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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缝中求生存 ——人口流动背景下的异地高考的合法性探究

【关键字】人口流动;户籍制度;异地高考;合法性

【出   处】 2018年 1期

【收   录】中文学术期刊网

【作   者】胡娟 李平

【单   位】

【摘   要】  摘要:自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来,中国大陆高考一直与户籍密切挂钩。随着近些年来中国人口流动规模越来越大,现行高考制度难以解决这些流动人口子女的高考问题,异地高考顺势而


  摘要:自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来,中国大陆高考一直与户籍密切挂钩。随着近些年来中国人口流动规模越来越大,现行高考制度难以解决这些流动人口子女的高考问题,异地高考顺势而生。本文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异地高考合法性问题——人口大规模流动、户籍制度、与户籍挂钩的高考制度以及异地高考的公平取向。

  关键词:人口流动;户籍制度;异地高考;合法性

  “人口是社会延续和发展的重要基础之一,作为教育对象的人,其数量、质量和流动等特征是影响学校的重要变量。”[1](P.7)其中,人口的流动特征更是对学校教育(包括学生生源、教育质量等)有着重要的影响。有研究表明,“美国人口近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美国人口的变迁已经对美国学校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1](P.11)。而作为人口大国的中国,在社会转型期间面临诸多的教育问题,将这些教育放在转型期间人口流动的背景下加以考虑,就是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本文试图在人口流动背景下探讨异地高考的合法性。

  一、少数到规模 流动与移民

  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口流动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在这次人口流动中,经历着从少数流动到规模流动的变迁,很多流动人口也成了潜在的移民一族。

  为了更好的研究这次大规模的人口流动问题,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人口流动。但是,对于人口流动的问题,虽很多学者有研究,却一直未有一个让人普遍接受的定义。有学者认为人口流动是指“人们为了某种特定的目的(如,居住,务工经商,学习,投亲靠友等)暂时或永久性的离开原居住地迁往目的地的行为”[2](P.5),既包括人户分离的流动,也包括户籍分离的人口流动。为以后的讨论方便,人口流动中的人口在本文中特指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已经定居而户籍又在外省份的“漂一族”。

  为了准确说明这次人口流动的特征,有学者使用历次人口普查数据得出以下结论:

  在人口流动规模上,人口流动的数量逐年增长,到2005年全国总计流动人口已近1.5亿。在人口流动的形式上中国人口流动总体上还呈现一种钟摆式的流动方式。……但是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特别是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正从季节性转移向常年性转移季节性转移并存过渡。在流向上,主要是从农村流向城镇;从人多地少、经济不发达、就业机会少的中西部地区流向收入较丰厚、就业空间广的沿海城市和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短距离的省内人口流动多于长距离的省际人口流动,但是省际人口流动的比重在迅速上升。在群体结构上,男性流动人口占明显多于女性流动人口,35岁以下的青壮年占了绝大多数,具有初、高中文化程度以上的,有技术专长的也占了很大比例。总之,当前人口流动的流动规模较大,外出时间较长,人员素质相对较高,以流入城市为主。[2](PP.21-22)

  这位学者通过研究,从人口流动规模、人口流动形式、流向、群体结构等方面详细说明了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口流动特征。尽管这是该学者2007年的研究成果,但是大规模的人口流动的特征在未来短时间内不会有大的质变。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规模人口流动发生的原因所决定。“改革以来中国发生的大规模人口流动,实际上是制度变迁和经济转型共同作用的结果”[2](P.1),其中,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而形成的经济转型现象是更为根本的原因。在经济转型方向未发生根本性改变的现实面前,中国人口流动的特征仍是如此。

  人口流动是把双刃剑,没有绝对的积极或者消极的影响,既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泉,但也会带来一定的社会问题。就对流入地而言,人口流动,带来了丰富的人力资源,有利于流入地的建设与发展,但是也增加了流入地管理的难度;就对流出地而言,有利于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提高人口的收入水平,但是也可能对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产生消极影响。有学者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如下:

  正面影响方面:对于人口流入地来说,它为城市工业化的发展提供了大量廉价的劳动力,加速了我国城市化的发展,同时也扩大了当地的消费市场,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对于人口流出地来说,它不仅有利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而且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水平,提高了农民的劳动技能和文化素质。人口流动有利于我国由二元经济结构向一元经济结构的转变。负面影响主要有:它加大了城市综合管理的难度,有可能产生诸如交通拥挤、贫民窟、犯罪率上升等各式各样的城市病问题,流动人口的存在有可能还会对目前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人口的大量流出有可能对部分流出地的农业生产产生负面影响。[2](P.29)

  人口流动对社会的影响没有绝对的积极与消极,对教育的影响也是如此,可能给流入地与流出地的教育带来积极的影响,也可能带来消极影响。对于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已经定居而户籍又在外省份的“漂一族”而言,他们的流动使其子女的教育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可以促进流入地或流出地的教育发展,也可以使流入地或流出地的教育衰败。具体说来,当他们选择流动时,他们就有了“为子女选择什么样的学校教育”的权利,而这种选择教育权利在非流动的状态往往难以凸显出来。他们的这种权利通过决定子女是守是流来实现。如果选择了守,那么他们与子女分隔两地,“留守儿童”现象出现;如果选择了流,那么他们与子女一起,“流动儿童” 现象产生。这两种现象当前都受到大家极大的关注,现象产生的问题以及改进也有很多人在研究。可以说,不论留守儿童或者流动儿童,的确对教育产生了冲击,但是这种冲击不见得就是糟糕的。例如,尽管我们看到了许多不良留守儿童或者流动儿童,但是我们也能发现他们中间的精英,促进自身的健康发展,也带动了其他儿童的发展;另外,由于人口流动而造成的对不合理的学校布局进行调整的政策,至少给教育带来了新的活力。总之,人口流动带来了祸,但也带来了福,正如老子所言“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既然如此,我们就必须考虑,什么决定了人口流动对流入地或者流出地的影响是积极的或消极的。换句话说,人口流动对流入地或者流出地的影响是可控的,关键问题在于我们怎么做才能控制这种影响,引导其促进教育甚至社会的发展。

  二、严格限制到逐步放松 管理与服务

  提到改革开放以来愈演愈烈的人口流动现象,就不得不关注与之相连的中国户籍制度,其变迁反映了中国对人口流动的态度与对策的变化:从严格限制到逐步放松,在加强管理的同时也树立了服务的意识。

  “户籍制度,是指与户口或户籍管理相关的一套政治经济和法律制度,其中包括通过户籍来证明个人身份、执行资源配置和财富配置。”[3](P.1)户籍制度有其自身的缺陷:国家为了管理的方便创造户籍制度,以静态和短视的观点来简单化的看待国家中的人,但是这种简单化难以反映现实中活生生的人;在实用目标指导下,户籍制度忽视了视野之外的东西,例如细节的丢失。基于简单化思想而设计出的户籍制度,随着时间的推移,观察到的事实越来越不真实,同时,户籍制度也能改变它所反映的问题,即改变现实中的以人为代表的世界。这样的户籍制度往往难以反映现实中的真实状况,而且往往误导我们对现实的理解,导致我们难以基于户籍制度作出正确的判断。

  中国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是为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确立发展而逐步建立起来并加以完善的,在当时特定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中国的确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现象愈演愈烈,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已经定居而户籍又在外省份的“漂一族”越来越壮大,这种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缺陷表现得越来越明显,对社会发展以及教育变革产生了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因此,在改革开放的同时,国家开始逐步调整并改革户籍制度,从严格限制到逐步放松,并且在加强管理的同时,也树立的服务的意识。这样的户籍制度的改革促使了人口流动,对现有的流动人口而言,也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其改革进程明显缓慢,远远适应不了时代的发展,其相关的规定所惠及的人口范围有限。在这些户籍制度的变革过程中,当局多是以吸引人才、简化管理为初衷,更多考虑的是如何维持社会秩序、加快城市发展,而对农业人口的长足发展和城乡整合关注度不够。”[3](P.5)可以这样理解,尽管现有户籍改革确实带来了良好的变化,但是由于户籍改革理念相对落后,改革目标取向相对片面偏离,实施手段也仍然相对刚性单一,致使户籍改革在当今追求自由与公平的社会里略显遗憾。“在崇尚自由,张扬个性发展,追求公平公正的今天,户籍制度改革应该最大化地体现人的公平及其发展”[3](P.2),并且更应该增强服务意识,努力为人的自由发展积极奔走,为户籍制度实现公民的迁徙自由而努力。

  当前的户籍制度“制约了公民的迁徙自由,造成了公民身份的不平等,对流动儿童的心理健康产生极大的影响”[3](P.8),严重制约了中国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发展。现行户籍制度对教育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其对实现教育公平的阻碍作用上,具体说来,主要是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升学考试、教育后就业等方面公平的实现。有学者说明现行户籍制度对实现升学考试公平的阻碍作用如下:

  在高考录取方面,同分不同录的现象由来已久,是直接导致“高考移民”产生的根本原因,很多高考移民只有出国读大学或者干脆做起了高考“洋移民”,先取得国外的户籍,再来考取国内的大学。全国各地都在大力打击高考移民现象的同时,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是否应该真正静下来认真思考一下,高考移民为什么会产生?他们究竟做错了什么吗?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我认为,从户籍制度以及迁徙权的角度看,高考移民现象具有合理合法性,它是部分考生的自立救济行为。

  实质上,它是历史传统、文化价值观等目标规范所提出的社会期望,与实现这种目标的手段规范的结构性缺失所相互矛盾的产物。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当前的户籍管理制度为高考移民现象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3](PP.12_13)

  高考移民是当今教育界特殊的社会文化现象,它的出现不是偶然,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当前的户籍管理制度为其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现今政府往往以户籍制度下的高考制度为由,将高考移民作为被治理的对象。其实如何看待高考移民,取决于我们如何看待当今的高考制度,即,基于高考的公平取向原则,当今与户籍挂钩的高考制度是否合理,或者说,高考应当与怎样的户籍挂钩才是合理的高考制度。户籍制度本身对教育的作用可正可负,关键是什么样的户籍制度,什么样的人在实施。高考问题是异常复杂的问题,不仅仅是户籍的问题。

  三、本地高考到异地高考 傲慢与偏见

  自改革开放以来,人口流动愈演愈烈,国家通过户籍制度改革表达了看法;在国家通过户籍改革变相支持人口流动的基础上,人口流动更是汹涌澎湃而至: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这种趋势都不会改变。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已经定居而户籍又在外省份的“漂一族”成为社会上庞大的群体而被社会所关注,他们的子女的教育问题,成为国家,尤其是教育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尤其是高考问题更是现阶段全社会重点关注的话题。

  本文讨论的高考,是指中国大陆地区的普通高考,是关系个人发展甚至国计民生的大事,对于个人而言,通过高考改变自身甚至家人的命运的重要甚至是唯一的途径,对国家而言,也是国家抑或社会选拔人才促进国家发展的重要手段。“高考是目前中国能够获得普遍认可的公平选拔人才的一项比较成熟的制度……是目前在我国的经济、社会条件下,最公平的人才选拔制度之一。”[4](P.1)

  自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来,中国大陆高考一直与户籍密切挂钩,高考考生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各大学在各省区市按名额录取。这种以户籍为基本条件的高考制度,一直遭遇部分学者的质疑,他们认为,高考以能力作为基本条件,而户籍作为基本条件是不合适的。但是对于普通大众而言,尚未形成质疑的气候,本地高考成为理所应当。

  “高考移民”现象的愈演愈烈,使得这种质疑之声不断,不仅是学者,普通大众也参与了质疑。与之前的反对之声不同的是批评是因为户籍挂钩的高考的带来的问题。“高考移民”是指那些以高考为目的的户籍迁移的,这种现象于上个世纪80年代悄然兴起,90年代愈演愈列的。尽管国家出台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可是“高考移民”现象仍屡禁不止。

  当静止的户籍制度遭遇静止的人口,与户籍制度挂钩的高考,此时的高考制度能够关照这些静止的人的利益,能够比较公平的选拔人才。而当静止的户籍制度遭遇流动的人口,与户籍挂钩的高考,就明显的体现了户籍制度设计的缺陷,难以全面把握这些流动的人口信息,进而就难以关照到这些流动人口的利益,难以全面了解到其子女的教育状况,因此遭遇大家的质疑。这是高考移民现象难以得到根治的原因。换句话说,在现有的高考制度难以顾全自身利益时,高考移民的这种做法只在追求自身利益;国家在未不论根源的基础上只是一味的“堵”而不“疏”,这样的做法自然难以达到根治的效果。

  既然一味的“堵”不能解决问题,那么就通过“疏”来达到改善高考移民现象。有学者提出高考应与户籍脱钩,即支持异地高考。这不仅是学者的呼吁,教育部于去年下发《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规定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升学考试、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并纳入教改“先行先试”的范畴。这样做不仅是为了根治高考移民问题,也是为了改善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已经定居而户籍又在外省份的“漂一族”的子女高考问题。但是也有学者对此举表示了担忧,认为高考户籍限制放开后将出现大量高考移民,反而无助于问题的解决。介于两种完全相反的观点,应当如何明辨,是作为一般学者和普通群众需要加以关注的。

  本文认为,任何改革或者措施,都有着或利或弊的地方,再完美的改革或者措施都有弊端。因此,适度的担忧是必须的,但别因噎废食。异地高考是适应当下而提出的概念,与现有的高考户籍制度而言,有着无法比拟的优势。

  必须承认多种声音对于改革或者措施是有利的,但是我们有必要研究声音背后大家的意图,这样才能有助于我们对不同声音的理解。对于异地高考不同的声音,声音最大的往往是利益相关者(流入地人民、流动人口),他们往往是意见向左,且辩论最为激烈的,另外,就是相关的专家学者基于公共责任心而对异地高考发出自己的声音,还有些微弱的声音就是非利益相关者的,他们往往基于自己的兴趣而来。

  通过对多种声音的比较,不难发现,这些声音要么支持异地高考、要么反对异地高考,不过是反映了发出声音的人的傲慢与偏见而已。他们往往只是基于自身的立场出发,来看待异地高考问题。即使运用了系统思考的方式来关注异地高考,也难以准确把握以异地高考为核心的系统的边界,从而可能导致对异地高考有着不同的声音。这就是人们往往基于假想敌以及自身的傲慢与偏见,就异地高考发出傲慢与偏见的声音,或者说,只是为了追求(保全)自身的利益。反对异地高考的人往往有着自己的傲慢,而将流动人口作为假想敌,对他们有了先入为主的偏见;支持异地高考的人也是如此:不能说这是谁对谁错,只能说大家都有着自身的傲慢与偏见,关键是他们在系统思考时如何把握系统的边界。而作为倾听者,应当听得出他们的傲慢与偏见,听得出他们对于系统边界的理解。但是在此,不管是流入地人民还是流动人口,都应将自己看作国民来看待,将他人也当作国民来看待,以国民同时关照自己和他人,在成全他人作为公民的同时,也成就了作为公民的自己。异地高考本身就隐含了本位主义的思考,其实换种思维方式,大家都是国民,何来本地与异地,何来我与你。以这样的思维方式来思考异地高考问题,异地高考就成为势必推行的政策。

  那么异地高考这项准政策在众多的权利之间多大程度上体现了教育公平的价值追求是我们不得不接着探讨的问题。

  四、异地高考价值取向 公平与权利

  “高考改革必须首重公平。公平代表有序,社会的发展需要秩序,无序将给社会带来灾难,历史已经提供了很多教训。公平有层次高低之分,什么样的社会基础决定了什么层次的公平,没有社会基础支撑的公平只是水中明月、空中楼阁,可望而不可及。”[5](P.10)因此,我们在探讨异地高考问题时,不得不关注它的公平问题。接下来,我们就探讨异地高考应当体现怎样的公平,以及体现了怎样的公平。

  讨论异地高考的公平性问题,就需要回到异地高考这一准政策设计的核心和本质中来,即回到人本身,回到教育本身。也就是说,如果异地高考是为了选择人,而这种选择是为了让每个人都有适合自己发展的教育,那么这样的异地教育就是公平的。换句话说,如果异地高考追求与体现的是最好的教育资源赋予最有才能者,更多的资源给更有天赋的人,那么,这样的异地高考就是公平的。这种公平更多的强调了承认、尊重和保护个人的权利不受侵犯,是诺齐克“持有正义”思想的体现。也许有学者提出质疑,认为诺奇克的“持有正义”不适合高中阶段的教育,那是因为“高中教育虽然具有筛选和选拔的性质,但依然属于基础教育。基础教育是奠定和提高国民素质的教育,而且伴随着高中教育的普及化,选拔的功能日益弱化,提高国民素质的功能不断提升”[7](P.7)。但是,尽管“德沃金的资源平等理论适合于高中教育”[7](P.5),但是高考有着其特殊性,正是这种特殊性使得高中教育能够连接追求平等的义务教育和追求自由的高等教育。具体说来,“高考制度的核心是人才选拔制度,其反应的本质是社会正义和资源的平等分配问题”[5](P.46),它标志着高中教育的终结,更是以人才选拔的形式开始了高等教育。既然高考是选拔制度,那么无可避免的就要实现人才的区分,给不同的人以不同的教育,给每个人以适当的教育的目的。因此,作为高考改革的一部分,异地高考应当以持有的正义为追求,承认、尊重和保护个人的权利不受侵犯,才能赢得大众的认可。

  接下来需要探讨的就是,异地高考是否体现了这种“持有的正义”,如果没有,那么是否有体现这种“持有的正义”的可能。

  异地高考是否体现了这种“持有的正义”?从众多的声音中,不论是异地高考支持者或者反对者,他们用以证实自己观点的论据都是异地高考的“持有的正义”。换句话说,支持者与反对者往往基于自身对公平的不同理解而来为异地高考辩护与批判。

  高考户籍制度到底该不该取消,不是一句话能说清楚的。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教育的公平问题。刘老师认为,不取消是一种公平,因为,如果取消了这项制度,势必造成很多教育不发达地区更难得出人才。启群认为,取消才是一种公平,因为只有取消了这项制度,全国人民才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这才是公平的体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高考户籍制度,是取消好,还是保留好,人们一时很难做出抉择。[8](P.53)

  尽管这讨论的是高考户籍制度是否该取消,但是实际上讨论的就是异地高考是否可行。正如前文所说,即使人们进行系统思考异地高考问题,仍难以把握系统的边界,而致使大家在不同的系统中探讨同一问题,而导致对异地高考的不同态度;同时大家对公平的理解不同而对异地高考问题产生了不同的看法。

  从理论上来说,异地高考体现“持有的正义”,但是往往由于教育环境的复杂性使得异地高考“持有的正义”的价值取向难以实现,这也是部分人民对异地高考仍持观望态度的原因之一。但是这绝不能成为反对异地高考的理由,或者说这样的理由难以使异地高考一招毙命,这只是异地高考完美设计上的一点瑕疵而已。以这样的理由来反对异地高考,不过是隔靴搔痒,甚至可以说为异地高考起到了一定程度的宣传作用。

  那么,如何使得其“持有的正义”不被外在的环境所歪曲丑化,是我们不得不考虑的又一问题。为了使异地高考更好的服务于教育,在取消高考户籍制度的同时应该跟进相配套的政策或措施,并加强监督,在承认的基础上尊重和保护作为国民的个人的权利不受侵犯。这样异地高考才会显现出其积极效果。

  基于上文的讨论,文本认为,异地高考能够并且最终获得大众的认可,成为复杂的教育改革中最为关键的一部分,因为其承认、尊重和保护个人的权利不受侵犯。这正如“任何一种人类社会的复杂形态都面临着一个合法性的问题,即该秩序是否和为什么应该获得其成员的忠诚的问题”[9](P.324),本文也一直在试图证明异地高考的合法性,这不仅仅是对夹缝中生存的流动子女高考权利的尊重与维护,更是对全体国民权利的尊重与维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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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赖斯捷.出生地=高考场?——现行高考户籍制度能否取消[J].湖南教育(教育综合) , 2009(5).

  [9]戴维·米勒 韦农·波格丹诺主编 邓正来主译.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转引自 张凤阳等.政治哲学关键词[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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