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孔子提出的“诗可以兴”,其实是将春秋时期赋诗言志中对于断章取义方法的运用和领悟,是对这具体社会实践活动抽象的概括。但是,孔子说“诗可以兴”不同于一般的启发作用,它具有非常确定、狭窄的含义。从孔子说诗实践中可以得知,其“兴”是以道德、伦理、礼义为价值归向的。通过“兴”,将内容丰富,主题各异,未必尽符儒家心意的诗阐释成了儒家理想化的经典。“兴”是孔子说诗的枢纽,没有“兴”这一思维方式,孔子也就不能实现对诗的价值诉求。
毛公继承了“兴”这一思维方法,并将其运用到注诗实践中。刘勰《文心雕龙》指出:“毛公述《诗》,独标兴体。”标兴是《毛诗》的特色。毛诗注明“兴也”的诗篇共116篇。其中《国风》73篇,《小雅》37篇,《大雅》4篇,《颂》2篇。可见,毛诗标“兴”以《国风》、二《雅》为主。对此现象,萧华荣先生指出:“《诗三百》,特别是《国风》及二《雅》的部分作品,吟咏寻常生活,男情女爱,其中的草木鱼虫更是司空见惯的微末之物,与政教风化了不相干,相隔天壤,于是比兴便成为连结二者的‘天梯’。”[5]由此可知,《毛诗》标“兴”最终是为了助成序说,实现政教目的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兴”是《诗》从诗到经发展链条上的关键一环。
参考文献:
[1] 赵士哲.石室谈诗[M].
[2] 钱穆.论语新解[M]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451
[3] 依彭林先生考定的意见,《周礼》作于西汉初期。见彭林《〈周礼〉主体思想与成书年代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1年。
又,朱自清先生从毛、郑解说“兴”诗的注释实践出发,揭明了“六诗”、“六义”之“兴”初乃用《诗》之法的历史本相。详见《朱自清古典文学论文集》上 , 第260页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1年。
[4] 陈良运.中国诗学批评史[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95:3
[5] 萧华荣.中国诗学思想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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