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完善激励机制,加大惩处力度。惩治和预防腐败,必须两手抓、两手硬。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激励机制,实行责、权、利相统一。如: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监督工作责任制,把好信访举报关,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建立健全监督有功集体及个人奖励制度,规定每年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巨大(百万元以上)的,可按单位的级别、奖励档次,给予纪检组织及个人相应比例的奖励等。另一方面,惩治一定要硬,不管是什么人,无论职务多高,只要违纪违法,就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特别是在腐败“多发、高发”的现阶段,必须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要严格区分违法乱纪与作风问题,加大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执行力度和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及赃款赃物追缴力度,提高腐败成本,让腐败分子政治上声名扫地,经济上占不到便宜,精神上后悔莫及;要加大对携赃款外逃公职人员的追逃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截断腐败资金外逃的渠道,堵住贪官外逃的途径,加强与国际社会合作,严厉打击外逃贪官;要加大对存在的腐败苗头性问题的揭露力度,尤其是针对诸如个别腐败官员“畏罪自杀”的问题干部,一查到底,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涉案人员,给公众一个交待,真正形成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
(六)培养队伍素质,提高监督能力。发挥纪检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监督有效性,关键在于提高纪检干部的素质。政治上,使纪检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始终胸怀工作的大局,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善于从政治上判断是非,观察问题。业务上,认真学习党纪条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注意借鉴国际反腐败的有益经验,进一步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特点和规律,提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能力;认真学习法律、经济、金融、科技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努力改善知识结构,提高处理疑难案件和复杂问题的能力。手段上,善于随着形势的变化,掌握丰富的科学技术知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善于在工作中发现易于发生腐败的部位和环节,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善于从对现实的分析中预测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超前研究对策,提出有效的防范办法;善于从查办的大案要案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中挖掘教育内容,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和警示;善于进行战略思维,努力探索客观规律,保证纪检监督工作始终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能力上,不断加强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反腐倡廉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的新特点、新规律及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提出有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措施,注意总结本地经验和借鉴外地经验,将实践证明有效的措施上升为理性认识,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长效机制。尤其是在调查事件过程中,要细致耐心,既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也不靠简单推理下定论,分清主次、轻重缓急,把握工作要害。作风上,要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反对弄虚作假、言行不一;要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要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反对好人主义、阿谀奉承;要坚持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反对以权谋私、敷衍塞责;要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奢侈挥霍。行动上,要充分认识在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中担负的责任,不断提高宣传教育能力、预测判断能力、执纪办案能力、统筹协调能力、自觉接受监督能力、抵御腐蚀能力。为此,要建立健全科学的纪检干部用人机制,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达不到一定资格标准的不得当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录用纪检干部“凡进必考”,注意选调党性强、综合素质好的人才,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对班子配备严格考察,严格把关,防止“带病”进入纪检领导班子。要建立健全纪检业务培训制度,重点突出本职岗位、执法检查培训、现场监督,切实帮助纪检监察干部准确把握住各种监督工作的方法、要领及重点难点,避免监督工作流于形式。要强化内部约束,实行错案追究制,对内部出现的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绳之以纪。要充分保障工作经费,从根本上截断办案受利益驱动的根源,加快纪检监察机关装备现代化建设,大力改善交通、通讯、网络、办公等方面条件,提升执纪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