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有的政治体制决定,党内民主的扩大对人民代表大会的议事、立法、选举,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对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对各级人民团体参与国家管理等,都可直接发生传递和影响的作用,也就是说,在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之间,党内民主的示范可以起到中介和桥梁的作用。特别重要的是,党内民主的扩大,可以深刻影响和带动民众的政治参,促进公民社会的形成。
人民民主的发展需要有一个相应成熟的公民社会为条件。因为没有全体公民的自觉参与,不会形成真正的民主社会。民主作为一种公共生活方式,不仅应在政治和制度层面建立起来,也应在民间层面建立起来。只有当民主内化为民众的思想意识并成为其生活习惯时,民主才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然而,中国几千年来的封建社会始终是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社会结构只是一种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建立起来的组织结构,从未有过议会民主的形式,公民没有政治参与权与决策权,所以,未形成公民社会及相应的民主习惯和传统,直到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民民主地位的确立和政治参的扩大,公民社会的培育才具备了一定的现实条件,但中国公民社会的成熟还需要走很长的路。应该说,发挥党内民主的示范作用,是培育公民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
党内民主的扩大,最主要的就是依靠党员群众民主权利的扩大和实现。在党的历史上,党的建设中一直体现出一种“组织本位”、“领导本位”的状态,这种偏向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党员的民主权利,封闭了党内的民主渠道。十七大有针对性地提出“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10]十七届四中全会又提出了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等一系列具体措施。这是党内民主建设上的一个重大突破。如果这些措施能够落到实处,党员真正变成了党内民主生活的主体,那就会通过七千万人民主权利的实现,营造出一个可观的和影响巨大的民主氛围。如果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的要求,做到“在扩大党员参与面、提高实效性上下功夫”[11]通过党务公开、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党报党刊和党建网站、党内事务听证咨询、民主选举等渠道,将会使广大党员学会民主方法、树立起民主意识、养成民主习惯,这既可以培养起一支打造民主社会的先锋,又可以通过他们的示范作用,影响其家庭、社会、以及各阶层民众。这对公民社会的形成无疑将产生直接的推动作用。这样,通过党内民主示范这个中介和桥梁,完全可以使中国逐步走向成熟的民主社会。所以,在发展人民民主的途径上,我们首先在党内民主上下功夫,注重党内民主经验的总结和推广是正确的选择。
三、推动机制: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各种形式的互动
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不仅需要党内民主的示范作用,同时还需要人民民主对党内民主的反作用。这两个方面互动才能更有效地全面推进中国民主化进程。
由党内民主推进人民民主的机制是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互动。党内民主与党外民主的相衔接表现在,党与民主党派;党与人大;党与政府、党与各种人民团体等方面的关系上。从这些关系看,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和同一性、两者实施的目的、路径都带有一致性。在现有体制下,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都是在党委支持领导下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的;党是通过对国家政权组织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的,因此,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各种形式都可以形成互动关系,通过这些互动关系可以有效地促进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
首先,党与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责本身就是一种互动,这个过程是推进人民民主的一个直接的和有效的途径。民主党派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参政、议政,所以,党内民主制度和民主形式的实施(如,重大决策的报告制度,等)可以直接传输到民主党派。同时,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又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党与民主党派的协商,不仅内容包括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而且民主形式是多样的,有: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协商会,政协党组受党委委托召开的座谈会,秘书长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政协各组成单位和各界代表人士参加的内部协商会议。这样,民主党及通过他们联系的各界群众的建议、意见;民主党派实施民主权利的各种形式,经验,又可以对党内民主施加影响,产生反作用。这样,在党内民主发展扩大的同时,可以造成促进人民民主的一种双重效应。
其次,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体现的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人民主权的有机统一。所以,实现党内民主与人大的互动尤为重要。一方面,由于党的领导的作用,党内民主的发展理论、速度、机制、习惯等可以直接传递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另一方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人大可以通过立法影响党执政方式,确保执政党做到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民主执政,进而影响党内民主的发展速度和途径。这种互动关系是实现人民民主的最有利最切实可行的途径。
再次,通过党内民主与基层群众自治相互动,可达到更广泛地扩大人民民主权利的作用。一方面,基层民主的兴起的首要条件是党内民主走向成熟,否则,基层民主就不能得到正常发展。随着党内民主措施的落实和党内民主的扩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成为了“权力源“,拥有了选举、监督、撤换公共权力执掌者的权力,基层自治也就会顺利走上民主的轨道。另一方面,中国是有十三亿人口的大国,人民民主主要依赖于基层民主的兴起,促进基层民主发展的最好途径是基层自治。十七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一直强调基层自治在民主建设中的作用,提出要求以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作为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作为基层自治的核心。十七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群众自治应当深入到所有的社区、社会组织或者是社会团体,凡是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人民群众都应当获得充分的机会来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表达自己的合理的利益诉求,并参与各项民主决策。这样,如果基层自治得以正常发展,基层群众在民主权利运用过程中产生的积极性、创造力又将成为党内民主的最广泛、最强大的推动力。
综上所述,首先在党内民主上下功夫,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全面实现,对于中国这个后发的现代化国家来说,是一条有效的出路,它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现代化的特殊发展规律,必将有效地推进中国民主化进程。 [1] 转引自徐觉哉:《世界聚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外理论动态》2008年第10期,第4页。 [2] 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心局面》《人民日报》2002年11月18日,第一版。 [3] 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光明日报2009年9月28日。 [4] 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人民出版社2007年10月出版,第51页。 [5]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人民出版社2007年10月出版,第52页。 [6] 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人民出版社2007年10月出版,第52页。 [7] 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人民出版社2007年10月出版,第52页。 [8] 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光明日报2009年9月28日。 [9] 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心局面》《人民日报》2002年11月18日,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