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完善“农超对接”的相关对策
上述问题直接影响到“农超对接”的顺利实施和高效运作,为使“农超对接”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一个亮点,首先,我们应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立中国特色农产品现代流通体制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这一主题,以发展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作为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其次,应按照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坚持贸农结合,以商促农的基本原则,以发展县域经济为依托,以城市大型连锁商业企业为主体,以“超市+基地+农户”的供应链为模式,引导大型连锁超市直接与鲜活农产品产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建立新型农产品流通渠道,促进连锁企业产业链的延伸和农产品供应链的整合,加快形成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产品营销网络。
具体说来,第一,应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目前,我国专业农民合作社的规模还很小,难以应对超市大批量和周年均衡采购的需求。因此,需要精心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实力、辐射面广、技术含量高、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农合组织;超市应和农民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要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应的市场信息、加工包装技术、运储以及价格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帮助其发展;同时,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与社合并,成立以地域为范围的合作联社,或者成立跨区域的以某种产品为纽带专业合作联社,实现规模化经营。
第二,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有品牌。一方面,政府应对农民从技术上给予指导和培训,在政策上给予激励,提高农产品生产的品牌化;另一方面,政府应通过定期举办专卖场对接洽谈会、产品展示推介会等形式,为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搭建对接平台;同时,连锁超市也要广泛宣传和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自有鲜活农产品品牌,向消费者提供质量安全可靠的农产品及加工制品,增强消费者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信心,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鲜活农产品销售规模的扩大。
第三,政府政策上要给予扶持。一方面应通过政策杠杆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鲜活农产品基础设施的投入,协调金融机构对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予以信贷支持;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在合作社建设的资金,设备设施添置等方面给与支持,特别是对鲜活农产品现代流通设施投入方面应予以政策支持;同时,鼓励第三方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的大力发展。
第四,建立第三方认证制度。应制定农产品流通质量安全标准、检测制度,制定农产品经营者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实行质量公示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鼓励连锁经营企业和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鲜活农产品信息系统,建立鲜活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提高鲜活农产品经营信息化水平。加强超市与农业生产者的沟通,注重了解市场、考察市场,把握市场发展趋势,及时向生产者提供市场供求信息,同时将农产品基地数量、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建设情况等信息向超市发布。加强采供企业双方的利益协调,根据《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加强市场监管,推动农产品大步走进超市。
参考文献:
[1]商建初,孙卫芳.超市农业:中国现代农业经营的新模式[J].农村经济,2005(2).
[2] 胡娟,余淑均.农超对接:一种农业产业化的创新安排[J].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