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乡镇畜牧兽医站等各部门要大力配合,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标语等多种宣传工具,加强对《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动物危害严重的疫病进行宣传,使养殖户了解动物疫病的危害性和防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逐步形成养殖户支持防疫、配合防疫、主动防疫的局面。
2.4 明确责任目标,完善防疫体制
切实提高动物防疫工作在乡镇政府年度考核中所占比重,全面落实乡镇政府保密度,乡镇畜牧兽医站保质量的动物防疫工作新机制,形成完善的行政、技术双轨管理体系;层层签订动物防疫目标管理责任书,将防疫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和个人,切实保证防疫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2.5 稳定防疫队伍,提升防控能力
本着“严格把关选好人,责任明确管好人,加大投入稳定人,加强培训提高人”的原则,建立稳定的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定期举办培训班或讲座,对动物防疫人员进行基础知识、基本操作技能、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加快知识更新步伐,不断提高动物防疫人员履职的深度和广度,确保动物防疫工作科学规范,提升动物疫病防控综合能力。
2.6 多措施并举,促进防疫工作
一是“免”,即强化强制免疫。要全面推行仔猪“阉割首免”、“三旬免疫”制度,按照免疫程序,坚持常年免疫、适时免疫、旬旬补针,确保做到“六不漏”,免疫密度100%。二是“检”,即强化检疫堵疫。要加大检疫堵疫力度,以检促免,确保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无害化处理100%。三是“消”,即强化消毒灭源。严格按照消毒技术规程切实搞好消毒工作,有效消毒面100%。四是“监”,即强化监测预警。五是“督”,即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动物防疫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即疫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疫情处置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坚决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