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体系未建立是造成当前银行机构不敢将资金贷给民营中小企业的重要原因之一。从银行角度来看,大量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低,报表账册不全,缺乏足够的经外部财务审计部门认可的财务报表,提供的财务信息也不准确,经常出现项目审报的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匡算不清的情况。面对这些信息不透明的新客户,由于缺乏独立、权威的资信评估机构以及历史信息可用,使得银行很难对民营中小企业的信用情况加以准确把握。所以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原则下,对信用较好的大企业发放贷款当然是金融机构的首先选择,而对于民营中小企业能不贷则不贷、能少贷的则尽量少贷。尤其是国有银行既不愿意也没有必要因为给民营企业发放贷款而承担额外的风险。国有银行宁愿把钱放在中央银行的超额准备金账户上,也不愿意把钱贷给有效率的民营中小企业,因为钱闲置在账上是体制原因,风险损失由国家承担,而把钱贷出去,万一还不了,风险损失及其相关责任则由自己兜着。[5]只有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才能够使银行在向民营中小企业贷款时,较好的评估放贷风险,消除银行向民营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不安全感。
(二)大力支持民营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发展
民营中小企业信用薄弱,实践证明完全依靠国有银行不能有效的解决他们的资金需求。在我国金融资本市场体系尚不健全和民间金融力量不足以支撑民营企业发展的情况下,国有银行几乎成为企业资金的唯一供应者,它们的垄断性决定了它们在与企业的双向选择博弈中拥有更大的主导权,而在国有与民营作为贷款对象的行为选择中,他们坚持重“国”轻“民”的原则 (原因在于国有金融内生于国有经济,因此既有的国有金融制度安排具有内在的排斥民营企业融资的特性 ),最终导致民营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主体缺位,民营企业贷款无门,无法实现筹资。[6]在美国,大银行主要是为大企业服务,面向中小企业的是专门从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中小银行、信用社、信贷协会、社区投资公司、街道投资所等。美国主要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独立的中小银行有13980家,而我国类似的小银行仅为90家。我国中小金融机构占全部金融机构的比重为45%,而美国这一比重高达75%。[7]因此,支持民营中小银行的发展,不仅可以吸收本地民营资本的加入,而且是解决民营中小企业贷款难的一个重要途径。
(三)努力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普遍推行了抵押担保制度,而大部分中小企业难以提供符合抵押条件的抵押物,所以导致一些成长性较好的中小型企业无法获得贷款。信用保证制度不仅可以使那些按正常渠道无法获得贷款的小企业得到资金上的支持,同时有效降低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向民营中小企业贷款的可能风险。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还存在着明显的结构性缺陷和经营管理机制缺陷,对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改善尚未达到预期的效应。2002年末,我国担保机构可运用的担保资金总额为242亿元,全年累计担保金额598.2亿元。也就是说,1元钱的担保资金只撬动了2.5元的贷款。而国际上担保资金的放大倍数一般在10倍左右,可见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运作效率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很大。因此,政府要运用适当的政策扶持,创造条件重点扶持一批经营业绩突出、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担保机构,加快组建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同时抓紧制定担保机构风险控制和信用担保资金补偿、奖励机制和政策等。
(四)积极研究和推行民营中小企业贷款保险制度
防范银行对民营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可探讨引进民营中小企业贷款保险制度。民营中小企业贷款保险不同于担保,而是引入商业保险公司开辟中小企业贷款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保险公司的导入,加大了对贷款企业道德风险和经营风险的监督,按照受益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称的原则,保险公司在收取借贷双方的保险费用后,承担的是还本付息责任,保险公司就不得不参与贷款项目论证和贷款使用监督,以保障贷款的效率,而免于代为还本付息。同时,保险公司在贷款过程中也在参与银行的贷款决策,防止银行决策“失误”而转嫁风险,同样控制着银行的道德风脸和决策风险。[8]因此,中小企业贷款保险制度不仅为银行保障贷款安全增加了一道防线,而且有利于缓解民营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上的压力。
参考文献:
[1][7]冯蓉蓉.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策[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3,(1).
[2]王凤荣.中小企业金融“脱媒”与金融制度创新[J].证券市场导报.2004,(3).
[3]刘菊芹.谈西部民营企业融资的制度创新[J].商业时代.2004,(4).
[4][6]侯光文,刘建新,陈雪阳.民营企业融资力差异性分析与融资制度创新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05,(2).
[5]王西亚,梁爱文.制度过剩与制度短缺并存下的民营中小企业融资制度创新[J].金融经济(理论版).2007,(1).
[8]庄庆.建立中小企业贷款保险制度的可行性分析[J].上海金融.20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