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总承包企业;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出 处】 2018年 1期
【收 录】中文学术期刊网
【作 者】武 伟 郭兰芳
【单 位】
【摘 要】[ 摘 要 ] 目前,我国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相当突出,严重制约了建筑业的发展壮大。由此引发了很多社会矛盾。作为总承包企业面对复杂的市场形势,怎样规避或分解压力;如
[关键词]总承包企业;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目前,我国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相当突出,严重制约了建筑业的发展壮大。由此引发了很多社会矛盾。矛盾比较突出地反映在春节、中秋节、秋收秋种、夏收夏种四个时期。方式主要是针对政府及相关部门作出出乎理智的行为,例如:围困政府、冲击比较重要的会议和外事活动,拦截道路、攀爬塔吊等。其目的,请求政府出面协调,尽快拿到工资。这样即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同时也影响了企业的形象,政府也会对当事单位进行处理,不少单位就是在农民工工资处理不力上被通报批评、停止某地区的招投标,甚至被降低资质、吊销资质等处分。这样,无论是对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的生存和发展都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为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我认为作为建筑总承包企业在承揽工程前要低调估价自身实力,用不容乐观的态度审视作业环境;施工过程中严密监管,积极考虑农民工工资发放,合理支配每次工程款,在过程控制中有效地分解压力;另外要提高承包商的个人素质,从心头遏止“拖欠”。
第一,低调估价自身实力,用不容乐观的态度审视作业环境
1、综合考虑自身能力,做力所能及的事
(1)、由于建筑市场供求结构不平衡,施工企业过多,导致过度竞争,甚至恶性竞争。有些建筑施工企业为了获得工程项目,往往用压低价格来争取承包权,和业主签定显失公平的工程承包合同。甚至为业主垫资施工,一旦资金注入就会被业主拖住鼻子,被拖欠工程款后敢怒而不敢言,直至精疲力尽,没有能力支付农民工工资。因此,在工程招投标前,要充分认识自己,合理让利,不恶意中标。
(2)、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不少业主为逃避或少交部分规费,合同价款明显低于工程造价,致使施工中进度款支付数额远远小于实际应付进度款。所以,在合同签订时,尽量减少同施工图预算的差距。当不得已而为之的情况下,应从新考虑资金计划。
2、充分调研市场,考察业主的信任度
(1)、开发商 “空手套白狼”。房地产业被认为是最暴利行业之首,房地产开发商受高额利润的吸引,贪婪的囤积土地。利用建筑商的资金将楼盘先动起来,然后进行房屋预售,房屋预售的资金收入又投入其他的土地购置上。这样建筑商从开始就进入了一个圈套,根本就拿不到或很少拿到工程款。
(2)、由于受到某些片面的政绩评价体系影响,有些地方政府部门把经济增长率作为评价政绩的 “硬指标”, 各地纷纷把扩大投资特别是大兴土木作为刺激经济增长的灵丹妙药,于是,各地政府几乎同时都在大搞“建设型经济”,不顾自身财力,争先恐后举债建设甚至赖债建设。
在建设领域的资金链条上,和农民工工资直接相连的是一条:业主——总承包商——分包商 ——施工企业——工头——农民工构成的资金流,业主是这根链条中的第一环,他的工程款是这个资金流的源头。如果业主拖欠工程款,资金链第一环断裂,农民工工资最终失去资金来源。形成无钱可付的尴尬局面。所以不能做的工程一定不做。
3、总承包企业生产安排的一般原则
众所周知,目前的建筑业生产的一般规则是:总承包商(集团公司)——分包商 (集团子公司)——施工企业(包工头)。部分
包工头过分相信建筑业的利润,在即不懂技
术也不懂管理的情况下,仅仅凭借冲动,贪大、贪多,不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到处开花,结果造成手中的工程成为烂尾工程。笔者曾遇一家施工企业,通过替业主垫资至工程主体封顶为条件,承接了6栋6层住宅楼,然后又用同样的方法竞得2栋18层住宅。结果两个工地都因资金不到位(包括自身资金或业主资金的偶然性因素)而停工,农民工工资失去了保证。短短半年内农民工3次上访。给总承包企业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所以总承包企业,在选择施工企业时,一定要坚持择优择实力、宁多一家不冒风险的分包原则,将风险在源头分散。
第二,建立农民工档案,及时掌握各阶段动态
1、农民工档案信息建立的必要性
建立农民工档案,是解决有关农民工各种问题的基础,是安排工作及民工工资的依据。目前农民工已经发展到了“第二代”。务工者的整体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年轻的农民工更懂得如何采用正常渠道,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比如关于工伤赔偿、追讨工资等。企业内部对自己所属农民工登记造册,便于更好的管理、培训。目前,在上访事件中,上访的组织者,为了扩大影响对政府造成更大的压力,往往雇用闲杂人员参与其中(笔者曾经调查过一次上访,正常施工人数只有20几人,可是上访的却高达百余人),分不清谁是自己的民工。农民工档案的建立,企业能更清楚的掌握为谁负责,对谁负责。
2、农民工档案信息的内容
作为建筑总承包企业,要掌握每个农民工的详细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身体状况、工种、特长、户口所在地、通信地址、有效联系方式、近期照片、身份证、所属班组、班组负责人、工资标准,并且动态统计每个月的出勤情况、加班情况、期间工资领取情况、受奖励和处罚情况。掌握了这些情况,是保证农民工工资的第一手资料,也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由于劳资关系不清楚而引起的罢工、群体性上访事件。
3、农民工档案信息的管理
农民工档案可分为动态和静态两个方面。静态方面是比较好管理的。但是,静态部分内容掌握要突出两个字“全”、“早”。所谓的“全”就是信息完整,“早”就是农民工进入工地第一步就是信息内容的完善。动态部分的管理,相比较复杂,它包括每个月的出勤情况、每个月的工资领取情况、有效的奖励或处罚情况,经常与工人沟通验证信息的准确率。然后汇总,计算本月发生的人工费用,报总承包单位的财务部门,以便于农民工工资的落实。
第三,积极考虑农民工工资发放,从心头遏止“拖欠” 提高承包商的个人素质,从心头遏止“拖欠” 总承包企业要经常组织分包商和包工头进行学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认清形势,提高个人修养。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无论工人、农民都是国家的主人,劳动者的政治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是受国家保护的,因而不论是私营企业,还是外资企业,都不能肆无忌惮地压榨工人。“党中央、 国务院高度重视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提出要切实维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对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部署。建设部还与国家发改委等14个部门及最高人民法院一起建立了部际工作协调制度。” 同时,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在2008年再次被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 温家宝总理在报告中强调 “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所以,要识大体,顾大局,从心头遏止“拖欠”。 实行过程控制,在过程中分解资金压力 对每一个企业来说,最大的问题就是资金问题。相比其他费用支出,工资所占的比例仍然是比较小的一部分。如果不能及时支付,挪为他用,积累一定数额后,也是很难解决的一个棘手问题,因此,总承包企业应该在整个生产过程中,指导分包企业统筹安排资金,尽最大力量按月支付民工工资,确有难度,要积极和工人沟通,争取工人谅解,一旦机会允许,立即付清所欠民工工资,将压力分散化解在全过程中。这样即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也不至于激化矛盾。
3、 总承包企业的责任
(1)、总承包企业应该清醒的认识到“谁总承包,谁负总责”的原则。当在签署分包合同中,明确按月支付工资条款,并加强对分包单位工资发放的监督,严禁将民工工资直接发放给“包工头”。
(2)、工程竣工后,在工地驻地进行工资支付结清公示,派专人负责,发现漏洞,及时消缺。
(3)、给所属分包企业及包工头建立信用档案,对有拖欠、克扣工资行为的,给予不良行为记录,限制其在本企业的市场进入并经济处罚。
(4)、企业内部完善紧急事件应急机制和应急资金,掌握工人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发现一起,解决一起。分包单位不能解决的,总包单位解决。事情过后再处理相关事宜,确保不发生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第四,上访问题的处理
民工在拿不到工资时往往过激维权,习惯聚众到政府部门讨“说法”,打标语、喊口号等,试图制造突发事件,通过“闹事”产生轰动效应,给政府施加压力解决问题。虽然民工上访通过非正常途径,或采取非法手段,但是问题出现前绝对不会没有一点征兆。因此作为总承包企业也就有完全有可能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1、要事前化解一些容易产生矛盾的问题,防患于未然,未雨绸缪。高度重视,将企业荣誉和个人的声誉放在首位,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妥善解决与农民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矛盾和问题,平时就要依照法律和政策,处理好这些问题,避免将矛盾的激化
2、一旦要发生上访事件,在第一时间直接与工人面对面,不躲避,坦诚相待,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步骤和方法,不让矛盾激化。
3、事态平息之后,总承包企业要迅速地总结教训,认真调查分析产生的原因,完善应急预案,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结束语:
解决欠薪问题,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甚至在于各级政府的姿态。政府不仅要加大对包工头恶意欠薪问题的惩治力度,依法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更要认真清理自身问题,避免一些不顾实际财力上项目,硬着头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行为。如果不从债务的根子上下手,光在包工头身上打板子,解决欠薪问题只能是隔靴搔痒,治标不治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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