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毒豇豆”事件刚结束,青岛市就再爆出惊人的“毒韭菜”事件,9人因食用韭菜之后出现了头疼、恶心、腹泻等症状,经医院检查属于有机磷中毒,是韭菜上的残余农药严重超标导致中毒!毒豇豆、毒奶粉、毒韭菜,让公众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而忐忑,那明天还会有什么?还有什么没有毒?“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产品安全问题再一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记得当初三亚对于武汉市农业局曝光“毒豇豆”的做法,“特别的不理解”,认为“太不够朋友”,不仅没有给三亚市留面子,也没有给农业部留面子。三亚农业部门的这番抱怨,倒让我们知道了一个比“毒豇豆”更可怕的事实,即存在于蔬菜检测中的潜规则。
什么是潜规则?就是不成文的见不得光的一些暗箱操作的规定和原则,它最早产生于人们的贪婪和私欲并且随着时代的前进不断发展壮大,滋生繁衍,如今已经无孔不入地渗入到社会的各行各业之中。当前,在与农资有关的许多方面都存在着像蔬菜检测那样的形形色色的潜规则。
一是地方政府的潜规则。个别地方的当权者为了自己“政绩”,对那些缺技术、少设备根本没有生产能力,明知生产不出合格化肥、农药产品的企业,想方设法进行保护。有的以“重点保护企业”挂牌保护,有的实行“企业20个平静工作日制度”禁止进企业检查,变相保护。当地的一些执法部门充当了地方保护的急先锋,为了“扶植”当地企业,以打假为名刁难、排挤外地正规企业的优质产品。
二是市场监管的潜规则。对农资市场的监管虽然有质监、工商、农业等部门,但由于市场点多、面广、线长,经销网点多、小、散、乱,行政执法部门受人员数量、人员素质、部门利益等因素制约,不可避免地出现监管缺位、监管不力、多头管理的局面。加之个别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着执法就是罚款,管理就是收费,以罚代刑、罚过放行等问题,甚至一些地方存在着“打真不打假”、“打大不打小”、“ 打国营保经费,打民营保小费”现象,往往造成打假声势大,效果差,屡禁不止。
三是执法人员的潜规则。在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中,由于少数执法人员或多或少存在应付上级的心理,形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被动应付,推诿扯皮;有的畏难怕事,不敢碰硬,甚至有的受利益驱动,暗中作梗,以权谋私,包庇纵容、千方百计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由于执法人员责任缺失,监管不到位,使市场监管流于形式。
四是生产企业的潜规则。市场上一些正规合格的农药产品里还搀杂了所谓的“第三成分”,而这些隐性成分就是禁用的高毒农药。一些农药厂家为了保证销量和杀虫效果,往往在正规杀虫农药中添加高毒农药成分,在业内早已是公开的秘密。而且,只要因经销自己企业产品的经销商,被执法部门查处罚款后,生产企业就给“补偿”,也是不成文的规则。
五是流通企业的潜规则。许多农资经销商内心也是不愿意销售高毒农药的,但由于目前安全低毒的农药不是价格高,就是效果慢,无法满足农民“快、省、好”的需求,一些农民就指名道姓要买高毒农药,而左邻右舍的竞争对手在暗中偷卖,自己如不随波逐流,就会客源不保。因此一些经销商在柜台上摆放的是正规农药,但是在库房里和柜台后面却存放的是次品货,甚至是假冒伪劣、剧毒、高毒农药;还有一些经销商看人卖药,根据来人情况决定卖什么药,要什么价等。据某报记者在海南调查,在“毒豇豆”事件爆发后,尽管“甲胺磷”等属于严禁使用的高毒农药,但在当地的很多药店依然能够轻易买到。据当地农民讲,这类农药受到管制,农药店的柜台上看不到,药店老板只会卖给熟人。
这种种“潜规则”比“毒豇豆”本身更值得担忧,问题虽然出自某种蔬菜,其根源却在高毒农药的违法使用和潜规则上。显然,要避免类似事件再现,首先就必须打破种种潜规则。要从民众的健康出发,对类似“毒豇豆”问题不仅要及时发现,更要及时公布,及时查处。其次要充分认识到农药问题涉及的面比较广,它既是农业问题,也是工业问题,也还是食品安全、卫生健康和环境生态问题。我国作为一个农药生产及使用大国,当前一方面要加快农药立法工作,用完善的法制促进农药的良性发展,同时各监管部门要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步规范农药市场监管;另一方面要设法逐步规范农药的使用,可逐步推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这样可以减少农民直接使用农药的机会,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以及所有人的字典里应当只有“显规则”,只有国家法律,而不能有任何的潜规则。不管哪个行业潜规则的受害者都不敢保证不是自己,实质上是害人害己,伤害的不仅仅是农民的利益,那是在损害中国农业生产安全,在损害我们的环境。潜规则不除农产品难安全,只有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都来拒绝潜规则,农产品才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