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加强反腐败的国际刑事司法合作。腐败犯罪是一个世界性问题,因此,单靠一国力量很难有效打击。我国在加强反腐国际合作方面,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一是争取与更多国家签署引渡腐败犯罪案犯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我国应当在尊重有关引渡方面的公认的国际原则及国际惯例前提下,尽快与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有关外逃罪犯的引渡机制,使犯罪分子无论逃到世界任何一个角落都能将其抓回来绳之以法,真正做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二是广泛开展对腐败犯罪的刑事追诉中的司法协助。在对外开展刑事司法协助活动中,必须坚持维护国家主权和基本利益的原则,如果认为请求国的执行请求可能损害我国的主权、安全、公共秩序或者其他基本利益时,可以拒绝为其提供司法协助。三是加强对腐败犯罪的信息搜集和情报交流方面的国际合作。应建立同各国反腐败主管机构之间的联系和沟通机制,及时交换有关腐败犯罪的情报信息。可以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立反腐败的信息库和网站,包括举报网站,为反腐败斗争提供安全和便捷的信息服务。四是强化在资产追回方面的国际合作。经济全球化,必须与各个国家合作,处理犯罪分子。例如,加强追逃贪官方面的国际合作,通过引渡、遣返等多种方式追回了一批贪官。参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工作机构的相关活动,并积极发表意见。举办预防腐败的国际研讨班,研究、交流亚非国家在预防腐败方面的做法与经验,开展预防腐败的国际交流与援助。健全相关制度,堵截资本外逃和贪官外逃的路径。加强因公出国的管理,包括出国培训的管理;加强领导干部因私护照的管理;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情况的分析,对于群众反映比较大的干部,出国应从严掌握。要加强落实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采取一切能够采取的措施坚决防范贪官外逃。使贪官无机可趁,无处可逃。
综上所述,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我国反腐败斗争应要加大反腐败打击力度,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建立财产申报制度,鼓励奖赏举报人,保护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我希望国家能尽快制定出保护举报人法,彻底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特别是对一把手进行监督的问题。制定合理的法律法规,遏制贪官和腐败分子滋生蔓延,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国反腐败斗争一定能取得成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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