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海上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
1、加强行政执法培训课程需求分析
设计行政处罚培训课程体系应该首先从行政培训需求出发。执法培训的需求分析是科学设计培训课程的前提。培训需求分析是否科学,直接决定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考核标准设计是否科学,因此培训需求在整个培训体系中是至关重要的关键环节之一。例如,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则应使执法人员掌握《宪法》、《民法》、《国家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知识。同时也要对知识结构、不足之处、改进重点进行分析,要了解受训人员的知识技能现状和学习动机,以此确定培训需求,“缺什么,补什么”,增强培训针对性。
2、创新多元化培训方式
行政执法培训受训主体都是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成人。在传统培训模式的基础上,可以大胆创新培训方式,积极采取现代培训方法和手段。可以在以下培训方式上进行尝试。
交叉式培训。指由此部门培训彼部门。这种方式有利于促进部门间的合作及知识经验的推广。此外,邀请司法部门人员对执法人员培训也是交叉培训的一种有效做法。
案例式培训。指将实际工作中的真实事例加以典型化处理,然后组织学员独立研究思考并展开讨论,发现案例中隐藏的本质、规律与启发性内容,或者要求找出对策,从而提高学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时候也可要求学员将自己工作中的实例编写为案例,这也能充分培养学员的概括归纳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电化教学。这种方式对师资要求及成本都比较低,例如加拿大的校园直通车是比较典型的电化教学培训方式,我们可以借鉴这一做法,借助互联网、多媒体等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培训。
3、建立健全培训法律法规
完善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是顺利开展培训并促进其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顾问盎柯·菲贝尔曾经说过“培训机构的有效运作,其背后必须有一种政治权力支持。因为这种机构要成功,需要有影响力。”所谓的政治权力支持就是各种法律法规的保障。行政执法培训法律法规应该从宏观、微观两方面入手,至少应该涵盖如下关键要素,首先要明确培训人员在培训中的权利和义务,对权利享有法律要给予保障,同时对义务履行要进行监督,要将培训作为一项福利来经营。其次要明确培训机构和师资队伍建设,确保有合适的组织和合适的人员从事培训工作。三是要通过立法保障培训经费来源、规范经费日常管理,避免经费不足与经费挪用等现象。四是要完善培训的评估考核机制,并辅以相应的跟进奖惩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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