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摘要词:政治文明的横向结构、政治意识形态、政治法律制度、政治组织结构、政治实践行为、纵向结构、农耕文明为背景的专制政治、工业文明为背景的民主政治,人类追求政治文明,就是追求自身与政治结合的最佳方式。中国政治文明的目标范式、民主、法制、制度、监督。
政治文明是人类文明中的政治层面,是人类社会实践所获得的政治成果的总和。政治文明作为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进步状态,突出地表现为在一定社会中个人与国家之间相互关系的一种合理状态,这就是:一方面表现为国家做出某种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从而为个人发展提供必要的良好的空间;另一方面表现为个人对国家制度的某种程度的认同,从而维护国家的正常秩序和长治久安。国家的制度安排,既从实质上体现了相应的政治意识、理念,又有赖于政治组织机构和政治实践行为的贯彻落实,因而在政治文明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个人对国家制度的认同,是保证制度正常运行不可缺少的方面,但在认同范围上有人数多少的不同,比如是多数人认同抑或是强制认同。很显然,国家的制度安排越合理,个人对国家的制度安排越认同,则政治文明的状态旧越进步。进而言之,由于政治文明是整个社会文明系统的主导河保证,因而政治文明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个社会、国家的总体文明水准。
人类历史发展表明,人类在政治领域的种种努力,都是为了使自身摆脱政治生活中的野蛮,追求理想中的政治文明。作为社会历史主体的人,其生存和发展必然拥有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和政治生活。离开了政治生活,人类就将如同野兽一般。两千多年前,亚里士多德就指出了人是政治的动物。如果说物质文明表现了人们对物质世界的追求的话,政治文明则表现了人们对和谐的社会关系、理想的社会制度的追求。因而在这个意义上,人类期盼文明的政治生活,设计理想的政治框架,倡导文明的政治行为,是使人的本质实现的不懈追求。
政治文明的横向结构体现在政治意识相态、政治法律制度、政治组织机构、政治实践行为四个方面。政治意识相态是系统地、自觉地、直接地反映社会现象的思想体系,是政治文明的观念形态,对其他要素起主导作用,处于优先地位;政治法律制度是政治统治、政治运作和社会管理的法律化和制度化,是政治文明的制度形态,处于核心地位;政治组织机构是为了一定的政治目的、按照一定系统结构组成的从事的各种政治活动的集体以及从事政治活动、保证政治法律制度正常运行不可缺少的物质工具和手段,它是政治文明的实体部分,处于重要地位;政治事件行为是政治文明的动态的具体的实践方式和现实表现,处于基础地位。总之,政治文明是政治意识形态、政治法律制度、政治组织机构、政治事件行为的有机统一。
从政治文明的纵向结构来看,政治文明随着科学的发展和人类生产实践的拓展、深入而不断地发展、进步是历史的必然。人类政治文明的历史演进,构成了政治文明发展的两大历史形态,即传统政治文明和现代政治文明。传统政治文明是建立在自然经济基础之上的文明形态,它以农耕文明为背景,就其总体而言,是以专制政治为基本特征的。它包括奴隶社会的政治文明和封建社会的政治文明。现代政治文明是建立在商品经济基础之上的文明形态,它以工业文明为背景,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其基本特征是民主政治。资本主义政治文明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都属于现代政治文明的历史范畴。毫无疑问,由古代传统专制政治演进到现代民主政治,是人类改造社会的重大政治效果。这种巨大的历史进步,不仅体现在政治主体(包括国家、政党等政治组织机构及公民)之层面,也体现在政治制度(包括根本制度、具体制度乃至操作性很强的各种机制、规则、程序等)之层面,更是体现在政治主体与政治制度之间建立起来的一种愈来愈趋于科学管理的公共秩序之层面。这种巨大的历史进步,使人类社会的政治生活曲折地沿着从暴力整治转向政治协商,从无序政治转向有序政治,从垂直政治转向平面政治的路径演进。
人类追求政治文明,简单地说就是在追求自身与政治结合的最佳方式。这种最佳政治结合方式、本质上意味着科学理性与人类人文精神的高度有机统一。一方面,它要社会发展相吻合,即要认识和掌握社会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使人类的政治生活和活动适应社会发展固有的科学尺度;另一方面,它要符合人自身发展的要求,即要依据人自身的内在需要和价值尺度,对人类的政治生活和行为进行价值选择和追求。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人自身素质的全面增加和人的解放。没有人的素质的增强,政治文明及其进步就无从体现;而政治文明及其进步又必然带来人的解放程度的提高,逐步体现人对自然、社会和自身的全面把握。
中国应该确立什么样的政治文明?中国特色的政治文明应该追求怎样的目标范式?邓小平同志认为,中国的政治文明建设能既不能以西方的那一套为摹本,也不能继续前苏联模式的老路,中国的事情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办。“我们一定要切合实际,要根据自己的特点来决定自己的制度和管理方式”,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邓小平同志指出,中国特色政治文明构建的总目标是:能够“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有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能够“始终保持党和国家的活力”,“克服官僚主义”,保持运转和工作的高效率;能够充分“调动基层和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保证全体人民真正享有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管理国家、特别是管理基层地方权力和各项企事业的权利,享有各项公民权力:。尽管邓小平同志对中国特色政治文明的内涵特质和目标范式的论述在不同时间、条件、场合所强调的着重点由差异,甚至提法上也不尽相同,但仍然可以提炼和综合出以下四个基本精神:
(1)发扬民主精神,倡导民主至上。尊重人民一直,严格根据法定的民主程序治理国家,实现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是邓小平政治文明思想的鲜明特制。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邓小平同志在《党与抗日民主政权》一文中就明确强调:“三三制政权的实质是民主问题。党在领导政权工作时,必须贯彻民主的精神:,掌握民主政治的原则、实质及方法,坚持“反对‘以党治国’的观念”。建国以后,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八大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强调的主体精神就是反对官僚主义,扩大和发扬民主。这成为八大的一个政治基调。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同志更是把民主作为重中之重来强调。他指出,我们各项改革的总方向,都是为了发扬和保证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我们制定的一系列国内新政策,“最重大的有两条,一条是政治商发展民主,一条是经济上进行改革”。
邓小平同志之所以把民主作为政治文明的核心目标来强调,是因为在他看来,“民主政治的好处,正是在于它能够及时反映各阶级各方面的意见,使我们能够正确地细心地去考虑问题解决问题;它能使我们从群众的表现去测验我党的政策是否正确,是否为群众所了解所拥护;它能够使我们对事物感觉敏锐,随时具有高度的警惕性;它能够使我们党得到群众的监督,克服党员堕落腐化的危险,及时发现投机分子以及破坏分子而清除出党;它能在民主斗争中提高党员的斗争能力,使党更加接近群众,锻炼党使党成为群众的党。”一言以蔽之,它是提高党的执政水平,进而有效地、正确地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良性发展的重要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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