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了解废品、副产品、边角余料占产品产量的比重以及对此如何进行管理、销售;检查包装物出租、出借及所收取租金的入帐情况。对存货突击盘点,取得存货盘点资料和盘盈、盘亏报告表;对存货的盘盈,应分析盈余发生的时间、原因;对存货的盘亏,应着重分析是否将存货转移出去私自处置,将处置收入转存账外。
(五)工程项目审计
工程项目是以工程建设为载体的项目,审计中对于重大建设项目,应检查其预算总额、建设批准文件及工程承包合同、监理现场施工进度报告等资料。检查是否按照协议、工程进度支付款项,是否经工程预决算审计,审批手续是否健全,是否超额支付工程款,事后又将款项退回至账外,形成“小金库”。
(六)固定资产审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审计中应检查重大固定资产的取得、处置是否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并形成书面记录,核实资产的取得、记录、保管、使用、维修、处置均由专人负责,判断其资产的管理情况。
盘点固定资产,核对账面记录,证实其真实存在。了解其放置地点、使用情况及是否存在未入帐固定资产。处置固定资产,应经技术部门鉴定并进行资产评估,包括投资转出、报废、出售等均应申请报批,检查有无低价处理或将资产无偿提供给关联单位使用而谋取私利的现象。
以资产进行投资、与债务人抵债及非货币交易,检查其帐面价值与合同中的作价是否一致,是否有评估报告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
资产的租赁是否签订了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租入资产是否确属必须、租出资产是否确属多余,有无长期不收租金、无人过问、变相馈送、转让等情况。
若某种产品因故停产,追查其专用设备的处理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未作会计记录的固定资产减少业务,是否有新增加的固定资产替换原有资产,旧资产处置收入的入账情况。
(七)对外投资及其收益审计
对外投资是指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或购买股票、债券等方式向其他单位进行的投资。审计中应查阅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及被投资单位出具的证明,盘点证券等投资资产,向被投资单位函证投资金额、持股比例及发放股利情况。
取得被投资单位经审计后的会计报表及股利分配决议,与长期投资及投资收益增减变动的金额相比较,检查是否符合投资协议的相关规定,防止将长期投资挂在应收账款中核算,取得投资收益时又直接冲减应收账款或私存账外,以此偷漏税金。
检查投资的处置情况,是否经过批准,资产的回收是否完整、及时,作价是否合理,是否存在私下转让投资,将所得金额存至账外的情况。
(八)筹措资金审计:
资金筹措又称融资,是通过一定的渠道而进行的资金筹集活动。审计中应检查借款或发行股票方面的会议记录,并与发行协议、会计记录相核对;检查出资人是否按协议、章程约定时间缴付出资并经注册会计师审验,必要时向贷款方或股票持有人进行函证。检查利息及股利的计算是否正确,并与财务费用、应付股利科目进行核对,看其是否按照相关契约的规定支付股利和利息,是否多支付资金转存帐外。
(九)应付职工薪酬审计
应付职工薪酬是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及其他相关支出。某些单位通过虚列职工人数,虚报加班工资的办法转移资金,对此应检查用工协议、打卡记录及考勤表等;某些单位与临时人员之间未签订劳务合同,可通过获取临时人员的身份、担保证明,以电话或函证的方式予以核实。在此基础上,比较本期工资费用与去年同期以及本期各月发生额,判断是否存在异常,如差异较大,可要求被审计单位解释。如被审计单位实行工效挂钩的,应取得主管部门确认的发放效益工资的证明,并结合相关合同和实际完成指标,验证其工资发放金额是否正确。
(十)货币资金审计
货币资金是在经营周转过程中暂时停留在货币形态上的那部分资金,具有极强的流动性,为保障其安全有效使用,应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将货币资金收支与记账的岗位相分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突击盘点现金,查明账实是否相符,包括单位各部门经管的现金,如果现金存放在两处或两处以上的,盘点应同时进行,并将结果与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发现问题立即查明原因,特别注意有无用自制内部收据、白条抵现的现象,防止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
同时,加强银行账户管理,检查其合法性,看其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立帐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防止多头开户逃避监督。下发审计通知书时,首先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基本存款户、专用存款户、临时存款户等所有的银行账户情况。核对其账户记录,查阅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检查调节表中未达账项的真实性,以证实帐实相符。尤其要注意银行对账单中收支相抵、金额相等的款项,核实是否出租、出借账户。此外,检查定期存款,计算利息收入是否全部入账,有无公款私存,占用利息等现象。
(十一)印章及票据审计。
印章是刻制的以文字、图记表明主体同一性的公章、专用章,是从事民事活动、行政活动的符号和标记。单位应加强对银行印章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应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票据是一种支付凭证,应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并实行登记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票据的申领、登记、核销和保管工作。查阅票据登记簿,核对票据是否齐全及发票的领用和结存情况,看其号码是否连续,是否存在缺号、票号与时间前后颠倒的现象;检查已使用票据的存根是否完整,将发票存根金额与账簿记录金额相核对,以判断收入是否均在账簿中加以反映和记录。
三、深入开展治理工作,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教育。进一步强化遵纪守法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切实加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并严格执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完善内控和监督机制。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适时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深化改革。进一步深化财政、金融、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体制改革,逐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积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规范化,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深化金融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资金流向控制,强化源头管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