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是涉及社会各个领域、涵盖社会全体成员在内的系统工程,仅靠某些领域或者部分人的努力是不可能完成的。因此,应在全社会广泛撒播生态文明的种子,使其开花结果,不断提高全民生态文明素质是必然选择。
首先,要使生态文明观念成为我国社会主义价值观中的重要内容,通过长期的宣传教育,使其融入到每个公民的思想和行为中,成为中华民族不断传承的优秀基因。其次,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公共宣传栏、平面媒体等多种媒介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知识,形成全社会共同认识、学习、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第三,要加强对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态文明教育培训。一是加强对各级政府公务员阶层的教育培训。政府公务员对地方的生态文明建设负有直接责任,应通过教育培训,使其正确认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政绩观,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日常工作中;二是使生态文明走进学校教育。学校教育是进行生态文明教育的重要途径,应将生态文明建设的知识内容写入小学、中学及大学的教科书,贯穿到学生的日常教育中,使每个学生都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践行者和宣传者,带动家庭、社会走上生态文明建设之路;三是加强对企业家及企业职工的教育培训。企业特别是重污染行业企业是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的主要源头,而企业的发展和行为主要由企业家主导,企业家对生态文明的认识和重视情况,直接决定着企业的生态文明建设状况。因此,应加强对企业家阶层的教育培训,将生态文明纳入企业文化建设中,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企业的重要使命,并通过对企业职工的日常培训,贯彻到企业生产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四是加强对普通民众及农民的教育培训。通过社区活动、文化下乡、印发宣传册等形式普及生态文明科普知识,提高普通民众及农民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水平及文明素质,使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生活和生产过程中。
(二)制定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经济发展目标体系和考评体系
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本来就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以往把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割裂开来,重经济轻环保,重经济发展目标而欠缺环境保护目标,以GDP论英雄的政绩考核方式,明显违背了经济发展及自然生态规律,导致了生态环境的急剧恶化,也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应通过制定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经济发展目标体系和考核体系,确保以生态文明建设来引领地方经济发展,既收获 “金山银山”,又保护“绿水青山”。
一方面,在制定经济发展目标时融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如制定绿色GDP核算、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提高高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服务业及生态农业的比重,提高先进制造工艺及节能减排技术的使用等。同时也要制定专门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如探索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节能减排目标、水、空气及土壤质量改善目标、人均绿化率目标等。国家要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顶层设计,然后层层分解到各个省、市、县(区)、乡(镇),最后落实到企业及各级组织单位的生产工作过程中。
另一方面,通过制定严格的考核评价体系来保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把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发展一起作为考评地方政府及领导干部政绩的依据,并根据主体功能区的规划定位不同,有所侧重;建立生态环境责任审计及终身追责的制度体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考评的优先位置,以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引领下的经济转型发展。
(三)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导向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生产方式及生活方式
“十八大”明确提出要“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及生活方式”。中央在《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提出:“必须加快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必须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实现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3]这为全国各地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生产方式及生活方式指明了方向。
首先,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要有健康的产业结构。目前来看,我国虽是制造业大国,但产业层次总体偏低,处在全球价值链的低端,多数企业还在为国外企业打工,加快产业升级成为经济转型发展的当务之急。加快产业升级,必须做好四个转型:一是向创新驱动转型。加强技术、管理、营销及品牌创新,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附加值和自主品牌影响力,提高创新在我国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二是向绿色、低碳经济转型。大力发展“两型”工业、节能环保产业、生态农业及现代农业,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型工业园区。三是向先进制造转型。加快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智能制造产业,推动制造模式向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方向转变。四是向服务化转型。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及生态旅游业。
其次,生产方式要向绿色化、低碳化、循环化转变。一是要按照绿色、低碳的标准进行产业布局、园区规划和建设,使生产活动与生态环境相得益彰、和谐共荣;二是通过流程再造和新工艺、节能减排技术的应用,使整个生产流程低碳化、循环化;三是提高生产过程中清洁能源的使用比例,加强对原料、能源及“三废”的回收和循环利用,达到节能、降耗、减排的目的;四是通过科学的规划设计,尽可能减少物流运输过程中的能耗及污染排放。
第三,倡导建立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生态文明作为全社会的文明范式,应当为社会大众所普遍接受和践行。因此,应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使之成为一种社会新时尚和潮流,使生态文明成为人们自觉维护的道德风尚。为此,一方面应宣传普及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引导人们科学、合理、适度消费,力戒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另一方面,要引导人们践行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并逐渐成为一种风俗习惯。
(四)加强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建设
加强生态法制建设是推进生态文明进程的根本保障。当前,我国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框架已基本建立起来,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依然面临着法律、制度不健全,法治意识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及违法成本过低等多方面的阻碍。因此,首先应加快完善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体系,使生态文明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目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缺少一部规范我国资源环境保护和建设生态文明的基本法律,可以考虑制定一部《生态文明建设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法或综合法。其次,要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思维和守法意识,把环境保护作为守法底线,加大对违法超标排污主体和生态资源破坏主体的处罚力度,严惩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乃至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第三,要尽快健全包括生态红线、主体功能区制度、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制度、生态补偿机制、环境承载力检测与信息公开制度、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制度等在内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以制度建设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常态化和长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