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19.5
67.60
6.40
5
COD
6207.5
40.90
3.87
6
硫化物
30.59
30.59
2.90
合计
92.96
2005年
1
氨氮
3427.61
137.10
30.27
2
悬浮物
21978.42
109.89
24.26
3
氟化物
588.94
58.89
13.00
4
COD
5687.78
37.78
8.34
5
氰化物
14.76
29.52
6.52
6
石油类
231.95
23.20
5.12
合计
87.51
2006年
1
悬浮物
9871.8
49.36
22.49
2
氨氮
1231.2
49.25
22.44
3
COD
6599
43.50
19.82
4
氟化物
277.5
27.75
12.65
5
氰化物
10.274
20.55
9.36
6
石油类
91.11
9.11
4.15
合计
90.91
图1-1 重点源主要污染物等标污染负荷变化趋势
0
100
200
300
400
500
氨氮
氟化物
COD
项目
等标污染负荷Pi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1.2.2生活污水排放状况
随着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污水排放量逐年上升。表1-3为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排放情况比较表。从统计结果可以看出,2006年生活污水排放6254万吨,约占废水排放总量的59.1%。生活污水氨氮排放量占总量的81.0%,COD排放量占总量的77.8%,生活污水的排放量和污染比重正在逐年加大。
表1-3 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排放情况比较
年 度
类 别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排放量
比例
(%)
排放量
比例
(%)
排放量
比例
(%)
废水(污水)排放量(万吨/年)
废水(污水)排放总量
12595.2
100
11213.6
100
10587.5
100
工业废水排放量
6625.2
52.6
5039.6
44.9
4333.5
40.9
生活污水排放量
5970
47.4
6174
55.1
6254
59.1
污染物排放量
(吨/年)
COD排放总量
30443.6
100
28788.48
100
29747
100
工业废水COD排放量
6207.5
20.4
5687.78
19.8
6599.0
22.2
生活污水COD排放量
24236.1
79.6
23100.7
80.2
23148
77.8
氨氮排放总量
15077.6
100
6673.81
100
6470.2
100
工业废水氨氮排放量
11729.6
77.8
3427.61
51.4
1231.2
19.0
生活污水氨氮排放量
3348.0
22.2
3246.2
48.6
5239
81.0
2、黄河包头段国控监测点位概况
国家环保局于1988年以环监字235号文确定了水质监测国控网络站及其点位,我市黄河包头段的三个断面被纳入国控点。1993年8月国家环保局对所布设监测断面的合理性及监测数据的代表性进行了论证,三断面通过了国家环保局的“国控监测点位布设认证复审”。复审采用历史数据估算法,运用1987-1992年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污染参数选取了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汞、挥发酚、氨氮五项具有代表性的污染物进行了监测结果的统计检验,对所布设监测断面的合理性、监测数据的代表性进行了论证,反映出当时我市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对黄河水体污染的总体水平、污染规律及污染趋势。
2.1黄河包头段拟出境断面选定过程
随着包头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包头市城市规模日益扩大,城市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加,特别是四道沙河的大部分污水改道画匠营子断面下游的西河后,磴口断面污染成为黄河三段面中最高的。2005年,监测结果有5个月不达标,占41.2%;2006年和2007年各有4个月不能达到Ⅲ类水质要求,占33.3%。这充分说明流经磴口断面的黄河水中接纳包头市排放的污染物尚未得到有效消减。而且,磴口至出境的128公里河段情况还非常复杂,期间有糖厂排污口,土右旗和对岸鄂尔多斯市的排放情况尚不清楚。因此,磴口断面已经成为事实上的另一个控制断面,不宜再做(出境断面)消减断面考核。
2.2磴口断面至将蓿断面黄河两岸排污口调查结果分析
2.2.1鄂尔多斯市达旗境内沿黄排污口监测结果统计及分析
为了全面准确地评价黄河包头段的污染程度,为摸清黄河对岸达旗境内沿黄排污口排污状况,2007年7月3日课题组驱车前往对岸,行程约300 公里,进行了排污口调查、GPS定位和取样分析。对岸共有4条排污沟,其中达电排水口废水排放量约7万m3/d,为最大排污沟;黄牛营子总排站没流动水,只有残存水;东柳沟废水排放量约1300m3/d;呼斯太河废水排放量约1万m3/d。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评价,达电排水口氟化物超标0.4倍。黄牛营子总排站残存水PH超标,全盐量3100mg/L,为盐碱水。
2.2.2包头市境内黄河沿岸排污口调查结果分析
2007年8月2日课题组沿黄河大坝调查入黄排污口情况,行程约200公里。仅在磴口下游200米左右有糖厂排污沟,沿线采集水样进行了分析。糖厂排污沟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评价,仅氨氮超标2.9倍。从磴口至土右将蓿桥共布设7个监测点位,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评价,磴口至将蓿断面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氨氮,受糖厂排污沟影响,在其下游50米处超标0.04倍,随着距离增加,浓度又逐渐降低,其它6个点均未超标。
2.3黄河包头段不同水期监测结果评价
课题组从2007.6-2008.5对四个断面进行了全年监测分析,四断面等标污染负荷比见图2-1。从图中可以清晰地看出,入境的昭君坟断面等标污染负荷比为23.9%,污染最轻;出境的磴口断面等标污染负荷比升高为26.9%,黄河流经包头段时增加了3%的污染贡献,值最高;经过90公里降解后到将蓿断面,等标污染负荷比为24.2%,减少了2.7%,接近入境昭君坟断面的污染程度。四断面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监测结果见表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