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摘要:本文首先介绍废弃电子产品和逆向物流的定义及对其研究的意义,通过介绍国内外对废弃电子产品的立法现状,从而引入国内外学者废弃电子产品逆向物流的运营模式、网络设计规划、库存和生产管理及价值链等方面的理论观点。基于对废弃电子产品逆向物流的研究所进行的综述,从而总结出其研究的成果和有待完善之处。
关键词:废弃电子产品,逆向物流,现状研究
The Research Review of Electronic Waste Reverse LogisticsAbstract: This paper first introduces the definition of reverse logistics and its research significance. Both domestic and overseas status quo of electronic waste legislations are then studied to present Chinese and foreign scholars’ theoretical viewpoints on operation mode, network design and planning, inventory and production management, value chain and so on. At last, based on the research review of electronic waste reverse logistics, research findings and awaiting improvements are concluded.
Keywords: Electronic Waste, Reverse Logistics, Status Quo
1 废弃电子产品逆向物流概念
1.1废弃电子产品范畴
废弃电子产品是指已经失去使用价值或因使用价值不能满足要求而被丢弃的电子产品,以及其元(器)件、零(部)件和耗材,包括:(1)消费者(用户)废弃的电子产品;(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其元(器)件、零(部)件;(3)维修、维护过程中废弃的元(器)件、零(部)件和耗材;(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视为电子废弃物的。
[1]1.2逆向物流定义
逆向物流的概念是由Lambert和Stock于1981年最早提出的,当时他们只是把逆向物流简单的定义为:与极大部分的货物流动方向是相反的一种物流方式。在1992年提交给美国物流管理协会的报告中他正式提出“逆向物流”这一概念,他认为“逆向物流为一种包含了产品退回、物料替代、物品再利用、废弃物处理、维修和再制造等六种物流活动。” 90年代初,物流管理协会(The council of logistics Management)
[2]发布了对于逆向物流的第一个正式定义:“逆向物流是指在循环利用、废弃物处置和危险物质管理方面的物流作用。” Pohlen和Farris(1992)从市场营销的角度对逆向物流作了定义。Rogers & Tibben一Lembke(1995)
[3],在逆向物流定义中包含了与物流相关的目标和过程。
根据各个学者对逆向物流的不同观点,其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逆向物流的目的是为了重新获得废弃产品或缺陷产品的使用价值,或者对最终废弃物进行正确处置;(2)逆向物流的对象是产品、产品运输包装容器及材料和相关信息,从它们的最终目的地沿供应链渠道“逆向”流动到各节点的过程;(3)逆向物流的活动包括对上述流动对象的回收、重用、检验、翻新、再制造和报废处理等过程;(4)尽管逆向物流是指物品的实体流动,但同正向物流一样,逆向物流中也伴随了资金流、信息流以及物流的流动。
美国的Rogers和Tibben-Lembke于1999年出版了第一部逆向物流专著《reverse logistics trends and practices》,对逆向物流的理论和实践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分析,这对于吸引更多的人们来关注这一物流新领域无疑有着巨大的帮助。目前,对于废弃电子产品逆向物流的研究内容主要有:国内外对于废弃电子产品的相关立法、废弃电子产品逆向物流的运营模式、网络设计规划、库存和生产管理以及价值链等。
2 国内外关于废弃电子产品立法状况
近年来,废弃电子产品不良处置对环境的严重危害及其中所包含的大量可回收资源的状况逐步引起了世界各国公众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欧盟《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欧盟第2002/96/EC号指令,简称WEEE)及《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欧盟第2002/95/EC号指令,简称ROHs)自2003年2月13日起成为欧盟范围内的正式法律。而日本早在1998年就已经颁布了《家电再利用法》。此外美国、荷兰、奥地利、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也纷纷采取类似措施来促进废旧电子产品的处理(如表1所示)
[4]。
表1 国外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的回收治理政策

资料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这方面的工作我国开展的相对滞后,但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三者间矛盾也很快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信息产业部于2004年便开始着手制订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电子信息产品的分类、造成污染的主要行为、产品安全使用期限等概念进行了定义,并明确了各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在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职责。为了从源头控制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的废弃量,控制其回收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国家环保总局、科技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废弃家用电器与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自2006年8月14日起实施。此外,2008年8月20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并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3 废弃电子产品逆向物流的运营模式研究状况
电子产品逆向物流具有自身的特点,如社会性、复杂性和经济回报的缓慢性等,并且其运营涉及企业、消费者与政府等各方面利益。如果照搬传统的运营模式则会产生很多问题,如运营模式中的电子产品生产企业缺位、回收企业短期行为及高成本性等,因此国内外很多专家学者针对废弃电子产品逆向物流的特点对其运营模式进行研究。
吕庆华,杨永超
[5]针对传统逆向物流运营模式存在的问题和弊端,提出了电子产品逆向物流运营新模式和支撑体系。分别分析了电子产品逆向物流的企业自营模式、电子产品逆向物流的联合经营模式和电子产品逆向物流的外包模式等三种运营模式的优缺点和适用范围,并介绍了应用新模式所需要的政策支撑。
孙绍林
[6]针对电子产品的消费量逐年增加,报废的电子产品相应地也猛增的问题,对企业自建逆向物流、企业联合经营逆向物流和外包经营逆向物流三种运营模式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周峰,彭小东
[7]针对电子产业中的逆向物流问题,结合该行业特点,研究了逆向物流再循环的基本流程及电子产品行业中广泛使用的建立独立逆向物流系统的运作模式、合作建立联合逆向物流系统的运作模式和第三方建立逆向物流系统的运作模式三种逆向物流运作模式进行整体分析比较。
徐剑
[8]通过介绍国际上广泛使用的三种逆向物流模式:逆向物流的自营方式、逆向物流的联合经营方式和逆向物流的外包方式,分析比较了三者各自的优势和适用企业并阐述了企业选择逆向物流模式需要考虑的几个主要因素,提出了选择逆向物流模式时的一个决策方式。
许民利
[9]在深入分析我国废旧家电产品逆向物流的特点后,提出了一个第三方专业逆向物流机构参与的系统模型。
魏洁,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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