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大学生党员中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种具体活动的设计不能由学校或学院等上级党组织凭空设想,也不能包办代替,更不能命令式的直接指挥;采取的形式也不要总是老一套——开展读书会,举办知识竞赛等。当代大学生思想紧跟时代,创新思维活跃,独立和自主意识很强,所以必须要突出大学生党员的主体地位,尊重大学生党员的主体权利,依靠大学生党员的主观能动性,调动大学生党员的活动积极性。让他们在学校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下围绕载体和目标,广开思路,结合各种主题和当前热点,大胆创新支部的活动形式,内容尽可以丰富多彩,形式尽可以活泼。这既是在大学生党员中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成功的保证,也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体现。
(三)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要积极为大学生党员提供各种锻炼平台,紧密结合大学生党员
的继续教育工作。学校和学院要积极为学生党支部和大学生党员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提供和设计各种实践的机会和平台,既可以是和专业相结合的实践机会——如某医学院学生党支部结合专业特长开展党员出诊服务、党员服务官兵等各种服务活动,内容新颖,形式活泼,收效不错;[3]也可以是发挥党员先锋作用的各种校内岗位,如让高年级学生党员担任低年级班级的班主任、党员联系班级,支持班委和团支部开展工作等。这些平台的开辟也要跟大学生党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结合在一起,使得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真正让大学生党员从中受到教育。
结语:总的来说,在大学生党员中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应当尊重大学生党员的主体地位,实事求是、贴近时代、创新方式、找准平台,使学习实践活动真正成为大学生党员增强党性、快乐参与的长效活动。
参考文献:
[1] 蒋冀骋,王绍平.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高校学生党支部建设[J].学理论,2009,(5)
[2]见2007年10月21日党的十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三十一条
[3]参见第一届浙江省高校辅导员工作创新论坛——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党团组织建设分论坛之优秀论文选编中《关于创新支部建设的探索和思考》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