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从服饰品在设计中风格统一、色彩统一、造型与款式统一、材料统一的几个方面来全面考量服饰品在服装整体设计中的应用
关键词:服饰品设计;服饰品应用;风格搭配
服饰品是指整套服装中的配饰及装饰品,在服装设计与搭配中起到了辅助作用。即便如此,服饰品在设计中的功用却是不容小觑的。在服装日新月异的发展阶段,我们越来越发现:服装设计注重的不单单是单间或者整套服装的造型及款式的细节变化,更多被人们关注的则是服装的整体风格,搭配及设计中的完整性、一致性的表达,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整体设计。在整体设计中,除了主体的服装设计以外,人们运用最多的设计手段就是服饰品设计。它为整体设计推波助澜、画龙点睛。多角度、全方位地展现着整体服装设计的尽善尽美。我们所说的服饰品全含的内容很多,如帽子、鞋子、围巾、手套、袜子等必须品,也有包袋、各类首饰等装饰品,无论哪一种服饰品,都必须围绕设计的主体——服装来表达设计想法。服饰品在设计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全方位考量:
一、风格上的统一
所谓风格,是指在设计中所遵循的风尚、格调。风格反映了设计的主旨,既包含了时代背景,又展现了个性风尚。不同的设计作品总能展现出迥异的设计风格:或传统、或都市、或前卫、或田园、或运动、或休闲…我们可以根据设计者的宏观想法给作品冠以各种风格的命名,但对于风格的实际表达就需要仔细的斟酌。
服饰品在设计中首先要与主体的设计风格一致,这里所说的主体,当然是指在整体设计中占用大部分设计空间的服装。服装的款式造型变化表述了它所要表达的风格,反映着设计者的设计主旨,设计者可以通过裁剪、缝纫等一系列手段来完成自己的设计构想。同样的,这些形式也应无一例外地表现在服饰品当中,设计者应该广泛地将同一风格元素,巧妙地运用在服饰品设计当中。如:在什么样的时间背景和政治背景下流行的;在什么样的特定场合中产生的;在什么样的人群中适用的这一系列相关元素。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3W原则,即“WHO”“WHEN”“WHERE”原则。在搜集和整理这些元素的同时,要先采用“发散思 维”,即由点到面,收集的内容越多越好,最后在整理这些相关内容时采用“聚合思维”即“由面到点”将设计构思聚合在一点,找出同一元素。而这里所采用的服饰品除了要有同一元素的共性,还要有饰品所特有的装饰点缀性,同时更能完善此种风格的独特魅力,所以一般在服饰品设计中大多是夸张地再现,更是有趣味性和表现力。
另外,风格定位也应与时俱进,特别是各类服饰品就更加不能一成不变,服饰品的流行要紧紧抓住时代的脉搏,在设计中应先考虑如何将找出的同一元素运用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求新求变。如现在比较流行的街头元素——混搭风。这就需要设计者在设计时多添加不同的元素,而不能只考虑单一的风格变化。但服饰品设计又遵循着它自己的设计元则。即为设计主体服务原则,所以在运用时应把控尺度,不应太多太杂、否则适得其反。
二、色彩上的统一
色彩在任何一套设计方案中的作用都是第一位的,它总能给人以强劲的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因而当主体服装色彩确定以后,设计者就会根据主体的色调来选择服饰品的色彩。而这些服饰品在整体服装中所占用的面积很小,我们就可以把它们称之为主体色之外的点缀色。一般来说,选择点缀色有以下几种方法可供参考:
(一)、点缀色与主题色统一
即服饰品的色彩与主体服装色调调和统一,统一即和谐一致。这样的视觉效果会产生整体的完整性,让人很容易将服饰品与服装联系在一起,产生亲近感。服饰品从而很好地起到了扩大视觉感染力的作用,使整套设计活色生香,生动有力,如:帽子、鞋子或全与服装整体色彩相同或相近;上衣与长筒袜的颜色相同或相近,围巾、首饰等与整体色中的某一色彩相同或相近。在一整套色彩方案中,主体色不可能采用一种色彩,因此服饰品的色彩也要根据主体色彩的取向而定,可以选用主体色相同的色彩,也可以选用主体色调中的一种色彩。这种搭配形式十分稳妥,经典永恒。但搭配时要考虑,色彩面积的分布,太过均等会产生呆板,缺乏生命力的反作用。
(二)、点缀色与主体色对比或互补
即服饰品的色彩与主体服装色调形成对比或互补色搭配。在色相环中,我们把相距120°-180°之间的色彩称为对比色;180°的色彩称为互补色。如红-绿,黄-紫,兰-橙等色调都属于互补色的范畴,设计者在选择搭配服饰品时,往往根据主体色调来选择与之相对比或互补的色彩进行点缀,从而产生强烈的对比效果,画龙点睛。这样的搭配形式大胆、强烈、活泼、生动,但同样在搭配时应注意色彩面积的分配,点缀色所占比重一点不要太大,否则就会产生生硬、刺激、不舒服的视觉效果,应谨慎为之。
(三)、点缀色与主体色间隔
即采用黑、白、灰、金银等无色彩作为服饰品的色彩,进行整体色彩的搭配和点缀。无色彩具有稳定、平和的视觉效果。这样的搭配形式一般是作用在主体色调本身就形成鲜明对比的情况下。由于上衣下装自身产生强对比或互补,会给人们视觉冲击太强太刺激的效果,所以要采用某种色彩间隔其中,从而减弱视觉上的强刺激效果,达到整体和谐。所以服饰品中最常用的色彩就是无彩色系中提到的几种色彩,它们在服装整体设计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效果明显。但这会给人产生一成不变,缺乏创造力的感觉,所以在运用时要注意其形态上的变化,不宜太过平淡无奇。
三、造型与款式上的统一
服饰品的造型和款式要根据服装的整体造型和款式而定,在形态上形成同一因素。产生设计的整体性、完整性。这也是设计者广泛运用的一种手段。所谓造型,就是指物体本身所占有的空间形态。即在三维空间中所占有的体积。我们可以根据设计的主题与构思来确定服装的造型,如T型、H型、X型、O型…这也是表达设计者设计想法的重要因素。所谓款式,则是指产生外观形态(造型)所采用的内部因素,即用什么样方法,什么样的细节来完成这样的造型。如:一件衣服,我们可以说他的款式是男西服,那么他的造型是上宽下窄的“T”型。这是两个极易混淆的概念,但同样适用于服饰品的设计之中。首先,我们要分析立体服装的造型特点和款式特点,找出同一因素,再应用在服饰品的设计之中。如整体造型采用了“巴洛克”的奢华与绚烂,款式细节采用了大量的“分割”“抽褶”的结构点。那在服饰品设计中就应该遵循这一主体路线,在制作手法上亦可大量采用分割、抽褶的形态。这就使人很容易在一套服装中找到共性,诠释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