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博弈 传统谋略 作战决策
【出 处】 2018年 1期
【收 录】中文学术期刊网
【作 者】 李 浩 吴 帅 王公宝
【单 位】
【摘 要】 摘 要:博弈论又称对策论,是代表西方的谋略方法,研究行为相互影响的人或组织如何根据对手的策略选择最大化收益行动;而中国传统谋略是决策者在对抗活动中判断形势,制造和利用
摘 要:博弈论又称对策论,是代表西方的谋略方法,研究行为相互影响的人或组织如何根据对手的策略选择最大化收益行动;而中国传统谋略是决策者在对抗活动中判断形势,制造和利用己方信息优势,影响对手决策方案的行为设计。博弈与传统谋略的差异即是技术与技巧的差异,二者在未来信息化战争的决策中均不可或缺,而且可以互补。显然,研究二者的融合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关键词:博弈 传统谋略 作战决策
信息作战谋略,是在信息作战中指挥员和指挥控制机构为夺取并保持制信息权,筹划和运用的以巧制胜、以较小的代价争取胜利的计谋与方略。在军队信息作战武器装备处于劣势的条件下,加强对信息作战谋略的研究和运用,有利于弥补信息作战物质条件的不足,缩小与敌军之间的技术差距。就我军而言,未来同敌军在信息领域对抗的结局,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信息作战谋略艺术的水平高低。[1]
博弈论思想古已有之,我国古代的《孙子兵法》就不仅是一部军事著作,而且算是最早的一部博弈论专著。博弈论最初主要研究象棋、桥牌、赌博中的胜负问题,人们对博弈局势的把握只停留在经验上,没有向理论化发展,正式发展成一门学科则是在20世纪初的西方。
一、中国传统谋略之美
“一阴一阳之谓道”,(语出《周易》)阴谋与阳略结合,就产生出“策划”。万事万物都是由阴、阳构成,它们都处在一个矛盾统一体中,阴阳的对立统一并转化是宇宙的总规律。
在“阴谋阳略”中:谋是阴,略是阳;谋是内在的智慧,略是外在的形象,谋是私自的只能在密室中进行的,略是公开的能够号召天下人追随的,“阴谋”假“阳略”以实施,“阳略”因“阴谋”而实现。所以,真正的谋略大师,一定要道德齐备、阴阳调谐、虚实互用、有无一体……否则,则“阴差阳错”,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孙子》曰:“以正合,以奇胜”。谋略有正略和奇谋之“阴阳”之分。奇,即变幻莫测:或使对手狐疑不定,进退维谷;或使对手判断失误,步入歧途。正,即光明正大,大智若愚,韬光养晦,往往以常人所不具备的恢宏和大度来对待自己的敌手。如果说“奇”是以搅乱人心为主要特征的话,“正”则是以征服人心为主要特征。诸葛亮的“空城计”是“奇”,“七擒七纵”则“正”。
谋略的“阴阳”永远处于不断变化、互相转化之中。《孙子•虚实篇》说:“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这说明了太极的变动无居性。“无常势”是说“阳势”和“阴势”的变化,“无常形”是说“阳形”和“阴形”的变化。
今天,我们一直在强调“中国式的智慧”,简言之,即是“道”。就是说,我们思考问题的角度独特,处理问题的方式新颖,解决问题的途径“怪异”。而华夏几千年的文明,也伴随着上千年的战争,最让人们印象深刻的,便是这个“道”,让中国的传统谋略,有了一种太极之美。
二、西方博弈论的优点
什么是博弈论?古语有云,世事如棋。生活中每个人如同棋手,其每一个行为如同在一张看不见的棋盘上布一个子,精明慎重的棋手们相互揣摩、相互牵制,人人争赢,下出诸多精彩纷呈、变化多端的棋局。博弈论是研究棋手们“出棋”招数中理性化、逻辑化的部分,并将其系统化为一门科学。换句话说,就是研究个体如何在错综复杂的相互影响中得出最合理的策略。事实上,博弈论正是衍生于古老的游戏或曰博弈如象棋、扑克等。数学家们将具体的问题抽象化,通过建立自完备的逻辑框架、体系研究其规律及变化。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以最简单的二人对弈为例,稍想一下便知此中大有玄妙:若假设双方都精确地记得自己和对手的每一步棋且都是最“理性”的棋手,甲出子的时候,为了赢棋,得仔细考虑乙的想法,而乙出子时也得考虑甲的想法,所以甲还得想到乙在想他的想法,乙当然也知道甲想到了他在想甲的想法……
而博弈论大师纳什的非合作博弈的均衡即“纳什均衡”的提出,更是将博弈论推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也为博弈论广泛应用于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政治学、军事科学等领域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从兵学文化的传统讲,博弈论倚重于作战的物质基础,即根据后勤保障进行定性,有它的科学性,有值得我们汲取之处。因为我们的兵学文化忽略技术,轻视量化;强调艺术的方面多,强调科学的方面少。我们很需要取彼长,补己短;需要对自己的兵学文化观念进行改造。这也正是科技练兵的重要意义之一。[2]
三、博弈论与传统谋略融合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博弈论与传统谋略融合的必要性
首先,博弈论注重技术,在既定的敌我态势下寻找最佳策略,即在矛盾之内解决矛盾;而传统谋略注重技巧,往往是在矛盾之外寻求解决之道。其次,博弈的结果是一种“均衡”状态,是共赢的思想;而传统谋略旨在分出胜负。再次,博弈中假定敌对双方都具备完全理性,即不会犯错;而传统谋略的运用却以对手的有限理性为依据。第四,人的智力只能完成有限的博弈分析,更多复杂的博弈分析有赖于先进的信息处理技术和决策支持技术;而传统谋略则是指挥员或参谋团智力、智能、智慧的结晶。可见,博弈与传统谋略差异决定了它们在未来信息化战争中可以相互补充。显然,研究二者的融合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1.作战指挥系统发展的需要
博弈论与传统谋略的融合并不是一件新事物。《孙子兵法》早已说明了二者融合的重要性。例如,“庙算”、“军形”就是一种博弈思想,而“兵势”、“奇正”、“虚实”、“九变”则主要是谋略思想。“兵以诈立,以利动,以分合为变者也”,其实就是博弈与谋略融合的一种原始概括。然而,由于过去的战场环境比较简单,作战样式比较单一,完全依靠“人算”便足以对敌我军事博弈进行分析。博弈与同样依靠人的智慧、智能、智力的谋略常常浑然一体,并不需要专门研究它们之间的融合。随着军事科技的不断进步,战争形态与作战样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此时,仅仅依靠人脑进行博弈分析已经不太可能,计算机系统必将代替人脑成为分析敌我博弈的主要工具,采取某项策略也并非某个指挥员个人的决定,而需指挥机构通过决策系统进行。军事博弈与谋略的主体发生了分离,而决策环境又变得日趋复杂,作战指挥系统的发展使二者的融合变得十分必要。
2.战争形态演变的需要
新军事革命揭示的未来信息化战争,与旧的战争形态相比发生的巨大的变化。多维化、精确化、快速化、一体化、非接触将成为它最显明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战争对一国的军事实力、行动的精确性要求更高,战争对交战双方社会经济的破坏程度则会逐渐降低。而博弈论与传统谋略融合正迎合了这些需要。首先,军事博弈对技术的注重,必然引导一国提升军力,消除不对称对抗下的不利态势。其次,把博弈分析与传统谋略融合于作战指挥决策,一方面可以提高谋略的前瞻性、时效性、科学性,另一方面又促成行动策略的隐蔽性、连环性、灵活性。再次,军事博弈寻求共赢的目的融入传统谋略思想,也正好符合未来战争破坏力降低的趋势。
3.克服军事博弈缺陷的需要
不可否认,博弈论的技术性对指导信息化作战有重要的实用价值,但无疑它仍有许多缺点。首先,根据实力对比和敌方行动策略选择我方最佳行动,会正好落入敌方“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圈套;其次,博弈论对敌对双方具备完全理性的假定,决定了其不能单独被运用于战争这一“充满偶然性的领域”,“偶然性会增加各种情况的不确实性,并且扰乱事情的进程” ,一味的崇尚理性而不敢冒险,注定会贻误战机。再次,在战争动态过程中,军事博弈无法像简单博弈论那样进行重复博弈,因为战争是无法复制的,交战双方完全没有必要给自己定型——这样做是十分愚蠢的,“兵无常势、水无常形”,所谓“兵不厌诈”就是这个道理。因此,要克服军事博弈这些缺点,有必要使之与传统谋略实现融合。
4.传统谋略思想发展的需要
信息化战争对传统谋略思想提出了巨大的挑战。首先,高技术武器推进了战争的突然性,“先谋后动”的难度增大。当今世界最先进的武器装备无论在射程上还是精度、速度上都已取得了惊人的进步,这种情况下,战争的突然性大大增加,缩短了防御一方的反映时间。其次,信息化战争是陆、海、空、天、电联合作战,这种作战样式要求各军种行动密切协同,因此就需要一套科学的指挥体系对战争进行全局谋划,而传统谋略在技术上的缺陷使其难以胜任这一使命。再次,信息化条件下,战争进程和节奏加快,给传统军事谋略适时决策增加了困难。在这些挑战面前,传统谋略思想只有与博弈论实现融合,才能丰富和发展我国传统的谋略思想,从而继续在战争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博弈论与传统谋略融合的可行性
1.博弈与传统谋略互为前提
博弈论与传统谋略在军事对抗中的融合运用是互为前提的。例如,在不完全信息军事博弈中,先采取行动的一方做出一些承诺行动(如破釜沉舟),以诱使对手不敢冒然行动;而如果某项谋略实施的代价过高、收效又不明显的话,也不会被采纳。可以清楚地认识到,在军事博弈中,最佳战局的实现离不开谋略的成功运用;同样,如果谋略的运用脱离了对敌我双方实力及策略空间的权衡,谋略也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2.信息技术的发展为二者的融合提供了平台
在信息化战争中,军事博弈与传统谋略的融合需要先进的作战指挥平台。而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这一问题迎刃而解。首先,谋略融入博弈造成博弈分析的复杂化,先进的计算机系统可以容易地解决;其次,信息技术的进步使得信息搜寻、计算、控制、处理等能力大大提高,将更加方便军事博弈分析,谋略的运用也将更加科学、迅速;第三,在充满不确定性的战争中,人机交互系统的建立使得行动策略既具有谋略的隐蔽性、灵活性,又使其增加了准确性、时效性。可以预料,以发达的信息技术为平台,军事博弈与传统谋略的融合不仅可行,而且必将大放异彩。
四、信息化战争决策中博弈论与传统谋略的融合运用
通过以上分析,在信息化战争的决策中博弈论与传统谋略的融合运用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先为不可胜”,兼顾对称与不对称建设
“先为不可胜”指要先具备不可战胜的实力。强大的信息化军事力量是未来信息化战争中与敌展开博弈的物质条件,也是运用谋略取得胜利的前提。因此,为了在未来可能面临的信息化战争中取得胜利,我军必须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这是军事博弈与传统谋略融合运用的第一步。当前,“先胜”要兼顾“对称”建设和“不对称”建设。“不对称”建设针对“不对称”作战,即根据我军实力和敌军对比现状,首先应加速电子战力量的建设,建立强大的电子对抗部队和先进作战信息系统,掌握制信息权,在未来信息化作战中,这种发展模式较之整体提升军队信息化作战实力要快捷和经济。而“对称”建设是指人与武器装备、指挥系统、保障系统对称发展,即不能在重视武器装备信息化的同时,忽略人才建设和激励、也不能在推动指挥系统信息化的同时,忽视后勤保障的信息化,即要坚持军队信息化建设的“和谐发展”。
(二)“攻心为上”,发挥心理战在未来信息化战争中的重要作用
心理战是军事博弈与谋略融合的重要体现之一。把传统谋略思想融入军事博弈,在博弈进行过程中最为显著的一个变化就是交战双方的心智也会成为博弈当中的一个“参与人”。这个“参与人”会根据战场形势的变化、对手的举动而“采取”不同的“行动”,导致真正的参与人的策略空间与信息集发生改变,从而使其难以做出正确的决策;而另一方在此情况下将“诱导”博弈朝着对自己更有利的方向发展。当前,我军应加强和提高心理战能力,强化作战部队的心理战训练,使其能够运用技术加谋略的手段对敌实施心理震慑和攻击。当然也应加强我方的心理防护。
(三)追求“全胜”,军事博弈与传统谋略融合的最高境界
所谓“全胜”,也即“不战而屈人之兵”。战争只是解决政治和经济争端一种手段,不是目的;即便非要运用战争这一手段,也必须考虑到战争这一集团行动的负效应:播种仇恨、破坏经济发展和文、教、科、卫建设。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逐渐加深和东西文化碰撞,这种负效应会越来越突出。如果把连同这些负效应一起考虑战争的成本收益,必然要求交战各方在军事博弈中既要保全自己,又要保全对方。历史上的无数事实告诉我们,物极必反,过分地依仗军事实力和谋略发动战争,必将得到战争的惩罚。正如《兵法》所说:“故善战者之胜也,无智名,无勇功。”,因此,把战争的负效应纳入战争成本,追求“全胜”就成为军事博弈与传统谋略融合运用的最高境界。
参考文献:
[1]牛力.毛泽东军事谋略论.解放军出版社
[2]李炳彦.中国传统谋略与西方对策论.中国国防报.解放军出版社.20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