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江西通志》据《隋书》说隋代江西名太和县,这与《隋书·地理志》说的泰和县不同。但是,唐代的《元和郡县志》卷二十九、《太平寰宇记》卷一百九、《舆地广记》卷二十五、《明一统志》卷五十六、《大清一统志》卷二百四十九都持太和县之说。但是,这些志书皆在《隋书》之后,而《隋书》只说江西有泰和县,而无江西有太和县之说;而且,《隋书》载隋代山西已有太和县,江西再名太和县,就有县名重名之嫌,而从秦实行郡县制之后,县名是没有重名现象的。所以,魏源祖籍在隋代应该名为泰和县,而不是太和县。只是因唐代至元代初皆名太和县,又有萧执的得名于嘉禾之说,才有隋代甚至是汉代已名太和县的异说。《江西通志》在“泰和县”的条目下收入明代萧执的说法,并将《隋书》的泰和县说成是太和县,这都是不审慎的。此类问题在该书还有不少,值得在阅读时注意。
依上,魏源江西的祖籍在汉代名庐陵县,隋代称泰和县,唐代至元代称太和县,明代为泰和县,清代沿用明代之名。所以,江西历史上是有太和县的,魏耆追溯其祖先从江西迁徙湖南,是在元代末年,称祖籍为江西太和县,是正确的。清代的《宝庆府志》卷三十五也说:“金滩魏氏,其先吉安人。元季徒长沙。永乐间有万一者自长沙徙邵阳隆回一都金滩。”以魏源的祖籍是江西吉安府,而太和县正是吉安府的属县之一。这是可以相互印证的。尽管“太”与“泰”可以通假,如《尚书》的《泰誓》又作《太誓》,但是,在确定特定历史时期的地名时,通假决不能乱用。太和县、泰和县的地名在不同时期,是有确定的地区与其相应的,决不能张冠李戴。在特定的时间内,一个地方只能有一个特定的正式名称,不能因名称历史变化的沿革,而随意为说。所以,魏源的祖籍应该是江西的太和县,而不是泰和县。
《辞海》、《辞源》关于“太和”的条目,以江西历史无太和县、只有泰和县之说是不全面的,存在疏漏,容易引起误解,使人误以为魏源的祖先元末居住在江西吉安的泰和县,而不是太和县,而元代江西并无泰和县之名,只有太和县。所以,建议《辞海》与《辞源》这两部辞书,在“太和县”的词条下,增加历史上江西从唐代开始就有太和县的内容,不能只说历史上山西、安徽、云南才有太和县,并修正隋代山西太和县为太和郡治所的内容;在“泰和县”的条目下,增加安徽历史上也有泰和县,但在至元二年后才改名太和县的内容;并说明江西在隋代已有泰和县,唐代至元代名太和县,在明代初年又恢复泰和县之名,去除汉代江西就有太和县,及其太和县得名与嘉禾现的说法。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与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