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严论”的国际层面是胡锦涛国际战略的题中之意
如同多数专家强调“尊严论”的国内层面与“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等理念的密切联系一样,“尊严论”的国际层面也与胡锦涛的国际战略密不可分,是胡锦涛国际战略的题中应有之意。
首先,温家宝“尊严论”在国际层面包含的内容,是胡锦涛“以人为本,外交为民”原则的根本体现。胡锦涛指出:“以人为本,就是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确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850外交工作“无论何时、何地,党和政府都高度关注海外华人的安危”。现外长杨洁篪表示,外交为民就是外交为人民服务,这包括两层含义:第一,外交为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第二,人民是外交的基石和后盾。[]前外长李肇星更是直截了当地指出,外交为人民服务就是为和平、发展和合作服务,同时也为维护我海外同胞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以人为本的领事服务。[]因此,胡锦涛“以人为本、外交为民”理念的核心在于外交要服从和服务与国家的发展和中国公民海外利益的维护,这和温家宝尊严论国际层面的内容是完全一致的。
其实,稍微关注一下时事就会发现,我国外交工作也正是围绕着“以人为本,外交为民”这个理念,在确保中国公民的海外权益和国家经济发展两个核心任务的。外交部门以关注涉外公民的日常生活和愿望,满足日益多样化的社会需求为目标,改善自己的日常工作,驻外使领馆也日益把加强对海外中国公民的领事保护座位自己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国外交部网站上, 有关“领事保护”、“领事知识”、“领事论证公证”、“侨务工作”、“公民出国注意事项”及“特别提醒”等内容,占据了其页面相当大的空间。“公众外交处”一位官员感慨道:“外交部近年来在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外交部现在几乎所有人都有了公众外交的意识,在工作中贯彻‘以人为本’理念的意识也在深入人心。”[]相信温总理“尊严论”提出后,外事部门的“以人为本、外交为民”会更加深入人心。
其次,温家宝“尊严论”国际层面的内容也与胡锦涛“和谐世界”的理念密切相关。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和谐世界”理念本身包含的平等信念,就有利用一切手段维护中国公民的海外合法权益,以及外国国民在华国民待遇的内容,其二,“和谐世界”理念与“和谐社会”理念息息相关。
“和谐世界”理念与国际关系民主化的潮流和世界文明多样化的现实相适应,并秉承了中华民族“和为贵”、“以和邦国”等优秀传统思想。该理念在价值观层面,和睦是核心,公正是前提;在国际体系建设层面,平等是基础,法律和制度是保障;在国家行为模式层面,对话协商、互信互利、包容开放是最佳方法和途径。[]3因此、法制、平等、包容、公正、和睦、互利等是“和谐世界”理念的精髓。而温家宝“尊严论”的国际层面对双方公民权益和尊严的维护,也是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上,在大小国家一律平等的理念下,通过互惠互利的方式实现的,体现的也是“和谐世界”公正、互利、和睦的精髓。因此,从国际层面理解的“尊严论”,与胡锦涛“和谐世界”理念的内涵是一致的。
同时,正如中国学者所言,“构建和谐社会与建设和谐世界相互结合、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新时期我国的总体发展战略。一方面,国内和谐社会建设是基础,只有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强国,才能有效推动和谐世界建设;另一方面,和谐世界建设又是国内和谐社会建设必不可少的外部条件。”[]59因此,世界是否和谐,也与国人能否真正享有尊严有密切的联系。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我们所做的一切”就包括外交为世界和谐,进而为国内和谐创造条件这一非常重要的因素。杨洁篪外长也曾经指出,国际上的“外交为民”就是要要给人民群众做一些好事、实事,就要靠朋友,而我国领导人在这方面是带了好头的,他们在国际上为祖国交了好多朋友。[]如今,中国和大国的合作逐步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关系越来越紧密;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也进一步深化,可以说“朋友遍天下”,也正因为此,我国海外公民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障,在海外才享有了充分发展自身的条件。
再次,“尊严论”国际层面内容也符合胡锦涛“和平发展”的外交理念。2004年8月22日胡锦涛在纪念邓小平诞辰100周年纪念大会上提出:“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这是一种扬弃世界历史上大国武力崛起旧路的发展之路;是一种坚持独立自主,利用世界和平环境,实现中国自身发展的道路;是一种意味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4创造和利用和平环境,加速各方面,特别是经济的发展,以推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和平发展的内涵。而温家宝的“尊严论”也强调国家经济发展的前提,并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作为“尊严论”的首要内容,说明了两者的高度一致性。
国际层面维护人民尊严的几点看法
从国际层面加强国人尊严的维护也是一个系统工程,笔者只能从国际关系的角度,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
最根本的是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这不仅仅是因为国人享受尊严感,需要“仓廪实”的前提。“弱国无外交”的古训也提示我们,如果没有国家的强大,是没有中国人民的尊严的。邓小平说的好,“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在于自己的发展”[]265,包括中国人民的尊严在内的所有问题的解决从根本上靠的还是国家的发展。
其次要加强和世界各国各层级的全方位交流,借鉴世界各国在公民权利保护方面的经验教训。虽然在西方已步入“后现代社会”近半个世纪的今天,绝对不同于也不应同于一个世纪前科学和民主仍是“异端”,而且今天又在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中国。但我们必须清楚,我国社会与人们所期待的权利意识、宪政秩序还有很大一段距离;也必须明白,现代意义的公民权利及其表达——尊严,都是典型的西方“舶来品”。邓小平也强调,尽管改革和建设“照抄、照搬别国的模式出来都不能成功”,但“都要注意休息和借鉴别国的经验”也很重要[]2。因此,无论是制度的完善,还是社会对公民权利的尊重,都难以规避和西方的各层级交流,这是我们保证国人充分享有尊严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