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微商营销的发展演变,其微商营销中人际关系也呈现出新的特点。
3.微商营销中人际关系的特点
通过对微商发展阶段的分析发现微商营销中的人际关系呈现出交往目的功利化、交往功能异化和交往对象泛化的特点。 交往目的功利化 司马迁《史记》中讲:“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它表明普
天之下人们所进行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各自的利益。显然,人际关系中的交往活动也包含利益的交换。显然作为关系营销的微商就是在人际交往基础上的盈利活动。
一方面,人性的弱点带有功利性。自古人性就有先得惠而后受之的弱点,即人性趋利避害的弱点。并且这种人性的弱点是伴随着人类实践活动的发展而产生的。人类最初的实践活动就是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团结起来,对付凶猛的野兽,同时获取物质资料来满足自己的需要。正如墨子在《天志》(上)所言“我为天之所欲,天亦为我所欲。然则我何欲何恶?我欲福禄而恶祸祟。”不难看出,墨子指出了人性的趋利性。发展至今的微商营销活动,作为社会实践活动在互联网+时代的新拓展,其营销活动具有功利性,是一切营销活动的本质,是一种正常的人际关系。
另一方面,微商发展过程无不带有功利性。微商发展初期,借助家人、朋友这种以感情为基础的“强关系”,实现利益的交换;它的本质不是产品交换,而是一种感情的交换。其感情营销的背后却是交往目的的功利化。微商发展的“弱关系”阶段,营销的基础是信息。双方交往的基础是提供信息资源的价值,而信息本身就具有成本,就具有价值,只是这个价值具有相对性,针对不同的人群而言罢了。但信息价值的背后就是利益。微商发展的“中关系”阶段,微商营销的基础是感情和信息。在感情的基础上,提供给对方优质的信息,就可以实现双方利益的交换。由此可见,整个微商营销的发展过程,利益一直贯穿始终。那么,微商营销中人际关系功利化也就显而易见了。 交往功能异化 早在1959 年,Heider,F.在其《The psychology of interpersonal relations》中给人际关系下了定义:“一些人当中交换彼此的思想(thought)、期望(expectations)、感知(perceptions)和反应(reactions)。”[5] 可见,人际关系是处于“现实生活中的人”的人际关系,是双向的互动,是基于了解、认识基础上的社交活动,是物质生产资料和精神生产资料的生产过程。它不仅能满足人们对物质资料的需要,还能满足人们对精神资料的需要。然而,互联网+时代,这种关系发生了变化。主要表现在社交网络上的“被动消费”(passive consumption)会降低人的连接感和幸福感。
2016年卡内基梅隆大学的Moira Burke对1200名Facebook使用者进行了纵向研究,Moira Burke在实验中发现,在社交网络上的“被动消费”(passive consumption)会降低人的连接感和幸福感。被动消费”指的是非有目的地,而是不经意地接收信息。这种网络社交最典型的就是微商营销,“它剥夺了人在消费过程中的自主性,人在消费中被异化,社会生活因此显得呆板无情。”[6]因为人在消费过程中丧失了主动权。更重要的是,各种微商营销宣传产品数量之繁多,种类之繁杂,价格之低廉,不买会吃亏,不用会后悔,错过会遗憾等等不断刺激人们的消费观,不免让人们心理产生躁动,产生消费行为。这种没必要的消费,这种“不买就后悔”的消费观正一步步的蚕食着中国俭以养德的优秀传统文化;与此对应的这种营销方式正一步步忽略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生动的语言和丰富表情所能传达的心理感受是网络无法代替的这一客观事实,直接降低了现实中人和人之间的连接感和交往的幸福感。这就是微商营销中人际交往功能的异化。
3.交往对象泛化
在传统历史上,人们基于地缘结构、亲缘关系而形成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交
往范围狭窄,交往对象有限,几乎仅限亲人、熟人之间的互动,陌生人之间几乎没有交集。互联网+时代的到来,颠覆了这一传统。
互联网时代,让世界变成了地球村。大家是陌生人,但准确的地理定位、匹配的兴趣爱好、趋同的利益表达以及相近的价值观等让大家聚在同一个“圈子”,彼此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熟悉的是,交往彼此就同一个话题可以时常沟通和交流;陌生的是,交往彼此在现实生活中互不认识,互不了解。但只要对方提供的信息对你有价值,对方营销的产品能满足你的需要,对方能履行诺言,交易即可达成。在这一过程中,彼此没有固定的交往对象,没有稳定的感情基础,也没有了解对方的必要,更无关对方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信仰等。这样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职业、不同信仰的交往对象,就使得微商营销中人际关系呈现出交往对象泛化的特点。
4.微商营销中人际关系的发展方向
4.1契约化。Lan R.麦克尼尔认为契约“不过是有关规划将来交换的过程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Contract”means relations among people who have changged,are exchanging.or expect to be exchanging in the future. [7]罗尔斯试图从自由而平等的人们之间所形成的契约来导出和证立自己的公正原则;法国思想家卢梭,在《社会的契约论》对契约的认识,都表明契约是一种调节双方责任和义务,实现双方自由、平等、公正的规范。
微商的发展需要契约精神。微商发展的初期是借助“强关系”来实现交换的,这种“强关系”产生控制欲。这种关系会造成家人或者朋友间的交往界限感模糊不清,产生控制欲,会在潜意识里要求对方做一些符合自己心愿的事情,这就为“人际关系厚黑学”在微商营销中的应用奠定了基础。他表现在微商“戒慎乎其所不厚,恐惧乎其所不黑,莫险乎薄,莫危乎白,是以君子必厚黑也。故君子喜怒哀乐皆不发谓之厚,发而无顾忌,谓之黑。厚也者,天下之大本也;黑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厚黑,天地畏焉,鬼神惧焉。”[8]微商营销这种“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的营销方式,漠视对象的情绪和感受,忽视对方的主动选择权,侵犯了对方的人格尊严,甚至触犯了对方的精神底线,这就必然损害对方的利益,破坏人际关系的良性发展。可见没有契约是行不通的。
作为微商营销,不仅需要契约精神的保障,还需要实现交往对象的个性化。4.2个性化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未来人类社会发展的趋势。要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关键要在实现社会资源极大丰富的基础上,关注每一个人的需要,尊重每一个人的选择,促进每一个人的个性化发展。
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共性和个性是一切事物固有的本性,每一事物既有共性又有个性。共性决定事物的基本性质;个性揭示事物之间的差异性。一方面,微商营销对人性的了解:体现在其人看到他人炫耀成功时的嫉妒;体现在其先得惠而后受之的本性;体现其在乎己在他人心中的名声等。对人性了解越透彻,越能促进彼此的交往,越能保证双方自由、平等和公正的地位。另一方面,微商营销对象个性的把握。要思考对方的互动,尊重对方的人格,提供给对方更加优质的信息资源去满足对方的个性心理需求。“就必须用心倾听对方的声音,及时解决对方的问题,真诚地与对方对话,与对方建立可以持续一辈子的友谊与信任。”[9]只有了解共性,把握个性,才能了解对方,才能建立感情基础,才能实现人际交往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