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工业废弃地;再利用;综述
【出 处】 2018年 1期
【收 录】中文学术期刊网
【作 者】马静,罗萍嘉
【单 位】
【摘 要】 摘要:本文从国内外生态恢复与景观改造、工业旅游、废弃工业建筑改造再利用、土地更新利用四个角度对工业废弃地的再利用进行研究与分析,综述国内外专家学者在工业废弃地再
摘要:本文从国内外生态恢复与景观改造、工业旅游、废弃工业建筑改造再利用、土地更新利用四个角度对工业废弃地的再利用进行研究与分析,综述国内外专家学者在工业废弃地再利用领域的研究与实践工作,提出我国在相关领域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以期对我国工业废弃地的再利用提供可借鉴的发展模式,推动老工业基地的发展与复兴。
关键词:工业废弃地;再利用;综述
基金项目:本文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城市生态空间结构调控下的矿业废弃地再利用规划研究——以徐州地区为例”的资助(编号:50908225)
1.引言随着矿业城市资源枯竭以及资源环境与人口问题的日益突显,废弃地再利用引起社会的日益关注。我国目前有矿业城市(镇)426座,其中处于枯竭期的有51座,近期约有880座矿山已经或即将关闭,在未来二十年内,我国各类矿山又将有近三分之一的矿业城市资源枯竭[1],废弃地再利用问题已变得尤为迫切,如何做好这项工作,将长久的影响着城市未来的发展。 2.概念界定与辨析工业废弃地是指曾为工业生产用地和与工业生产相关的交通、运输、仓储用地,后来弃之不用的地段,如废弃的矿山、采石场、工厂、铁路站场、码头、工业废料倾倒场等[2]。也有学者认为工业废弃地是受工业生产活动直接影响,失去原来功能而废弃闲置的用地及用地上的设施[3]。
相关概念辨析: 产业类历史建筑及地段、历史地段、模糊地段、棕地 产业类历史建筑及地段(Industrial Historic Building and Site)是工业革命后出现的专用于工业、仓储、交通运输行业的建、构筑物及其所在的地区[4]。
历史地段(Historic District)在 1964年《威尼斯宪章》中被定义为文物建筑所在的地段,1976年《内罗毕建议》指出历史地段是历史的或传统的建筑群,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朱自煊在“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学术委员会年会”中阐述历史地段是城市或村镇历史文化上占有重要地位,代表城市文脉发展和反映城市特色的地区。
模糊地段(Terrain Vague)由1996年巴塞罗那国际建协(UIA)第19届大会提出,包含工业、铁路、码头等城市中被废弃的地段。
棕地(Brown Field)的概念20世纪90年代起源于美国,是城市区域内空置、废弃、被污染的土地,包括被毁坏的工业用地、旧商业建筑等,不经过有效的干预处理不能被直接利用的土地[5]。 工业建筑、工业考古学、工业遗产 工业建筑(Industrial Building)指工业革命后出现的用于工业生产、加工、维修的厂房以及为之服务的仓库、服务建筑、构筑物、工业设施及其基础设施[6]。
工业考古学(Industrial Archaeology)源于“工业革命发源地”英国,是关于早期工业活动的遗址和构筑物,特别是有关工业革命的纪念物的记录[7]。
工业遗产(Industrial Heritage)或称作“产业遗产”,是具有历史、技术、社会、建筑或科学价值的工业文化遗存,包括工厂、机械设备、土木建筑、矿山铁道、公共服务设施等的遗址、遗物及其关联遗产[8]。
本文研究的工业废弃地以矿业废弃地为主,包括废弃工业建筑、码头、仓储、塌陷区等。 3.工业废弃地再利用研究从生态恢复与景观改造、工业旅游、废弃工业建筑改造再利用、土地更新利用四个角度进行研究,结合我国废弃地再利用研究与实例,归纳分析国外研究的发展历程与现状对我国的借鉴与启示。 3.1生态恢复与景观规划国外早期实例有1863年巴黎垃圾填埋场改造而成的比特·绍蒙公园,具体的矿业废弃地生态修复与景观改造研究可追溯到19世纪 30年代,始于“恢复生态学”,并于20世纪80年代正式作为生态学的研究分支。美国自20世纪20年代开始进行矿区工业废弃地绿化植被的恢复研究,全国范围内的系统研究于50年代全面展开,于1977年颁布了《露天采矿管理与恢复(复垦)法》(Surface Mining Control and Reclamation Act),到80年代美国矿山生态恢复率已经达到90%。1972年美国西雅图煤气厂公园(Gas Work Park)的景观设计手法开创了矿业废弃地再利用的先例,在矿业景观的美学价值、景观设计手法等方面都有所创新。英国在20世纪30至40年代开始此方面的研究,自1944年《城乡规划法》开始,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复垦政策,包括1951年《矿物开采法》、1969年《矿山采矿场法》、1980年《弃用地拨款方案》、1990年《环境保护法》,并制定生态恢复标准及相应管理办法,在采煤沉陷区、露天矿坑和煤矸石山的生态恢复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英国著名的诺福克(Norfolk)湖曾是淹没的泥煤矿坑,1989年该矿区建立了国家公园,经过景观改造后,矿场生态环境恢复的相当充分。德国第一部土地复垦法是1950年颁布的《普鲁士采矿法》,此后制定的《废弃地利用条例》、《矿山采石场堆放法规》、《控制污染条例》、《联邦采矿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依据,使德国的煤矿区生态修复与重建具备了完整的规划体系,到1996年时完成的采矿破坏土地生态修复率已达到53.5%。
我国的矿业废弃地生态恢复与景观改造最早可追溯到清代末年,陶浚宣(陶渊明后代)对绍兴东湖景区矿业废弃地的开发治理,虽然当时没有矿业废弃地再利用的概念,却是我国最早在废弃地上进行景观更新的项目。当代矿业废弃地景观再利用的起步比较晚,20世纪80年代以前,许多矿区的废弃地生态恢复工作虽相继展开,但只停留在绿化造林层面,景观设计等工作尚没有形成系统概念;20世纪80年代以后,矿区景观设计相关理论和技术逐步成熟,并开始应用于煤矸石废弃地的生态恢复和景观改造方面,以矿区废弃地景观改造与植被恢复的生态学理念,通过生态植被重建的方法改造矿区生态环境条件;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土地复垦规定》是我国土地复垦的里程碑,其中“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依然广泛应用于工业废弃地的生态恢复领域;20世纪90年代以来,受西方影响,观光、游憩、工业旅游等内容逐渐出现在矿业废弃地景观治理的概念设计及具体实践中。2004年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申报国家矿山公园的通知”,正式命名国家矿山公园(National mine park of China),并启动国家矿山公园申报与建设工作。
相关理论研究有:宋书巧(2001)提出应该在正确评价废弃地类型、特征的基础上进行植被的恢复与重建,阐述矿业废弃地对环境的危害,提出了实现矿区生态系统自行恢复并达到良性循环的方法[9]。王向荣(2003)总结了国内外矿业废弃地产生的背景及历史发展现状,论述了工业之后的景观设计思想、设计手法、意义与启示[10]。尹德涛(2004)从矿区生态环境问题、土地复垦与生态恢复方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总结了矿区生态研究的现状,指出矿区是多个子系统构成的复杂生态系统,矿区生态恢复需要多学科的协力合作[11]。王志宏(2005)从矿业废弃地基质改良的角度论述了生态恢复的措施与建议,阐明我国矿山废弃地土壤改良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应该采用表土改良的环境治理措施[12]。樊金拴等(2006)以兖州矿业集团矸石废弃地为例,从景观生态学角度为后续该地区景观恢复的改进提出了初步方案,旨在从“斑块——廊道——基质”框架角度,改造矸石废弃地景观环境[13]。张禾裕(2007)等提出在我国条件适宜的废弃矿区上建立生态艺术公园的设想,嵌入“大地艺术+工矿区游览+景观公园+艺术园区”的主题模式,以更新废弃矿区工业设施的功能和应用,使矿业城市在经济转型中逐步实现经济、社会、文化的良性循环[14]。吕红亮等(2008)基于生态哲学“生态格局可以构建和重构”的思想,通过分析抚顺工业、文化和生态价值,并借鉴国外经验以“生态需要空间”的思想将抚顺采矿区的生态恢复与城市复兴有机融合,提出生态恢复实施策略[15]。
国内成功实例:鹤岗国家矿山公园是矿山公园具体实践的代表,以矿井、矿工、矿产品等景观题材为主,展示矿业文化和历史底蕴,并且修复了被破坏的矿山环境,成为岭北地区具有典型煤矿城市特色和蕴含矿业景观的工业遗迹;以“足下文化、野草之美、人性之真”为主题的中山岐江公园改造自著名的粤中造船厂,其设计理念以保留历史与时间积淀为主,以城市更新和生态恢复手法对旧有设计进行增减,是国内工业旧址生态恢复与景观改造的典型实验性示范;唐山市南湖公园是针对采煤塌陷区的生态恢复与景观规划,在提升了唐山市整体形象的同时也带动了周边地区的发展,是我国采煤塌陷地环境改造的成功范例。
我国生态恢复、土地复垦的相关法律尚不健全,应借鉴国外尤其是德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我国工业废弃地生态恢复的政策。此外,我国的土地复垦资金渠道不明确,缺乏生态恢复和土地复垦的标准体系及专门的组织机构。 3.2工业旅游“工业考古学(industrial archaeology)”术语最早出现于19世纪末期的英国,在20世纪50年代逐渐流行。20世纪60年代获得较快的发展,这时期所取得的主要成就体现在有关“工业考古”的书籍(1963年)和杂志(1964年)的出现,以及1966年英国公共工程部门(Ministry of Public Building and Works)主持的“全英工业遗迹普查”活动。英国的遗产更新基金会(Regeneration Trough Heritage)推广了工业建筑价值的认知度,并为社区内工业遗产的开发与利用提供技术支持。20世纪80年代后期,英格兰西北部6座工业遗址博物馆组成了“六遗址集团”,全方位建立旅游资源系统,使英国工业遗产旅游实现了良性发展[16]。Alison和Jane(1999)论述了欧洲一体化进程中工业遗产旅游的开发问题,以英国伯明翰地区的工业遗产项目SoHo House为例,探讨后工业社会背景和一体化欧洲形象下如何发展工业遗产旅游问题,并指出了SoHo House项目发展对城市复兴的多方位意义和积极作用,树立伯明翰工业革命发源地的地区形象,提供工作机会,提升城市整体环境质量等[17]。欧盟委员会2002年的“欧洲工业遗产环线 ”执行摘要详尽的介绍了欧洲工业遗产保护与开发工程的缘起、旅游网路和工业旅游站点及旅游开发策略。
我国早期的工业遗产旅游源于传统手工艺的观光旅游活动,在20世纪80年代作为政府的政务接待活动,并未受到广泛的关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城市迈入全新的发展阶段,而一些传统产业衰败以及工业遗产的环境破坏、污染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渐渐暴露,工业遗产在拆与保、遗弃与利用之间激烈的碰撞。
相关研究有:李蕾蕾(2004)分析了珠海金湾区工业旅游的资源优势,提出了名牌企业主题公园模式、工业区观光地模式、工业博览与商务旅游模式和组合开发四种模式[18]。马文斌(2004)等以宝钢工业旅游为例,对工业旅游客做了市场分析,将游客类型分为商务调查型、学习参观型和观光游览型[19]。谢红彬(2005)分析了国外工业遗产旅游的模式,提出工业遗产旅游不一定只出现在工业化到逆工业化的历史进程中,也可以是工业化进程中具有历史积淀、包含工业文化价值的工业旅游资源,以福州马尾区工业旅游为例,提出了工业旅游开发设想[20]。宋章海(2006)研究了我国老工业基地工业旅游发展与国外的差距,提出应该像“西部大开发那样把工业旅游提升到相当的认识高度”,注重工业旅游的社会效应和教育功能的开发[21]。罗萍嘉(2007)等介绍了四川嘉阳煤矿小火车工业旅游及配套建设的煤炭工业博物馆,阐述其对废弃矿区复兴的推动力以及矿区文化的延续[22]。
中国作为一个处于工业化时期的发展中国家,具有丰富的工业遗产和工业景观的经济价值、文化商机底蕴。2001年底国家旅游局首批了包括一汽、海尔、青啤、首钢、宝钢等41处工业旅游点[23]。福建福州2002年推出首条“马尾造船厂船政建筑群工业遗产旅游线路”,引导游客到工厂体验,展示工业历史文化。与此同时,重庆市铁厂开发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工业旅游项目,向游客展示钢铁生产工艺流程,及钢铁生产技术和产品用途知识。
我国工业遗产旅游的资源较为丰富,有着巨大的潜力可供发掘,尤其是在经历了几十年的经验积累以后,在工业遗产旅游产品开发与项目经营方面有了丰硕成果。但是,工业旅游作为新兴旅游形式,在向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渗透时,其自身还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工业企业与旅游企业的责任与权益也不甚明确。 3.3废弃工业建筑改造再利用国外的废弃工业建筑改造再利用始于20世纪50年代,英国伯明翰大学M.里克斯(Michael Rix)于1955年发表名为“产业考古学”的文章,从“考古”的角度呼吁各界保护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的机械和纪念物。20世纪60至70年代,发达国家产业结构转移,传统工业衰败,第三产业兴起,废弃工业建筑的改造再利用逐渐受到关注。第一个国际性的、由建筑师和文物保护专家提出的以建筑遗产保护为主题的条例是1964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在威尼斯通过的《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简称《威尼斯宪章》)。美国1969年制定了《历史性的美国工程记录法案》,1971年成立了美国工业考古协会SIA(Society for Industrial Archaeology)。英国1976年成立了工业考古学协会AIA(Association of Industrial Archaeology),并在铁桥谷博物馆举行了第一届产业纪念物保护国际会议,成立了专门的国际产业遗产保护组织TICCIH(The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for the Conservation of the Industrial Heritage)。澳大利亚1979年颁布了《巴拉宪章》,诠释了改造再利用的概念。荷兰1986年开始搜集1850年至1945年间的产业遗产基础资料。80年代后期,在经济全球化与文化多元化的影响下,废弃工业建筑再利用的类型、规模和手法也日益增加。2002年柏林国际建协第二十一届会议介绍了德国鲁尔工业区再生等工业建筑改造的成功案例,废弃工业建筑的改造与再利用再次引起世界的关注[24]。
国外典型的实践研究有伦敦码头的改造:20世纪80至90年代,伦敦码头的改造不仅促进了伦敦的城市经济发展,也带来了城市的转型契机。此外还有德国鲁尔工业区的废弃建筑群改造、杜伊斯堡科学园、奥地利维也纳煤气储罐改造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日本名古屋丰田纺织公司总部工厂厂区改建的产业技术纪念馆、澳大利亚悉尼电力站改建的动力博物馆等。
我国废弃工业建筑改造再利用是在大拆大建之后的幡然醒悟,具体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发展起来。张辉、钱锋(2000)的研究立足于城市、厂区(社区)两个空间层面,从历史与艺术的视角构建了上海近代优秀产业建筑保护价值分析体系[25];王建国、戎俊强(2001)提出了产业类建筑及历史地段保护性再利用在资源、经济、环境和社会文化方面的意义,通过列举各国保护规划的实践总结出保护性再利用的主要途径,在论及保护和再利用之间关系时建议以城市设计为平台开展历史建筑的保护性再利用,进行选择性的保护,对于不具有保护意义和价值的产业类建筑及地段可以采取开发为主的建设方式[26];王驰(2003)对产业建筑按照时间和空间进行了分类,从微观方面探讨了产业建筑遗存改造性再利用的技术手段,从宏观层面探讨了产业建筑遗存的改造性再利用在城市设计中的应用[27];陈伯超、张艳锋(2004)论述了铁西工业区的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并对改造中经济与文化的互动作了分析,提出了老工业区改造中应将工业建筑的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并重,只有使文化价值得到精心保护,其经济价值才能经久不衰[28]。
一些专家学者对国外案例做了研究:张艳锋(2004)介绍了德国鲁尔杜伊斯堡A.G.Tyssen钢铁厂改造项目,分析了设计背景和设计师比德·拉茨的设计理念,提出我国的老工业基地改造应借鉴国外的经验及教训,提高政府部门对旧工业建筑改造的认识,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推广社会监督及公众参与[29];邓雪娴(2004)介绍了国外成功实例:奥地利维也纳由煤气储罐改建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德国柏林市郊老工业区的功能转换与多层酿酒厂房的改造等[30]。
对于废弃工业建筑改造再利用的方式:陈帆和王驰(2003)认为将产业建筑遗存改造成转型住屋可以满足我国目前住宅大量紧缺的社会现实,列举出由产业建筑遗存改建的转型住屋实证案例:LOFT、复式单身公寓和城市廉租房[31];寇怀云(2005)认为工业建筑空间与展示空间具有空间结构、功能、造型的共同点,列举了洛杉矶一个建筑群改建的临时现代博物馆、老煤矿发电厂锅炉房改建的德国设计中心等成功实例,提出将旧工业建筑改造成为展示空间能更好的发挥废弃工业建筑自身的特点[32];吴木生、安军(2007)做了将机械加工厂改建成高档社区的实践研究,提出应该发掘废弃工业建筑内在的历史、文化、经济等诸多层面价值,激发其在其历史地段及街区的新潜能[33]。
国内的成功实例有以登琨艳为先锋的上海苏州河沿岸仓库群落的保护与再利用;北京798旧工业建筑区改造;无锡中国民族工商业博物馆;北京外研社印刷厂改建设计等。
与国外将废弃工业建筑改造成办公室、文化产业园、博物馆等丰富的模式相比较,我国在这一领域的发展较为薄弱,改造模式单一,缺少相应的保护与改造标准,而且多数废弃工业建筑面临被拆除的命运。 3.4土地更新利用工业废弃地更新利用研究属于城市规划领域,多以老工业区或地段为研究对象,与城市土地更新利用相关。英国在1972至1977年间对传统工业城市伯明翰、利物浦和朗伯斯进行了调查研究,于1977年7月颁布的《内城政策》指出了城市的复兴来自于工业自身的驱动力和地方政策的改变。英国城市更新的典型范例是伯明翰布林德利地区的城市更新,以“混合使用”的设计理念将该地区从一个破败的废弃工业区改造成为拥有商店、餐厅、咖啡厅、办公楼、住宅、文化等设施齐备的热点投资地区[34]。美国在20世纪60至70年代对城市滨水工业区进行了更新改造,开发了面对转型的空置工业区,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的同时也改善了城市环境。1980年美国最早提出了“棕地”的概念,并于九十年代后开始重视棕地的更新利用,项目包括工业园区、商业区、科教园区、住宅区的开发等。由美国人罗莎琳德·格林斯坦和耶西姆·松古-埃耶尔马兹编著的《循环城市——城市土地利用与再利用》一书,就美国的“棕地”或空置土地利用和再利用的理论与实践做了研究[35]。德国鲁尔区的全面整治与更新是工业废弃地更新改造的经典实例,作为鲁尔区最重要货物港的杜伊斯堡,其内港的重建与复兴始于20世纪70年代,在国际建筑博览会埃姆舍公园(Emscher Park)的推动下走向复兴[36]。法国1966年开始对洛林地区实施更新改造,1984年颁布《工业结构改革方案》,通过结构调整实现老工业区的更新发展。对于巴黎塞纳河左岸地区的改造规划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主要针对奥斯特里茨火车站和托尔比亚克火车站之间的工业与铁路废弃用地进行有步骤的整体改造[37]。
于亚滨(2004)从工业结构调整中的空间结构和产业集群角度,分析了哈尔滨老工业区现状空间布局存在的问题,就此提出构建市域四大圈层和九大工业区及产业集群规划[38]。李冬生(2005)就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上海国际性大城市功能调整,研究了上海杨浦老工业区的更新改造对策,提出构建知识创新区,以实现 “工业杨浦”到“知识杨浦”的转轨[39]。沈瑾(2006)研究了唐山南湖采煤沉陷区的空间再利用,提出在资源型城市转型中应重视对“棕地”的再利用,并结合城市绿色空间网络构建实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40]。阳建强(2006)基于城市整体发展和历史文化保护的角度,对老工业基地的更新改造进行功能定位,从城市总体布局和空间形态层面展开对郑州老工业基地的概念性城市设计研究[41]。刘伯英(2008)介绍了我国工业地段的更新改造不同于欧美国家的现状,总结分析城市工业地段更新在区位和规模、用地性质转换、更新驱动方式、工业建筑再利用、工业地段景观方面的更新方法[42]。
对国外案例的介绍与分析有:曹康(2007)分析了棕地的成因及其广阔的环境、社会、经济效应再开发前景,论述棕地再开发策略在美国、英国及欧洲其他国家的实践情况并对其再利用模式和机制进行归纳总结,给出其对我国土地更新再利用的启示[43]。江泓(2009)介绍与分析了苏黎世西区的城市老工业区改造,阐述苏黎世西区的改造与我国的不同之处[44]。
我国的老工业区更新研究仍停留在经济转型、产业结构调整的层面,对老工业区的价值认识不足,多数老工业区仍然面临被推倒重建的厄运;国内缺乏成熟的改造理论与方式,缺乏各领域系统的协作及有效的组织。 4.结语总结归纳国内外工业废弃地再利用的方式方法,将二者比较后发现我国在该领域与欧美等国家存在以下差异与不足:
(1)在对废弃工业建筑进行保护或再利用改造时,没有统一的检测鉴定准则,对工业建筑的现状认识不够全面,导致一些有价值的工业建筑被盲目的当成垃圾铲除,具有工业价值的遗存遭受损失。改造模式单一也是其中问题,缺乏全面发挥工业建筑再利用价值的方式方法。
(2)与国外相比,我国缺乏健全的废弃地再利用法律法规,并且由于长时间的土地政策不明朗等原因,使得一些废弃地的权属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调整,这些原因都使得一些改造项目的实施举步维艰,得不到政策的保护,工业废弃地不能得到及时并且有效的利用。
(3)除法律政策以外,专门的组织和管理机构欠缺也阻碍了工业废弃地的发展,城市更新有时过于强调“城市形象”的表面工作,对于后续管理缺乏重视,闲置土地资源的浪费与生态环境的恶化等问题得不到及时的解决。
(4)我国在工业废弃地生态恢复与景观规划方面具有引导性的实例并不多见,出现类似中山岐江公园的设计改造实例后很容易遭到盲目的跟风效仿,导致改造模式的单一化。
生态恢复并非朝夕之事,改造资金的投入或许不能有立竿见影的回报,但是环境的改善与废弃工业地的改造再利用却是民众受益的事,有待公众参与政策的加强,以及各领域多层面的协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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