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2](P143) “不改革就没有出路”
[3](P237)他说:“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
[4](P370) 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行的。中国只有顺应潮流,加快融入世界经济的步伐,才是唯一的出路。
3、邓小平说:“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
[5](P284)他指出,在中国要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两个条件,一个是国际上的和平环境,另一个是国内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他强调,只有把全国人民的思想统一到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全国人民才能形成高度的团结和统一,才能排除干扰,一心一意地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奋斗。在邓小平看来,稳定是社会全面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它既是社会和谐要实现的目标,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手段。
4、“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充分体现了邓小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对各方面利益关系的协调思想。针对日益突出起来的地区差距和贫富差距这些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问题,邓小平说:“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
[6](P110-111)邓小平还提出了著名的“两个大局”思想,即让条件较好的地区先富起来,以便示范、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和逐步缩小地区差距,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其最终目的是建设一个均衡发展的和谐社会。他还强调了坚持“两手抓”即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并重、个人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兼顾、速度与效益协调等一系列关系的辩证统一与和谐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规定了一条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发展的道路。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不仅继承了中国传统和谐思想,设想了建立一个“共同富裕的和谐社会”,更重要的是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实践上应用和发展了传统和谐思想,开辟了我国经济社会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发展的现实途径,提出了实现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两手抓”的和谐社会建设道路。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和谐社会思想对于我国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谐社会建设起到了并将永远起着重要指导意义。
(二)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和谐思想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们党肩负的新任务,应用和发展了中国传统和谐思想,进一步丰富了我们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提出了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的全面协调发展,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共同进步的和谐社会思想。其主要观点有:
其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重要理论依据。
21世纪初,江泽民明确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社会主义社会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这是对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新认识。这个理论从“先进性”和“全面性”两个方面规定了社会主义社会的价值目标。“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系中,蕴含着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一系列内在要求。如: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纲领的思想,关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全面推进的思想,关于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思想,关于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相互关系的思想,关于当前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地区协调发展的思想等。
[8](P179)其二,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开拓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新思路。
人的全面发展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核心要素。由于我国经济基础比较薄弱,长期以来,我们党把满足人们的基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放在第一位,这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在我国绝大多数人生活水平得到初步改善的基础上,我们党及时把“推进人的全面发展”提到重要地位。江泽民指出,“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我们进行的一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我们要在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上,不断推进人的全面发展。”
[9]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不仅继承了中国传统的和谐思想,设想了一个能够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和谐社会,更重要的是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现实上提出了“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全面协调发展”的和谐社会提供了重要理论依据与和谐社会价值目标,使和谐社会建设目标更加明晰化。这说明了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识的深化,对于保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健康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
(三)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的和谐思想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继承和发展了中国传统和谐思想,坚持了我们党在长期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形成的和谐社会发展理论,提出了包括人际和谐、群体和谐和天人和谐在内的和谐思想,并且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任务,在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理念。其基本理念有:
其一,胡锦涛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10]并用科学发展观为构建和谐社会指明了方向,勾画了蓝图。突出了发展是推进社会进步、建设和谐社会的动力,为我国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了崭新的指导思想。
其二、胡锦涛在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方面,提出了建设和谐世界的主张。建设和谐世界可以说是国内构建和谐社会的合理逻辑延伸。 他认为,建设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是世界各国的共同责任。并强调,只有坚持多边主义,实现共同安全、坚持互利合作,实现共同繁荣和坚持包容精神,才能构建和谐世界。
[11]其三、秉承构建和谐世界的理念,他又提出了建设和谐地区的思想。这可以说是建设和谐世界思想的进一步丰富和具体化,体现了胡锦涛构建和谐社会思想中一贯的理想与务实相结合的领导风格。认为同一地区国家只有加强战略协作,巩固睦邻友好,深化和推动务实合作,不断给各成员国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只有坚持开放合作的方针,共同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才能为本地区各个国家发展提供和谐、宽松的外部环境,逐步实现地区和谐。
2/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