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小企业寿命短(多为5年以下),在中小企业寿命终结的时候,就只能按照预先设计好的企业年金计划中设计的比例,将企业年金一次性发放给企业员工。当此企业的员工再到一个新的企业工作的时候,又会面临同样的问题,即企业倒闭后按照比例领取企业年金,参与企业职工的个人帐户因企业的破产而终止。这就发挥不出企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的作用。
(二)单个中小企业的年金基金规模较小
我国中小企业按照现行制度建立企业年金计划面临很多困难。一方面,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程序和大企业是一样的,收益却相差一大截,高投入低收益的结果导致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不太愿意将心思放在中小企业身上。另一方面,由于中小企业委托的企业年金基金规模较小,很难获得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比较优惠的管理费率,而且企业年金基金的年度审计费用、开户费用等固定开支并不是按照企业年金基金的规模而同比例减少。因此资金规模越小,单位资金承担的管理费率就越高,再加上中小企业内部具备企业年金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非常稀缺,不具备单独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的条件,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削减了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积极性。
(三)我国中小企业领导层观念落后
尽管企业年金会享受税收优惠,给员工带来长远的福利,但是它要占用企业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人力成本、加重企业的经济负担。因此,企业所有者和管理者在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时,会慎重考虑年金对本企业的利与弊。现在,我国有些企业不是没有经济实力建立企业年金计划,但他们都在观望,原因就是企业经营者认识不清楚、考虑不全面。有专家认为:“企业主只有具备企业家那种现代企业管理和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才有可能自愿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2]。而我国现阶段中小企业领导层显然不具备这种现代企业管理和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
(四)我国中小企业员工的组织程度低
工会是企业员工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形式。工会在组织工人维护权益和争取福利方面同样可以发挥较大作用。然而我国的工会却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在很大程度上与我国中小企业员工的素质有很大的关系。长期以来,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和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等客观条件的制约,职工素质同企业发展、市场经济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文化素质低,职工的主人翁意识不强,职工技术素质、现代化操作技能不高。这些不利因素都会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企业员工的组织建设和工会作用的发挥。导致我国企业员工在一个低组织程度的状态,权益不断受损。
三、联合企业年金计划的概况
(一)联合企业年金计划的涵义
联合企业年金计划,是指多个企业联合建立、参与的企业年金计划,该计划覆盖了所有参与企业及其职工。国际上又称多雇主企业年金计划、集合企业年金计划、行业企业年金计划、产业联合企业年金计划、区域联合企业年金计划、联盟企业年金计划等。具体是指由受托人发起设立,事先指定政府监控下的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承担相应职责,并共同制定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制度和流程,同时为多个企业委托人提供一揽子管理和服务的企业年金计划。
(二)联合企业年金计划的优点
1.产生规模经济
对投资机构来说,集合企业年金计划将小规模企业年金基金汇集起来使用,更有利于投资管理人进行合理、科学的资产配置,有利于运营机构实现规模经济,大幅度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管理的收益和便利性。由于集合企业年金计划是作为一种成形的标准化产品推出的,更加便利了托管银行向各种规模和类型的企业进行年金营销,从而能够更加有效地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拓宽托管银行的客户资源,提高其服务质量和经营信誉。
2.产生外部正效应
企业年金的外部正效应主要是针对资本市场来说,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发展。一方面企业年金人市为资本市场带来庞大的资金供给,这间接地增加了市场资金来源。发达国家资本市场资金来源相对稳定、资金结构层次分明、资金供给模式清晰确定,资金供给链之所以源源不断,一个原因就是其资本市场中企业年金三分天下有其一。如美国市场十几万亿美元中企业年金就占三分之一(吴晓求,2000)。另一方面,企业年金入市促进资本市场稳定。企业年金的管理机构属于机构投资者,企业年金入市将促进资本市场理性运作,减少投机性,促进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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