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国汽车节能技术进步,促进道路运输节能降耗,推动交通行业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发展模式转变,交通运输部于2009年颁布了《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第11号令)。为宣传贯彻落实好交通运输部11号部令有关精神,推进落实交通运输部11号令实施工作,统一思想和做法,连云港市运管处于5月11日、5月15日举办了2期培训班。
按照《关于贯彻实施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的意见》(苏交运【2010】14号)文件要求,市运管处制订了周密的培训方案,将交通运输部、省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文件和相关材料汇编成书本作为培训参考资料,在先期召开全市交通运输部11号部令实施工作推进会的基础上,对运管机构工作人员、检测站全体检测员、客运、货运企业机务管理人员和全市客车、货车销售企业的销售人员分批次的开展了培训工作。在培训班上,市运管处就11号部令及实施细则和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贯宣,就《江苏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站联席会议纪要》、我市贯彻落实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的具体做法进行了讲解,组织观看了《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工作宣传片》。在培训结束后,组织全市所有检测员进行了实施11号部令的培训考试,考试成绩将记入检测员的年度考核记录。
培训考核工作结束后,参加培训的工作人员都认为:此次培训及时、有效,明确了11号部令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模棱两可的问题,让大家更加深刻的领会了11部令的主要内容,熟悉掌握了车型核查规范的具体要求。培训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对于进一步规范全市运输车辆的选购,引导运输企业主动淘汰高油耗车型会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