明”理念, 加快推进电子监察招投标平台建设,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完善项目市场监督机制等等,旨在有效降低招商引资和项目项目建设领域腐败发生的机率。
一、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防腐问题是领导干部面临的重大课题和紧迫任务
所谓腐败,原意是有机物的腐烂、变质。在社会生活领域中,腐败通常作为政治概念来使用。一般来说,凡是公共权力被滥用而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就是腐败。构成腐败的内涵通常具备三个要素:一是腐败的主体,即与权力相联系的个人和组织;二是腐败的行为,即以权力被滥用为特征的社会行为;三是腐败的客体(后果),即受到损害的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这三个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要素,构成了腐败的本质内涵。如果领导干部对手中权力缺乏正确认识和运用,党组织不能对领导权力实施有效监督和制约,就会导致一些领导干部独断专行,在利益面前把手中权力变成敛钱的工具。因此,在全国基础建设投资迅速增长的今天,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呈现出易发多发的势头,“项目竣工,干部完蛋”的现象屡见不鲜,违法违纪问题已非偶然。可见,预防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领域中腐败问题,已成为领导干部面临的重大课题和紧迫任务
二、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腐败问题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近几年来,招商引资和建设领域治理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根治,还存在不少问题。招商引资和项目项目立项程序不尽规范。个别项目项目没有进行深入论证,或不按立项批复要求,随意扩大建设规模,凭地方政府领导的好恶,盲目上马,使项目决策过程流于形式,导致“政绩项目”和“面子项目”,甚至质量“豆腐渣”。现状如下:
(一)滥用权力有较阔的空间
目前,许多建设单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权力运作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权力过于集中,在权力范围内,随意性大,形成权力壁垒。比如,握有审批权的部门自由裁量权过大,少数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违反规划用地、未批先用、边报边用、越权批地、擅自下放土地审批权;二是权力运行缺乏规范、制约和透明度,权力滥用无法监管。业主、承包、管理各方都有自己的权力范围,都有较大的寻租空间。业主方,握有国家投资的使用权,支出多少,与个人利益无损,国有资产流失或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很难追究具体人的责任。承建方,主要是项目项目中标后,层层转包、分包,其中的行贿受贿、偷工减料等不法行为很难查证。管理及服务方各有说辞,管、卡、压现象不断发生,一些领导干部利用权力干预和插手项目招投标活动,从而使问题复杂化,结果难以查证处理。
(二)滋生腐败有较适应的温床
没有温床,腐败是难以滋生的。国内外腐败案例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就建设行业而言,横向看,建设领域覆盖面宽,项目量大,几乎涵盖了各个部门。只要搞建筑,就进入了建设领域。其中的资金周转数额大、名目多,加之管理不规范,很容易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纵向看,项目建设过程的环节多、工期长,涉及到的每一个部门、环节都有产生腐败的机会和条件。其中的规划、设计、招投标,以及项目施工、材料采购、监理、验收等每一阶段都有寻租的空间,都有可能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三)制约机制有较大的漏洞
建设行业虽然改革开放较早,但至今仍有不少问题。其中重要的一点是,建设投资体制的不健全、不科学,还保留着计划经济时期的资金管理模式是一个重要原因。目前,建设投资的管理和使用,缺乏法律约束,监督制约乏力,随意性很大。建设单位使用国家投资或贷款,无需承担责任风险,责任主体和资金管理虚化,结果出现不少说不清的经济问题。一些单位反映:统一的政策在建筑市场管理中常存在“不统一的裁量空间”;部分建设项目项目始终游离于建筑市场统一管理之外。许多企业认为:建筑市场混乱,主要不是企业造成的,企业存在的问题是“违规多、违法少”,而业主和政府部门发生的问题,几乎都是违法的。
(四)监督管理有较重的虚化
当前,监督存在的虚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行政主管部门缺少对权力的监督意识。尤其缺少在权力行使中对所辖部门的监督意识,使得上级对下级最直接的监督缺位。有的认为监督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与行政主管部门无关。重权力、轻制约,重业务、轻反腐是普遍现象;二是监察部门监督乏力,监督存在虚化;三是舆论监督受权力制约,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五)商业贿赂呈现新趋势
现阶段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呈现新趋势,反映出管理存在的不足和漏洞,也为今后加强招投标监管指明了方向。 随着招投标制度的全面推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日渐完善,加之各级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始终高度关注项目招标环节,列为治理腐败的重点,规避招标或以不正当方式谋取项目的可能性大大减小,商业贿赂的重点环节悄然转移到中标后的二次分包、材料采购、现场管理、合同款项拨付等环节。这些环节监管措施少,当事人自由裁量的空间大,贿赂行为都是一对一,隐蔽性强,取证难,涉及的点多面广,对社会风气的毒害严重。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我国项目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滞后,许多政府投资项目仍沿袭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模式,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政府管理体制和市场运行机制还未完全形成;市场主体守法意识不强,一些地方主管部门行为不规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部门、行业集招商引资和项目投资、建设、监管、使用为一体,管理权、资金使用权、监督权混淆不清,未形成相互监督体系,造成部门垄断、行业保护问题比较突出;有形建筑市场的建设落后,管理不够规范,措施不够得力。总之,项目建设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上的漏洞,给个别领导干部以权谋私以可乘之机。
三、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防腐问题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